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用工备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11:50:21 375 人看过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哪些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而办理劳动备案后的产物,就是我们工作中、生活中用到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二、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说明

根据《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的要求,劳动保障部已确定建立全国集中的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支持各地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办理,建立全国劳动用工数据库。

本系统于2008年上半年在吉林省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应用。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是构建基于互联网的、跨地域和全国集中式的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主要针对各个企业和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进行用工备案和管理,采用网络备案和直接备案相结合的方式将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工备案网上申报服务,为劳动者提供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的网上查询服务,为劳动保障部门全面、详细、实时地收集全国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掌握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的动态情况,加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利用系统完成新增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续订、终止、解除等劳动用工备案业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与程序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以下是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与程序内容:(一)用人单位招用、调入职工的备案程序用人单位招用、调入职工,应自招用、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3、用人单位招用、调入职工备案花名册一份;4、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一份;5、签订《劳动合同书》文本一份(劳动合同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留存的,不在重复提供)。(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
    2023-06-10
    451人看过
  • 劳动用工备案手册丢失怎么办
    1、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退人事档案(含《劳动手册》)的,劳动者本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为其办理退工退档手续。2、对用人单位仍拒绝办理退工手续的,劳动者本人可以凭已生效的仲裁文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证件照两张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进行失业登记,重新申办《劳动手册》。一、劳动关系中的主体有哪些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1、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2、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023-02-26
    379人看过
  • 劳动用工备案去哪个部门
    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登记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初次备案。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样本;另外还有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用户开户申请表和用人单位登记表和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方式首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其次,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
    2023-03-16
    257人看过
  • 劳动局是否已备案正规用工合同?
    正规的用工合同劳动局一般没有备案。但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个人去劳动局有用吗用人单位非法拖欠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一个人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清晰、充分,劳动者通常可以拿到合法的工资,劳动者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
    2023-08-14
    80人看过
  • 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吗?
    用人单位要去劳动主管部门备案。备案不是必须的,这是用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备案,也不影响合法劳动合同的效力,产生不利后果由用工方承担。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一》(一式五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二》及劳动合同书;(二)因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到期的劳动合同书;(三)因劳动者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辞职报告;(四)因辞退、除名等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报告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送达凭证》;(五)因退休、死亡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退休证明、死亡证明;(六)因企业改制、破产、并轨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有管辖权的国有资产部门下达的批复、改制方案和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一式五份)。另外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备案表,一般由公司人事部工作人员来负责写的,一般交代
    2023-06-21
    482人看过
  • 郑州劳动用工备案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初次就业的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招工备案。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委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管理职工档案。劳动者有权查阅本人职工档案。用人单位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查阅档案提供便利。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得扣押职工档案。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工作时间记录台账备查。职工工作时间记录台账包括每天上下班时间、加班时间等内容。第三十七条市、县
    2023-06-05
    27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用工备案等于签劳动合同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9
      用工备案并不是等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满足《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
    • 劳动用工证明必须备案才可以备案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5
      不是的。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不需要备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
    • 劳动法规定用工备案是什么意思?具体一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09
      不是的。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不需要备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
    •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方式是怎样的, 劳动用工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13
      一、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方式是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登记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初次备案。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样本;另外还有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用户开户申请表和用人单位登记表(下载地址:)和备
    • 劳动用工备案的基本程序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
      劳动用工备案程序说明; 对用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即时受理。 依据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劳动合同签订、续签文本或劳动合同变更协议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审查合格后,注明备案日期。对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及材料不完备的,告知用人单位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