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养需要公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3 15:20:28 495 人看过

涉外收养需要公证,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所以,涉外收养需要公证。

涉外收养公证怎么开?

办理涉外收养公证的方式为: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收养相关文章
  • 涉外收养公证的正确办理方法
    涉外收养公证的办理:收养人要携带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并经过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我国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北方公证处办理涉外收养公证体现司法公正和效率涉外收养是一项关系国家声誉、人权保护和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要工作。涉外收养公证能更有利于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和最大限度维护被收养儿童的权益,保证涉外收养工作顺利进行。2011年至2013年,市北方公证处已办理涉外收养及涉台收养公证104起,公证事项545件,收养儿童家庭遍布美国、荷兰、挪威、加拿大、西班牙、瑞典、意大利等国家。因为收养家庭在天津停留时间较短,需要尽可能快地办理公证并领取到公证书。北方公证处特事特办,采用三个步骤提高办证效率。一是提前介入审查。接到市儿童福利院通知后,公证员便提前对文件进行审查,并
    2023-07-03
    80人看过
  • 收养他人小孩要公证吗,收养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一、收养他人小孩要公证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一致同意或者有一方要求办理公证收养的,则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但是,公证并不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双方均认为没有必要,则可以不办理公证。也就是说,收养是否公证,取决于收养人或被收养人的意愿,而非法律强制的。二、收养公证需要注意什么?1、要办好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民法典》(自29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收养条件。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
    2024-01-19
    329人看过
  • 涉外收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要求
    被收养人必须是未满14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须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年满30周岁的条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应当征得其他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有配偶者应当共同收养子女等等。涉外收养解除的法律适用除收养人或被收养人死亡外,收养关系可以依法解除。收养的解除一般既可依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也可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但各国的具体规定不同,收养关系解除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即告终止,与此同时,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之间的权利与义务随之恢复。关于收养解除的法律适用问题,各国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是采取与收养成立相同的准据法;另一种是采取与收养效力相同的准据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外国人在
    2023-07-08
    195人看过
  • 郑州办理涉外收养关系公证材料
    办理涉外收养关系公证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收养人应提交:(一)收养人夫妇双方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二)收养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三)婚姻及家庭人口状况证明;(四)收养人的职业和经济收人证明;(五)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六)收养人居住国有关收养问题的法律规定。以上(二)至(六)项需经收养人居住国公证部门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方为有效。二、送养人应提交:(一)送养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册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子女情况的证明;(二)送养人夫妻一方死亡,可出具单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说明单方送养的原因,并提交另一方死亡证明;(三)被送养人生父母死亡,送养人为其他监护人的,需提交被送养人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同意
    2023-05-29
    439人看过
  • 收养协议需要去公证吗?收养协议公证是什么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达成的有关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协议的公证关系到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彼此享有法定继承权等问题。办理收养协议公证并不是收养的必经程序,但办理了收养协议公证不仅保障收养人、送养人及被收养人的相关权利,同时法律也赋予了公证后的一些法律效力,使人们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所以,从避免法律风险的角度考虑,收养协议最好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一、收养协议公证的办理程序办理收养协议公证,是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的住所地公证处管辖。收养协议公证办理的具体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出证。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办理收养的书面申请,按照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提供有关材料及其他所需的材料。公证处受理后,合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由公证处出具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当事人办理收养公证,应当按照规定向公证处缴纳费用。对不符合收养条件的,公证处不得出证,并向当事人说明拒绝出证的理由。二、收养协议
    2023-04-05
    227人看过
  • 是否需要公证的涉外合同?
    涉外合同不一定必须公证,涉外合同是需要办理一般是因为国内拟定的合同,只在国内能得到认可,而拿到国外的,则无法确定其真实性及合法性,所以,唯有经过公证与认证后,才算是核实了,这样才可以在国外使用,但不影响合同成立,主要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有哪些涉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这一特征,是涉外合同与国内合同最显著的区别。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种情况:(一)合同的主体(即当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国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下同);(二)合同的客体位于本国境外或者超过本国国境;(三)合同的某种法律事实发生于境外(如合同成立或者履行均发生于国外时,虽然合同的当事人均为本国人,仍被视为涉外因素的合同)。除了上述以外,各国对认定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终止(如所有权是否转移)等问题方面还存在不同的规定。涉外法律问题相较于本国的法律来说是比较复杂的,涉外
    2023-07-04
    330人看过
  • 结婚证公证涉外婚姻需要多久?
    一般15个工作日。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涉外婚姻公证包括哪些方面涉外婚姻公证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未再婚公证和离婚公证四类公证。1、结婚公证,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2、未婚公证,未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书,并提交相应的材料。申请人也可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提交公证处,由公证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3、未再婚公证,未再婚公证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再婚声明书,并提交相应的材料。4、离婚公证,离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
    2023-07-03
    227人看过
