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滥用法人的有限责任,实际出资人会不会应该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9 18:22:04 261 人看过

一、名义股东滥用法人的有限责任,实际出资人会不会应该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的有限责任实际出资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不一致时,一般不主动认定实际股东地位,根据《公司法》规定可以判定由名义股东承担股东责任。判定哪个股东承担对债权人的责任,以登记的股东承担责任为准。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名义股东没有经过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让股份,会不会具有法律效力

实际出资人以其为实际权利人为由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如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人系明知转让人为名义股东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被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予以支持。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股东实际出资未达到章程中的出资数额时会不会具备股东资格

作为公司股东,负有对公司严格的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虽是负有出资义务的人,但却不一定是已经实际出资的人,股东在未完全

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是“出资瑕疵”。

若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验资报告等文件上均载明股东,在未被解除股东资格前,该股东依然享有股东资格,可参与公司管理,享有分红等股东权利。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名义股东怎么承担责任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1、名义股东对内按照协议承担相应责任,对外承担隐名股东应承担的一切责任。2、对债权人、对隐名股东、对其他股东按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3、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则名义出资人需要对公司债务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股权转让代持合法吗股权转让代持是合法的。公司的股东完成出资的责任后,就取公司的相关股权,而公司股东取得股权后,享有对公司的相应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合同符合法律有效的要件,就是合法的。二、隐名股东侵犯显名股东权益有什么处罚显名股东侵犯隐名股东权益,隐名股东应保留代持股协议等证据,到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2023-06-21
    328人看过
  • 股东出资问题的法律责任应承担何种责任
    一、股东出资问题的法律责任应承担何种责任股东出资问题的法律责任应承担如下责任:1.民事责任,包括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3.刑事责任,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一百九十九条【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股东出资的形式股东出
    2023-05-07
    27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关于实际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关于实际出资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评估不实、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差额补交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对虚假出资的股东,工商行政部门可给予罚款、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可见,虽然实际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最重要的义务,但股东不出资只会导致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不必然否定其股东资格。从对外关系的角度看,是否实际出资显然不影响股东资格的认定。在公司内部关系中,是否实际出资本身也不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但公司可通过调整股权结构或依法减资取消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未出资的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时,公司可对其行使抗辩权。因此,是否实际出资不是股东资格的决定性条件,不能仅以未出资否定股东资格,也不能简单地认定实际出资者就是股东。
    2023-06-05
    200人看过
  •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的,由谁承担实际支付的责任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的,谁应当承担实收资本的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第三条第十九条自然不能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份的,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要求上述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受让人对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提出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除前款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转让股权”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出资义务。在认购制下,股东的出资义务由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届满前,不存在所谓的“出资义务”,不存在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违法行为因此,在认缴制度下,在本章程
    2023-05-07
    400人看过
  •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登记责任怎么承担
    一、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登记责任怎么承担1、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的,按以下情形承担责任:(1)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2)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八条二、别人拿自己的名字注册了公司怎么办(一)如果您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注册公司的,被冒用人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撤销公司的申请;对冒名注册公司,登记机关可撤销其主体资格。(二)《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企业登记暂行办法》中提出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公司的公民可按照以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1、准备申请材料:《撤销被冒用身份登记(备案)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到场的,核实原件)、由本人亲笔签字的《撤销公司登记(备案)承诺书》
    2023-06-17
    463人看过
  • 股东未实际出资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责任
    一、股东未实际出资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责任股东未实际出资是需要承担债务责任,公司股东未按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出资的基本形态有哪几种股东出资的基本形态如下:1.货币出资;2.实物出资;3.知识产权出资;4.土地使用权出资;5.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
    2023-08-29
    68人看过
  • 股东和法人的债务责任:谁应该承担?
    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股东、法人变更后,原公司债务由继承人承担。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发生其他重大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登记,并公告。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符合本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长来担任的。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利。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分配权、重大经营决策权、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行为构成公司的代表行为,并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可以由董事长、经理担任。由此可知,法定代表人权利来
