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在发生违约事实的情况下,只有当事人有过错,才能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2、赔偿实际损失
所谓实际损失,是指违约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在事实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般情况下,实际损失,包括财物的减少、损坏、灭失和其他损失及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当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3、全面履行
这里所说的全面履行,是指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后仍应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也就是说,违约方承担了经济责任后并不能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自然免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不能免除过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只要受害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又有能力履行,违约方就必须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义务。
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要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防止出现违约后发生矛盾纠纷。约定违约金应当适当,不能过高或者过低,采取的标准往往是合同金额的20%,对超过实际损失30%的,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可以要求降低数额。
一、合同中违约金最高可以约定多少
1、合同中违约金最高数额目前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只规定了违约金需要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基础,不能过高或过低。
2、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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