如何确定施工工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16:40:08 465 人看过

施工工期有两种计算方法:日历工期和实际工期。日历工期不扣除停工日数,合同中一般采用此方法。实际工期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以及因设计、材料或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此方法。两种工期方法的区别在于是否扣除停工日和节假日。

有两种方法来计算施工工期:

1.按照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不扣除停工日数,这种方法被称为“日历工期”。

2.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以及因设计、材料或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这种方法被称为“实际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以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实际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工期定额执行的情况。建筑施工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同时结合合同约定的工期变更(如有),进行相应数调整后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即经工期变更调整后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建筑施工中的“天”,除合同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即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合同中按“日历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且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而不是通常的工作时间。

施工工期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工期计算方法应遵循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GB/T 50326-2012的规定。该标准明确了施工工期的计算方法,包括合同工期、图定工期、自发工期和赶工工期等。

施工工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工作的期限。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此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GB/T 50326-2012的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合同工期: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工期。

2. 图定工期: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工期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或破坏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

3. 自发工期:承包人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在图定工期和合同工期之间自行安排工期,但应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 赶工工期:在合同工期或自发工期拖延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采取赶工措施,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GB/T 50326-2012的规定。

综上所述,施工工期计算方法应遵循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GB/T 50326-2012的规定。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施工工期拖延,应根据国家标准采取相应的措施。

施工工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工作的期限。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GB/T 50326-2012的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合同工期: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工期。

2. 图定工期: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工期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或破坏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

3. 自发工期:承包人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在图定工期和合同工期之间自行安排工期,但应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 赶工工期:在合同工期或自发工期拖延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采取赶工措施,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GB/T 50326-2012的规定。

