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拆迁补偿政策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0:05:09 203 人看过

2014年江苏拆迁补偿政策有哪些

2014江苏房屋拆迁新政策做了详细的改动,2010江苏房屋拆迁新政策提出被拆迁人可选择补偿方式、不再强制确定补偿标准、矛盾集中地区暂缓拆迁等条例。2010江苏房屋拆迁新政策要求对没有拆迁计划,没有拆迁安置方案的,一律不发放拆迁许可证。对拆迁安置资金不到位,拆迁方案不落实的项目,坚决不准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可选择补偿方式

2010年,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游受省政府委托,就该省城镇房屋拆迁情况向出席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常委们作了汇报,并就下一步拆迁中一些政策问题作了重点介绍。

不再强制确定补偿标准

周游在汇报中说,江苏省将积极推行“阳光拆迁”,广泛开展“平安拆迁”创建活动。着力转变拆迁管理方式,从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转变,政府职能部门不再直接干预或强制确定拆迁补偿标准,而是由拆迁人承担相应的拆迁活动。

矛盾集中地区暂缓拆迁

坚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控制拆迁规模。据称,今年江苏省城镇房屋拆迁总量比去年减少30%以上。各地在编制城镇房屋拆迁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时,必须确保与当地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镇规划和建设计划相协调。严格控制拆迁规模。对拆迁矛盾比较集中的地区,除保证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重大社会发展项目以外,要暂时停止拆迁。

按市场评估价格补偿

在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时,应充分尊重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租赁房屋等方式的权利和意愿。全面建立和落实拆迁安置最低单价和最低总额保障方法,妥善解决好拆迁困难家庭的实际困难。同时,进一步加快拆迁市场化评估进程,按照实际评估价格予以补偿,确保拆迁补偿水平与房地产市场发展水平相协调。

超前建设部分拆迁安置房

各地在编制和审批近期建设规划时,应优先落实普通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不应低于当年商品住房建设总量的70%和10%。

对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的地区,在土地供应等方面采取控制措施。近期,江苏省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主要用于拆迁安置,并超前建设一定数量的拆迁安置限价定销商品房,以缓解拆迁安置矛盾。

