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环境侵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6:30:34 310 人看过

因环境污染侵犯众多社公众利益的,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公益诉讼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一、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

根据环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可知,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

1、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2、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其中,“社会组织”是指“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指“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地区,不设区的地级市,直辖市的区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是指“社会组织章程确定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且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无违法记录”是指“社会组织在提起诉讼前5年内未因从事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如何防止环境污染,环境侵权责任的特征
    一、如何防止环境污染防止环境污染的方式大致包括以下几种:1.对于工厂的污水、废气、废烟、废渣等有毒气体进行过滤后排放。2.外出尽量不用私家车,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3.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节约纸张。4.多种植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二、环境侵权责任的特征环境侵权责任有如下特征:1.主体的不平等性、不可互换性与不特定性首先,环境侵权行为两相主体大多具有不平等性和不可互换性。民事主体具有平等性和互换性,是近代民法的两块基石。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其主体间显然已丧失了平等性与互换性。其次,环境侵权主体在特定情况下具有不特定性。2.侵害对象的广泛性环境侵权则要经过某一“环境”介质(如受污染的空气、水流、土壤等)作用于群体或不特定人的人身及公私财物。3.损害结果具有潜伏性、滞后性与放大性环境侵权造成的损害,受害人往往不能及时发现,损害往往要潜伏很长时间。放大性体现在某些并不引人注目的环境污染
    2023-06-06
    262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特点是什么?如何理解环境污染侵权?
    一、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在环境污染侵权行为中当事人双方力量悬殊巨大,加害一方常常为具有经济、科技、信息实力经国家注册许可的公司、企业集团乃至跨国公司,而受害人则多为欠缺规避能力和抵抗能力的普通农民、渔民或市民。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主体间的实力具有不平等性。在一些情况下,侵权主体与受侵害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环境污染是伴随经济发展的“副产品”,有不少是由不特定的多数人的无可厚非的日常行为蓄积造成的。如在由汽车排放尾气造成的光化学污染事件及其他复合侵权事件中,要寻找加害人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非常困难的。受害人往往就更难确定,如1986年前苏联发生的切尔诺贝利核泄露事故,造成成百上千的人患上癌症,并将危及后代人。二、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环境污染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大多并不直接作用于受害人或其财产之上,而是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人或物等造成损害,其过程表现出极
    2023-04-03
    365人看过
  • 要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环境侵权的范围
    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环境侵权的范围1.将环境本身损害及环境风险纳入损害赔偿范围环境行为引起损害后果的过程包括两个基本方面:首先是人类的活动影响环境,造成生态环境自身的损害,其次才是受影响的环境影响了人的利益。在这个过程当中人类的行为所引起的环境损害后果。生态环境自身的损害,具体指因为环境要素被污染和破坏而导致的环境质量的下降或环境功能的丧失。因此,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对于环境本身的损害和由于环境损害而带来的不利后果。从环境公共权益的角度出发,对于环境本身的损害而引发的不利后果也应当纳入到赔偿的范围中来,环境损害的发生本身就具有着潜伏性和广泛性的特征,这样一来对于环境污染范围能够影响的一定区域内存在着环境风险。借鉴环境影响评价中“俄罗斯生态鉴定制度”可以对一定区域环境风险进行界定,在生态鉴定制度中,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对拟要进行的经济活动和与环境资源利用有关的活动,按照既有的标准进
    2023-06-13
    201人看过
  • 环境侵权的受害主体的问题,环境侵权的构成要件
    一、环境侵权的受害主体的问题关于环境侵权的受害主体的问题,有的学者在概念中明确环境侵权的主体是行为人;有的直接以公民、法人冠之;有的则没有指出侵权主体。笔者认为侵权主体应当明确:即公民、法人、其它组织或国家。近年来,我国已经出现多起海洋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不同,其原告都主要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和受污染损害单位与个人一起向污染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二、环境侵权的构成要件环境侵权的构成要件有: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环保规定的污染环境的行为;2、存在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4、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三、环境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环境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
    2023-06-06
    240人看过
  • 提起环境行政诉讼期限如何确定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在如何确定行政相对人提起环境行政诉讼期限的问题上存在较大的误解,法律运用比较混乱(见下表)。笔者拟对提起环境行政诉讼的期限作出较为详尽的分析。法律法规中已有相关规定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4月16日发布的《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规定,为精简文书,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也可以写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不再单独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但因责令改正的起诉期限是3个月,行政处罚的起诉期限是15日,应分开告知起诉期限。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5月26日致函(环函[2001]100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称,《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15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15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环保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据《行政诉讼
    2023-06-06
    314人看过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如何进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生态环境问题相关部门与污染人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并且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或者受国务院委托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部门,因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磋商未达成一致或者无法进行磋商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二)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三)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前款规定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包括设区的市,自治州、盟、地区,不设区的地级市,直辖市的区、县人民政府。第三条第一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由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实施地、损害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
    2023-06-14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环境纠纷如何提起诉讼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3
      在现有的法律中,直接规定环境损害赔偿问题的,《》第124条关于“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的规定;《法》第41条和几部污染防治法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
    • 如何投诉农村环境环保?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7
      农村环境污染可向环境保护部门投诉,环境污染报告电话为12369,其设立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热线24小时畅通,执法队接到通报迅速出动,及时处理环境违法事件,接受社会检查。社会各界和很多人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环境污染问题时,可以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地向辖区环境保护局和12369市指挥中心报告。
    • 如何处理环境侵权纠纷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一法律规定隐含着三个问题。一是受到直接损害的单位或个人通过来哪种途径来获得赔
    • 环境侵权行为如何构成?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8
      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1、发生侵权的行为,也就是有污染环境的行为; 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人身损害; 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 4、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
    • 如何规避环境污染呢?环境的危害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9
      众所周知,环境污染即指环境变得不清洁、污浊、肮脏或其他方面的不洁净的状态。一种状态由洁净变污浊的过程叫污染。环境污染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工厂排出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 2)人们生活中排出的废烟、废气、噪音、赃水、垃圾; 3)交通工具(所有的燃油车辆、轮船、飞机等)排出的废气和噪音; 4)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农田灌溉后流出的水。 5)矿山废水、废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