    2023-07-02
    179人看过
  • 法人代表和实际控股人谁承担责任
    如果出事,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都要负上法律责任的,但实际控制人要负责大一些。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以实际控制人自然责任要更大。《民法典》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022-10-06
    369人看过
  • 实际施工人承担的责任
    法律综合知识
    一、实际施工人承担的责任实际施工人在建筑工程中的责任涉及多个层面。1.当实际施工人以自身名义签订合同且对方合理相信其代表建设单位时,其行为可构成表见代理。这意味着,如果施工单位知情不止或默认实际施工人的行为,施工单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2.实际施工人如果受到施工单位的委托,使用项目部名义签订合同,而非合同当事人,那么法院通常不会将其追加为案件当事人。3.如果实际施工人使用项目部公章进行民事行为,且施工单位未予制止,实际施工人的行为可视为具有代理权的表象,从而施工单位须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合同义务的履行1.在建筑工程买卖合同中,如果附有能证明施工代表人身份的建工合同,出卖方对于施工代表人的身份及权限已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清偿责任。2.对于实际施工人而言,如果以项目部名义进行施工,且施工单位对此默许或知情,施工单位需要对实际施工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无论是在资金
    2024-03-05
    270人看过
  • 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应如何承担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应如何承担责任?一、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上述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2023-06-05
    141人看过
  • 股份退出股东应该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退股协议是退股人请求公司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书面依据,也是公司进行变更登记的必要文件。退股协议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东权益而同公司签订的协议。没有退股协议书,股东不能退出公司,或者会被视为没有退出公司,退股之后公司发生的新债务,债权人仍会向退股人主张债务。没有退股协议书,股权转让之前所产生的债务,退股人仍将会承担赔偿责任。确认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承担退股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保障退股人的权益。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他人,退股人不再承担退股前公司所负债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2023-04-11
    297人看过
  • 实际用款人和名誉借款人谁该承担还款责任?
    名义借款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实际借款人不是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当另行处理。借款人与贷款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借款人为诉讼当事人。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时,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义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延迟还款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借款人延迟还款的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前偿还贷款。当事人约定提前还款的,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的;提前还款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可以未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限计算;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7-03
    251人看过
  • 抽逃出资的责任应由股东承担
    股东抽逃出资,需向公司返还被抽逃的资本,且需缴纳该出逃金额的百分之五到十五的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以虚拟交易、虚构财务报表或关联交易等不正当手段抽逃出资的,需将公司受损资本返还,并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并缴纳相应的罚款。另外,若该股东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还有可能被解除股东资格。逾期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有:1、瑕疵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2、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3、抽逃出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23-06-30
    304人看过
  • 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的关系
    (一)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民法典》(2021.1.1.1生效)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在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实际出资人的投资权益应当依双方合同确定并依法保护。(二)权属争议。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实际出资人成为公司的股东成员。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四)名义出资人处分股权。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
    2023-06-26
    3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实际出资人可以由名义股东承担责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7
      一般来说,名义股东需要参与公司的设立、登记事项,对自己的名字记载于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是明知的,那么对实际出资人的出资瑕疵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名义股东是被冒名登记的,则名义股东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承担股东责任,无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
    • 名义股东对实际出资人的出资瑕疵承担责任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6
      一般来说,名义股东需要参与公司的设立、登记事项,对自己的名字记载于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是明知的,那么对实际出资人的出资瑕疵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名义股东是被冒名登记的,则名义股东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承担股东责任,无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
    • 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2
      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要求名义股东在为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 发生经济纠纷,作为名义股东(实际没有出资),要不要承担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公司作为法人在发生经济纠纷时肯定首先是公司解决,用公司的钱,再严重点也是公司无力承担后看是要抵押什么还是破产之类的,这就是很严重了,情况更坏点才有可能找股东,股东承担责任也要看有无过错、出资比例等。在如果你是纠纷产生的直接责任人那也是在解决后你要承担一定的赔偿,离职等,要看情况。实际情况如果很严重,建议去质询经验丰富的这方面的律师
    • 以企业名义贷的款股东会不会承担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16
      1、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还责任的。 2、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