  • 我国的涉外收养政策有哪些,涉外收养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我国的涉外收养政策有哪些1、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内地收养儿童的条件和程序:收养人既要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或地区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又要符合中国所规定的年龄、身体等方面的条件。如果被收养人是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人可以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一般规定的限制。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符合的外国人,首先要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即中国收养中心,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以上材料应由收养人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一同提交到中国收养中心。其次,中国收养中心在对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收养条件的,参照收养人的意愿选择适当的被收养儿童,并将被收养儿童及其送养人的相关资料
    2023-06-08
    356人看过
  • 涉外房产买卖需要哪些公证?
    司法部、外交部、国务院侨办发布的《关于办理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外国人房屋产权事宜中如何确认公证文书效力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与我国有外交关系国家的外国人,提供的当地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其内容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房地产管理机关应予采证。国外的公证文书,应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确保有效性后方可使用。需要认证的文书包括外国政府或某些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婚姻证明、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学历证明等。夫妻房产的还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及户籍证明等材料。按要求,护照原件应翻译公证,外国相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以及户籍藤本等材料应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均无法到场办理登记,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书由外国公证部门出具,也需要
    2023-06-05
    135人看过
  • 涉外收养人需满足什么条件
    1、跨国收养申请书;2、出生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5、身体健康证明;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8、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身份、收养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上就是涉外收养所需要的条件,以及涉外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大家一定要注意具被收养条件的收养人才可以。一、涉外收养应提交哪些材料1、涉外收养一般应提交下列材料:收养人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
    2023-03-31
    464人看过
  • 涉外收养登记申报所需材料
    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收养协议,同时分别提供有关材料。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二)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出的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二)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照片。受理条件(1)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条件;(2)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一方因故不能来话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和认证。(3)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
    2023-05-31
    303人看过
  • 涉外婚姻需要办准生证吗
    一、涉外婚姻需要办准生证吗涉外婚姻根本不需要办理准生证比如计生办需要你提供文件证明你的老公是初婚未育。香港或国外可能没有这样对应的部门能够提供这些证明,解决的办法就是带你老公去公证处开一个证明,公证处作这样证明的人很普遍,办起来也不复杂。开好的公证证明本来就是中英文对照的。然后你拿着你这一部分的户口本之类的资料,和公证书去计生办就可以办好了。在中国注册结婚的,不是在外国。我想如果你们是在国外注册结婚的,可能还需要一份国内也承认的婚姻有效证明。二、准生证主要作用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3、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
    2023-05-30
    143人看过
  • 涉外离婚需要公告送达吗
    涉外离婚一般不采用公告送达,除非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能采用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外交途径、委托使领馆代为送达等方式的,才能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一、涉外离婚被告找不到人有什么办法解决人民法院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
    2023-06-27
    93人看过
  • 涉外收养要符合哪些条件?
    涉外收养的条件是:(一)符合法定条件1、收养人的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子女的能力;(3)年满三十周岁;(4)有配偶者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孩,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如果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则不受(1)、(3)、(5)条的限制。2、被收养人的条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3、送养人的条件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二)符合法定程序1、递交申请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
    2023-06-05
    81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 更多>

    #涉外收养
    相关咨询
    • 涉外收养公证如何办理,如何办理涉外收养收养公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1
      涉外收养公证如何办理,办理收养公证的具体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出证: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
    • 申请涉外的条件,办理涉外收养公证要注意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申请涉外收养公证的条件(一)什么是涉外收养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为子女的行为。涉外收养公证就是证明上述收养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涉外收养公证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确立了收养关系后,准许收养人将被收养人带出国境。根据《收养法》第20条的规定,涉外收养应经以下法定程序:“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分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
    • 办理涉外收养公证的流程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4
      1、办理涉外收养公证,当事人应向被人住所地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处申请。2、办理涉外收养公证,必须由收养人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收养人夫妻双方不能同时来中国办理收养公证的,不能来的一方可委托另一方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必须经过公证、认证。
    • 涉外结婚证公证需要双方都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07
      涉外结婚证公证必须双方,结婚证是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涉外婚姻结婚公证需要当事人带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相关协议书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人员受理后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发放证件。
    • 应该怎么办理涉外收养公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4
      根据《》第20条的规定,涉外收养应经以下法定程序:“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子女,应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分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之日起成立。”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