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务、加入商协会等方面都没有变化,即合资外贸公司应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期向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上报财务、会计、统计等报表。合资外贸公司可以加入进出口商会或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如加入须服从商会或协会的协调。合资外贸公司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受中国法律、法规的管辖,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的保护。合资外贸公司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外贸公司需要警惕哪些陷阱
外贸公司在代理进出口贸易时应该多加注意,尽量预防信用证陷阱,防范可能出现的信用证诈骗。
1、外贸公司要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外贸公司接受代理进出口委托时,必须严格审查委托人和外商的资信。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应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来接触和全面了解客户,摸清对方真实背景及信誉度,不要与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做生意。
2、严格审查信用证的内容。坚决不接受无法或难以执行的软条款,否则,主动权就完全掌握在外商的手中了。同时,外贸公司在与外商签约时,应平等、合理、谨慎地确立合同条款,如预付履约金、质保金、佣金和中介费等条款要严加审查和判断,以免误中圈套。
3、在开出信用证时,应视外贸背景、对方商业信誉等具体情况。充分估计到贸易风险程度而收取相应的信用证保证金,信用证也应是远期或可撤消信用证为妥,以降低贸易风险。
4、付款方式尽量做到每单及时结清,避免一单压一单。(即在第二批货物到货时,才付第一批的货款付款),否则容易出现经济纠纷和其他意外情况。
5、外贸公司在开证、报关、提货、发货等环节上要严格把关。不能只管开证和收取代理费,对其他环节不闻不问。特别要注意在信用证随单据的流转中可能会出现的漏洞,克服正本提单在手,万事大吉的麻痹思想。
6、外贸公司在对外贸易中,对本公司业务员要严格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其他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在中国设立,是中国法人,除对外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外商投资一般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如果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且该企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则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另外,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质押,实现质权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应作为该股权的作价依据。
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第六条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缴付出资的投资者可以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质押合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将其已缴付出资部分形成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投资者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本企业。
在质押期间,出质投资者作为企业投资者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投资者和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出质投资者与质权人的权利、义务及质押合同的内容,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企业投资者与质权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后,应将下列文件报送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审批机关审查:
(一)企业董事会及其他投资者关于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的决议;
(二)出质投资者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
(三)出质投资者的出资证明书;
(四)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
审批机关应自接到前款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企业应在获得审批机关同意其投资者出质股权的批复后30日内,待有关批复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未按本条规定办理审批和备案的质押行为无效。
-
立合资外贸公司投资者的出资形式有何新的变化
371人看过
-
公司设立方式除合并以外其他方式是指什么
69人看过
-
怎样设立外资贸易公司
343人看过
-
是否允许个人独资法人设立其他公司?
432人看过
-
中外合资外贸公司设立应具备什么条件
306人看过
-
合资外贸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有何新的变化
154人看过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
外资贸易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6外资贸易公司注册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注册外资贸易公司应当由外国投资者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商务局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注意:所有投资方分别提供各自的资信证明原件 6)外国投资者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经外国公证机关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7)经过公证和
-
公司在其他城市设外经营是否合法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6合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同时,该《答复》也指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
-
公司在其他城市设立分公司的,其所有权人是否有权申请设立分公司?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19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按国家工商总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
-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同时设立其他公司设立分公司呢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8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同时设立分公司。有些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主要经营场所之外的其他地方,设立其他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机构,这就可以在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资产属于总公司,管理人员都由总公司聘任,不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应当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但是,分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一个重要经营机构,为了便于对分公司的管理,有限
-
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但有其他经营项目是否需要增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4成立子公司,不用需要什么特殊经营范围才能投资。就我目前的公司经营状况和以前申办营业执照的流程来看,要成立公司,最重要的是在合法的条件下有法人、股东(你我都知道,没有股东就没有注册资本的嘛!呵呵~)。没有特别的规定法人和股东只能开设一家公司,不能开设子公司。 就我办理的过的证照来看,不需要增资(除非有特别的规定:如,设立文化经营场所(KTV),就有明确的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600万人民币。) 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