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与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09:02:08 297 人看过

一、证人证言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具体讲,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人证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方的讯问和对质、证明,双方都可以对证言的具体内容与相关情况提出问题,对证言中不真实或者存在疑问的地方提出问题和反驳意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全面性、真实客观性。

2、证人证言要作为定案的根据,应当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进行综合的比较、印证,以确定其是否反映案件的实际情况。各方证人的证言和不同的证人的证言会有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之处,法庭必须要鉴别、比较,去伪存真,而不能只听一面之辞。

3、证人证言要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对于证人证言反映的情况是否确实还要经过调查,运用调查、询问、技术鉴定等手段,综合分析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排除其中的疑点,最终确定证人证言的真实可信性。

二、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是什么

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它原则上在审判中排除传闻证据要求,证人证言须在法庭上接受检验,只有在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庭外陈述。对于中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人不愿作证、审判中大量使用书面证言的问题,该规则具有可资借鉴的意义。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为保障程序的公正性和诉讼的对抗性,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立合理的传闻证据规则,并规定适当的例外。其有如下要求:

1、转述他人见闻的陈述不能作为证据

2、证人的书面陈述原则上也应排除

3、证人只能就自己亲身耳闻目睹的情况作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意思是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任何人在庭审期间以外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一、刑事案件庭审流程刑事案件的庭审流程如下:1、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2、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3、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4、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5、被告人在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
    2023-02-06
    92人看过
  • 证人证言的排除规则
    1、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和外延非法证据涉及的面较广,具体处理时如何把握也很复杂。一方面,确立了非法言词证据的绝对排除。非法言词证据是指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另一方面,对实物证据,确立了有条件的排除。理论上,非法实物证据排除是否应当排除还存在较大争议。司法实践中一般很少予以排除。为规范取证活动,确保办案公正,现阶段宜对非法取得的物证、书证效力予以限制,即对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取得的物证、书证,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究竟何谓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尚需要有权机关作进一步解释。2、明确了当事人在审判阶段申请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的初步责任尽管控方承担对被告方审判前供述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但是在审判阶段当事人主动启动这一程序,需要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应
    2023-04-07
    433人看过
  • 传来证据是否指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不一定都是直接证据,如果证人证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就属于直接证据。例如亲眼目睹一起抢劫案件发生过程的证人的证言,就是直接证据。这里所谓的直接证明,主要是指该证据的形式意义上的证明功能,证明作用而不能简单的绝对化的理解为实质意义上的证明出来,证明清楚等。证人证言是什么证人证言是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案人员所做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证人陈述的情况可以是亲自听到或看到的,也可以是别人听到或看到而转告的。但转告的情况,必须说明来源,说不出来源的,或者道听途说的消息,不能作为证人证言适用。由于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案件事实的感知记忆向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每个证言都受到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的影响、干扰,每个证人都会受到个人感知能力,记忆、表达能力的影响而有所误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
    2023-07-12
    156人看过
  • 传闻证据的理论依据
    一、传闻证据的理论依据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的一项古老、重要的基本规则,起源于英国,与陪审团制度一起被认为是英国证据法最重要的特征。它产生的前提是陪审团制度的发展(由原来的陪审团成员既控告犯罪又证明犯罪事实,发展为证人和陪审团成员严格区分),确立的基础是诉讼职能的划分(调查职能和审判职能的分离)。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从先是禁止使用口头的传闻证据,继之以禁止使用书面证言,到大约1675年,反对传闻证据的规则逐渐定型。1700年,英国法院确立明确的传闻证据规则:如果证人能够亲自出庭作证的话,庭外陈述即使经过宣誓也不得使用。直至今天,传闻证据规则发展为包括“传闻证据不可采”的一般规定和“传闻的例外”两方面的内容。(一)一般规定传闻证据规则又称传闻规则、反传闻规则、传闻法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排除法则之一,是指在诉讼程序中,除法律认可的例外情况之外,法庭原则上会排除将传闻证
    2023-06-01
    342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则与要求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1、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证据形成的原因、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和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2、证据的关联性,又称证据的相关性,是证据的基本属性之一。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适格的基础性条件;3、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的方法要符合法律的要求,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民事诉讼证据可被分为八种,分别是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是整个行政诉讼活动的核心。行政诉讼中的每一道程序都离不开证据,审判机关只有严格地运用好证据规则,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将相关法律规范适用于该事实,才能作出公正的裁判。本论文试从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重要性入手,将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分为举证规则、取证规则、质证规则、认证规则四大部分进行论述。在举证规则中,根据法学理论的划分,从举证的一般规则、特殊规则及经验规则
    2023-07-05
    358人看过
  • 我国实行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可行性
