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10:36 169 人看过

一、缔约过失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内容如下:

1.缔约过失责任规定

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三、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认定

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认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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