综上所述,施工工期计算方法应遵循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GB/T 50326-2012的规定。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工期。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施工工期拖延,应根据国家标准采取相应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三条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7: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范围
    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范围建设工程承包范围:1.地基与基础。2.主体结构。3.建筑装饰装修。4.建筑屋面。5.建筑给排水、排水及采暖。6.建筑电气。7.智能建筑。8.通风与空调。9.电梯。二、工程施工承包给私人合法吗不合法。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的。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是违法行为,是不合法的。违法发包行为包括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以及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等;转包则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违法分包行为包括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等。三、工程施工承包需要什么资质工程施工需要的资质: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2.具有相关资历:(1)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
    2023-05-22
    311人看过
  • 施工工期如何计算
    法律综合知识
    建设周期的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别:其一是从项目启动直至完成按照所有的日历天数来计算,其中不扣除任何停工时间段,我们将这种计算模式称之为"日历工期";另一种则是从所有的日历天数中剔除非工作日以及因为设计规划、物料供应或者恶劣的天气状况导致的停工天数,我们称这类计算模式为"实际工期"。在绝大部分的承包合同中,往往会明确要求使用日历工期的计算模式,这样能够便于监督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至于实际工期,由于排除了众多外界客观因素的干扰,使得对工期定额执行情况的分析更加直接有效。针对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特指在合同协议签订之时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同时考虑可能存在的工期变更(若有),对此案历天数进行相应的调整后得出的最终工期总日历天数。这里所提到的“天”在此基础上实施,除非合同中特别指明,否则一律以“日历天”为准。也就是说,此概念涵盖了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休息日。在各类合同中,对于“日历天”来计算时间的
    2024-05-04
    278人看过
  • 施工合同的合同价如何确定
    施工合同中的价款可以由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合同包括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方式来具体确定施工合同中的价款。一、承包人有权拒绝交付已完工程的情形是什么承包人有权拒绝交付已完工程的情形具体如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承包人有权拒绝交付已完成的工程,包括两种情况:一、工程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时,双方确认的进度款发包人未足额支付的;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未足额支付双方确认的工程价款大多数情况下工程尚未结算,通常主要是进度款。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类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三、建设工程合同是指什么建
    2023-04-12
    371人看过
  • 如何正确理解建筑工程施工的定义
    一、如何正确理解建筑工程施工的定义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活动。工程施工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等四个明细。二、建筑工程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三、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有哪些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有: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2023-06-24
    101人看过
  • 国家定额工期如何确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国家定额工期如何确定即tji=Qji/SjRjNj=Pji/RjNj。Tji——某施工段专业作业队(j)的运行时间(一);qji——某施工段(I)专业工作队(j)的工程量;SJ-专业工作队计划产出定额(j);rj-专业工作团队中工人或机器的数量(j);NJ——专业工作队的工作班次(J);Pji——某一施工段(I)专业工作队(j)的劳动量。我们没有计算工期,却发现了。他们上面说的很对。工期根据建筑结构规模等规定。我们只需要找出什么符合我们自己的工程条件。首先你选择国家安装工程工期,根据总说明分析工程以及如何划分相关单位和单位工程,然后根据你对应的工程进行搜索,然后计算固定工期。二、什么是定额工期定额工期是在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在一定时间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发布项目建设所消耗的时间标准。定额工期具有一定的法规性。对具体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确定具有指导意义,体现了合理建设工期,反映了
    2021-09-26
    237人看过
  • 工伤误工如何确定日期赔偿
    一、工伤误工如何确定日期赔偿工伤误工如何确定日期赔偿工伤没有误工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药费;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3.护理费;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5.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工伤赔偿的流程工伤赔偿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不签字盖
    2023-06-22
    319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如何确定
    一、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如何确定建筑工程施工时,劳务争包企业要具有相应的资质,需要取得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才能承包劳务分包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第十一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3、施工劳务资质;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二、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1、自带劳务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
    2023-04-14
    469人看过
  • 施工合同订立日期与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订立日期应为合同各方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如该合同履行任一方有证据可以证明最后签章的签注日期,则以该签注盖章之日为合同成立日;若无,则鉴于履行行为原则上应该晚于合同签订日,故在能证明履行行为的基础上,该履行行为应可以视为合同成立的起点。《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2024-04-25
    375人看过
  • 招标确定的施工合同如何备案?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一、外地施工企业如何备案程序是怎么样的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
    2023-06-21
    29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工伤的治疗期?
    工伤医疗期由医院认定,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工伤误工费如何赔偿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支付,但是不得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
    2023-06-26
    498人看过
  • 如何才能确保施工安全
    保证安全施工首先要预防:具体表现为:1、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明确危险源);2、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并且责任到人,也就是每个人员签订安全协议;3、制定应急预案。第二部落实:具体表现为:1、每个班组或施工队根据自身的特点细化安全施工措施并确定责任人;2、总公司负责监督,进行日常化管理和重点管理;3、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第三部保证措施:1、周期的安全会议;2、常态化检查;3、安全奖惩制度。一、发生建筑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哪些1、安全管理欠缺引发安全隐患。很多建筑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往往都是因为企业缺乏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制度并不完善,又或者制度成为空谈,并不会严格执行和遵守。而任何一家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完备的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就像航船失去航海方向。2、员工素质欠缺引发安全隐患。工程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就是建筑工人,所以员工素质的欠缺会直接引发安全隐患。3、施工设备缺陷引发安全隐患。很多建筑工程
    2023-03-01
    355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时间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签订时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二、如何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方式如下:1.当事人自行协商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2.第三人居中调解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调解。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仲裁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4.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
    2023-04-25
    321人看过
  • 工程施工超期,如何赔偿
    施工合同超期的,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延期履行有约定或者事后对延期履行达成了协商的话就依据约定来处理。没有约定事后也没有达成协商的,可以要求未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5-06
    164人看过
  • 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期限
    一、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进行确定,但是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停工留薪期间没有发放工资怎么办停工留薪期单位不给发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可以向企业的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申请调解;调解
    2023-09-11
    28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如何确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如何确定 进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要签订承包合同,所以依据承包合同确定总承包施工单位。 二、建设工程发包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3、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部分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2](如福建省、北京市、山东省、重庆市等),对各类伤情停工留薪期期限进行了规定。在这些地区,由工伤职工条件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书面
    • 建筑施工材料交货日期应该如何确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2
      1、针对建筑施工材料购销合同这个情况要注意以下事项:应明确具体的交货时间。如果分批交货,要注明各个批次的交货时间。 2、交货日期的确定可以按照下列方式: (1)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2)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诉讼期限如何确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4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职工年休假实施的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包括当知青、参军、临时工等时间),均应当累计为实际工作时间。在现阶段社会保险机构所确认的缴费年限是认定实际工作时间的依据之一,如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年限上有分歧,可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龄鉴定。今后不同用人单位下达的解除(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