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转卖时是否会影响居住权的行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1 05:13:39 53 人看过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的,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

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仍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子。

因此,二手房购买者应该注意,购买房屋后,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司法查封或抵押情况,还要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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