安置资金不到位不准拆迁

对没有拆迁计划,没有拆迁安置方案的,一律不发放拆迁许可证。对拆迁安置资金不到位,拆迁方案不落实的项目,坚决不准实施拆迁。对拆迁实施单位和拆迁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对违规拆迁、野蛮拆迁、粗暴拆迁、随意评估、不依法办事的,依法严肃查处,坚决予以清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廉租房相关文章
  • 江苏泰兴姚王镇农村拆迁政策
    一、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二)安置补助费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
    2023-03-22
    457人看过
  • 关于拆房补偿有哪些政策2021年
    拆房赔偿2021最新政策赔偿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以及奖励性补偿费。房屋补偿费的标准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照平方米单价进行计算的。周转补偿费的标准是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的标准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进行确定的。
    2023-04-05
    163人看过
  • 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政策有哪些
    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是出让,二是划拨。拆迁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划拨土地上建造的合法房屋进行评估补偿。根据最高法回复山东省高级法院的函:划拨土地中未建房屋的空地,按照周边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和补偿。但由于划拨土地在取得使用权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补偿应扣除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可见国有划拨土地的拆迁是有补偿的。国有划拨土地自建房能过户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条的规定,“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不能转让,该规定属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国有划拨土地自建房不能过户,但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2023-08-06
    61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方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一般来说,农村房屋拆迁有以下三种方式:1、搬迁设置有条件的场所,首先选择住宅基地搬迁设置,同时补偿住宅重置成为新价格。搬迁设置是指政府为农民重建住宅基地。但是,对农民来说,住在大楼里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特别是上了年纪的农民,在旧房子里生活了大半辈子,平时在自家的庭院里种花草,养鸡鸭,现在搬家,感情上不能接受。一旦遇到补偿不合理的,就更无法接受了。2、货币补偿农村房屋拆迁选择纯货币补偿,通常是补偿住宅基地的地价和住宅重置成新的价格。宅基地的地价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制定的地区补偿价格。房屋重置新定价是指现在重建房屋所需的钱。但是,房子属于城中村,周围的房价很高,按成本补偿房子明显不能满足农民的居住生活需求,所以对于这样的房子,可以参考类似房子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3、房屋置换农村房屋拆迁选择房屋置换时,按合法房屋实际面积和房屋设置面积的一对一低比例设置。值得注意的是,一对一是低标准,换句话说,房屋置
    2023-08-18
    144人看过
  • 江苏高龄补贴政策
    一、领取高龄补贴手续高龄补贴政策从10月1日开始执行,年龄的界定是1934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的老人,符合条件的老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提出书面申请,老年人因身体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子女携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代办。随后,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前1个月起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为了避免重复办理,符合条件的老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办理,老人也可以将户口迁到子女所在的社区,或是由亲属和子女回老人户籍所在社区代办。二、26省建高龄津贴制度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办公厅近日通报在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情况。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20个省(区、市)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17个省(区、市)出台了护理补贴政策。其中,山东百岁老人高龄津贴300元/月。在高龄津贴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
    2023-05-08
    95人看过
  •  今年拆迁政策有哪些调整?
    拆迁政策规定了四个原则,包括禁止强制拆迁、拆迁户应享有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权利、拆迁户可以选择产权置换以及拆迁户对货币补偿和房屋调换有自由选择权。拆迁行为必须遵守这些原则,否则拆迁户可能会受到损失。拆迁政策规定:1.禁止采取强制拆迁;2.赔偿原则。即拆迁行为必须保证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即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在拆迁之后应等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那么以1:1的面积计算标准将自己的房屋与拆迁方提供的房屋进行置换是最基本的利益保障。3.先补偿后搬迁原则;4.拆迁户对货币补偿、房屋调换自由选择的原则。 拆 迁 政 策 规 定 : 禁 止 强 制 拆 迁 , 保 证 拆 迁 户 生 活 水 平 不 下 降根据拆迁政策规定,禁止强制拆迁,保证拆迁户生活水平不下降,但实际情况是,拆迁过程中常常存在强制拆迁的情况,拆迁户的生活水平也常常会受到影响。因此,该拆迁政策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
    2023-09-09
    488人看过
  • 江苏市新征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
    1、拆迁方式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统建两种。住宅房屋拆迁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对于征地中未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的,且被拆迁人仍可从事农业生产,又没有拆迁安置房供应的个别拆迁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前提下,可以实行统拆统建。非住宅房屋拆迁全部实行货币补偿。2、补偿款项住宅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或统拆统建的,对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款包括6项:拆迁补偿款;装修补偿费;搬家费、过渡费;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管道煤气等拆移补偿费;围墙、地坪、道路补偿费;提前搬家奖励费。其中,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款包括: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实行统拆统建的,拆迁补偿款包括:原房补偿款,建房补助款。江苏2022退休工资调整新政策江苏2022退休工资调整新政策具体如下:1、定额增加27元;2、养老金挂钩增加1.2%;3、缴费年限挂钩15年及以下每满1年增加1.4元
    2023-08-15
    399人看过
  • 杭州农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
    一、调整征地补偿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1、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征收林地、2、未利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2.8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2.3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1.9万元/亩。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地区划分见附件。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适度提高、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公布和实施工作。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当地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并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2012年以来已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
    2023-06-02
    333人看过
  • 政策性搬迁补偿有哪些
    一、什么属于政策性搬迁补偿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政策性搬迁: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政策性搬迁补偿有哪些1、土地使用权补偿费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是《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八)土地所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2、房屋建筑物(含装修、附属物):如果房屋建筑物为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则可选择简易计税法,按
    2023-02-20
    130人看过
  • 根据西安拆迁商户赔偿政策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2、产权置换(1)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
    2023-03-23
    255人看过
  • 江苏省拆迁补偿标准及补偿流程
    (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二)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
    2023-03-31
    268人看过
  • 江苏车船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船税法规定的法定免税车船如下:1、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3、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国务院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1、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减半征收车船税;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3、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我省对公共交通车船,
    2023-05-29
    365人看过
  • 江苏淮安农村拆迁政策是怎么样的?
    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淮安市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淮安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淮安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
    2023-06-02
    151人看过
  • 2016年度非住宅拆迁补偿政策
    1.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住宅和非住宅有什么不同1、购买条件不同。2、税费不同。3、落户及上学要求不同。在通常情况下,购房者之所以想在城市买住宅商品房,除了理财外,比较大的原因就是住宅可以迁入户口,子女可享受所在区域学校资源并办理上学手续;但是非住宅的是不能迁入户口的,而且子女也不能享受所在区域的学校资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
    2023-07-17
    36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廉租房
    词条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 更多>

    #廉租房
    相关咨询
    • 拆迁改造补偿政策,拆迁改造有哪些补偿政策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由于不同的地区、城市或农村其经济和发展情况的不同,因此改造的补偿政策也是是不同的。想了解更为具体的改造补偿政策,可咨询当地政府或拆迁部门,也可咨询专业的拆迁征地律师。下面将详细介绍旧村改造的主要的补偿政策。 1、原农村居民点用地需改变土地性质的,由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市国土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办理集体建设用地转征审批手续。 2、合法住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按1:1给予安置补偿,拆除房
    • 苏州关于空地拆迁有哪些补偿政策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8
      临街房屋拆迁院落空地有没有补偿分两种情况: 一是有产权证的空地院落或者能证明产权归属的空地院落,这类空地院落是有补偿的; 二是没有产权证明或者非法占地的情况,这类空地院落是没有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确权登记的空地和院落单独予以补偿的答复》中,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
    • 江苏宿迁市哪些房屋拆迁有补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4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 江苏盐城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是多少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
      市区房屋拆迁有关问题处理的补充规定。根据《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盐政发(2005)38号和盐政发(2005)70号文件相关内容,现就市区房屋拆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处理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被拆迁人分户与享受最低补偿标准问题 (一)自2005年3月1日,即市政府《盐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盐政发(2005)3
    • 江苏企业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0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