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公布实施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是依据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及相关政策制定的。近年来,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经济的发展和土地需求的不断增加,原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一些规定已明显滞后于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一是税额标准太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最高只有10元,最低仅为0.2元,这与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极为紧缺的现状以及近年来日益攀升的地价水平是极不相适应的;二是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征税,税负有失公平。近几年,为了抑制投资过热,促进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中央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特别加强了土地的管理,但一些地区和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乱占滥用土地的现象仍然严重。据有关报道,目前已出让的土地有2/3仍处于闲置状态。而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我国目前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唯一税种,长期以来税负偏低,2005年全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为137亿元,2006年177亿元,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不足0.5百分点,难以发挥其经济调节作用。而且,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偏低,也影响了地方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土地等级和税额的积极性。此外,外资企业使用土地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造成内外资企业用地成本的差异,不利于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共同协调发展,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因此,需要对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制,2006年8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通知》(中发[2006]14号)明确提出了“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严格控制减免税范围”的要求。8月31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又进一步明确指出: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法制办要抓紧制订具体办法。根据中央和国务院上述文件要求,有关部门对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问题进行了调研和论证,提出了调整方案,并建议在调整税额的同时,把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国务院采纳了这一建议。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在2006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提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幅度,明确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并相应修订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重新进行了公布。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改的具体内容是:
-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238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全文)
388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29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是什么?
344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什么?
420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什么?
183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6元至12元。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
-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2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3.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5.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0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有:1、困难减免。除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2、经济落后地区减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3、对核电站应税土地在基建期内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站用
-
-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政策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09(一)国家预算收支单位的自用地免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 4、市政街闭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