    首先,必须对传闻证据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何谓传闻证据?在普通法系的国家,对于传闻证据一般有如下的解释:1、有明确的表示的行为,这样的表示成为一种主张,而这样的主张又不是作证的人所做出的。2、无明确表示行为,但是通过推理,转换成为同样的主张,即法庭外的行为对争执点含有某一种暗示的主张。同时,传闻证据的形成方式也是特殊的,首先,这是一种意思表示或有某种动作可被表达理解为一种意思表示;其次,这种意思表示是在法庭上作证的证人以外的人作出或履行,即,庭外的陈述人成为真正的行为人;再者,这样的陈述是作为证据被提出的,用以证明它们本身所含这一事实是否为真实。基于以上的对于传闻证据的理解,我们认为,实行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具有以下的理由:1、此种证据没有经过宣誓通过正当程序予以正式确认。这样的证据的可信性比较的低。2、这样的证据的证明立地弱,采纳了无异于浪费时间,或者这类证据虽有证明里却又存在导致偏见或产生混乱
    2023-06-11
    50人看过
  • 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相比的特有规则
    电子取证的规制方式、规制原则和规制内容电子取证是指对存储在计算机系统或者网络设备中潜在电子证据的识别、收集、保护、检查、分析以及法庭出示等专门措施。技术规制和法律规制是电子取证的主要规制方式。现如今,国际上对电子取证的技术规制已经基本成熟,形成了很多相对稳定的、各国普遍使用的世界性标准。相比而言,电子取证的法律规制则因各国法律传统的差异而存在较大差别。我们认为,我国的电子取证法律制度建设也应该从技术和法律两个方面入手,采取技术规制与法律规制相结合的方式,只是当前的侧重点应是推动电子取证的合法化,为其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奠定基础。那么,我国应当确立什么样的电子取证规则呢?一个基本思路是,既要参考我国传统的取证原则,也要援引外国或者国际组织的先进立法例以资借鉴。前者主要指我国三大诉讼法所确立的基本取证原则,如及时取证原则、全面取证原则、合法取证原则等;后者主要指国际上基于电子证据的特点而确定的一些
    2023-03-17
    218人看过
  • 知道或者是不知道传闻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
    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的区别1、含义不同: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传闻证据指的是“以直接感知或直接体验待证事实的人的陈述为基本内容,由其他人或者采用非直接表达的方式加以叙述的供述证据”;2、范围不同:第一,传闻证据仅限于人的陈述,不包括实物证据;第二,证人当庭陈述以外的陈述都是传闻证据,而只有证人转述他人的陈述是传来证据;3、运用规则不同:英美法系的传闻证据规则是一般性排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一、离婚诉讼中如何取得证据有下列运用技巧:1.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
    2023-06-23
    303人看过
  • 民事证据规则证人证言有什么特征
    一、什么是证人证言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二、证人证言的特征1、证人证言是了解案件事实的人提供证明。也就是说,证人必须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只有知道案情的人才能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并不一定都是亲眼所见,如盲人可以就其听到的事实进行作证。作证的人也并非一定要用言词形式作证才有效力,如聋哑人可以就自己亲眼所见,用哑语表达加以作证。2、证人证言只包括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例如,精神病人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所作的证人证言是无效的。3、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可靠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证人作为自然人,对于案件的事实的感知要受到主观和客观各种因素的制约和限制。因此,证人证言可能有真有
    2023-03-26
    454人看过
  • 畅谈“非传闻证据”
    法律综合知识
    加州大学伊姆维克里德教授做客德恒证据学论坛畅谈非传闻证据3月31日,第51期德恒证据学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行。此次主讲嘉宾为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爱德华J伊姆维克里德教授(EdwardJ.Imwinkelried)。伊姆维克里德教授是美国著名的证据法学家,在2001——2007年,他都高居美国证据法学引用率榜首地位。我院何家弘教授主持了该期论坛。在本期论坛,他以哪些法庭外的陈述不是传闻证据?为主题,通过具体案例讲述了美国在这一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并针对我院师生的提问,对我国传闻证据规则的相关问题表达了他的看法。报告中,伊姆维克里德教授结合中国的《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学者建议稿)第28——32条的规定和交叉询问制度,对传闻证据的内涵和外延、传闻证据规则的例外,尤其是法庭外的陈述中非传闻证据的部分作了精彩而生动的演讲,并对传闻证据规则在中国的前景提出了自己的见
    2023-06-06
    490人看过
  • 传闻证据对应什么证据类型
    一、传闻证据对应什么证据类型对应传来证据。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理论上对证据材料的一种分类。区别的标准不是是否变更意思表示,而是其来源。传闻证据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传闻证据指的是“以直接感知或直接体验待证事实的人的陈述为基本内容,由其他人或者采用非直接表达的方式加以叙述的供述证据”。二、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根据诉讼活动中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规律,证据应具有“三性”,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所谓证据的“三性”:1.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这一客观事实只能发生在诉讼主体进行民事、
    2023-09-14
    250人看过
  • 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的效力,证人证言的采信规则
    一、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的效力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的效力取决于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客观性以及与案件的关联性。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证人证言还是当事人陈述,由于存在较大的主观性法官一般不轻易予以采信。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要是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话,一般不能以此定罪。二、证人证言的采信规则证人证言的采信应当遵循如下规则:1.意见证据规则,即证人证言的内容应当是其亲身感知的表述,不应是揣测性的、推断性的、评论性的、推断性的证言。该项规则有一条例外,即证人的证言即使不是亲身感知的表述。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可以予以采信。2.证据能力规则,即证人在作证的时候,他的年龄、认知水平、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还有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状态是否影响作证。3.证据的合法性规则,即证人证言的取得程序、方式应当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4.当庭翻证的采信规则,即证人在法庭上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相互矛盾,如果证人
    2023-06-20
    164人看过
  • 针对传闻证据规则的限制改进方案有哪些?
    一、什么是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它原则上在审判中排除传闻证据要求,证人证言须在法庭上接受检验,只有在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庭外陈述。对于中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人不愿作证、审判中大量使用书面证言的问题,该规则具有可资借鉴的意义。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为保障程序的公正性和诉讼的对抗性,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立合理的传闻证据规则,并规定适当的例外。二、针对传闻证据规则的限制如何改进?传闻证据规则否定了传闻证据的可采性,但如果严格地排除所有传闻证据,显然对查明案情不利。所以,必须对传闻规则进行一些限制。改进的可能方案大概有三种:1、废除传闻证据规则,像大陆法系一样采纳一切传闻。2、具体案件具体处理,但是在程序方面进行保障。3、排除传闻证据,加一些例外的规定。事实证明,英美证据法历史的发展采取了第三种方案。英国证据法学家穆非所作的解释是:“例外情形的产生原因
    2023-06-03
    379人看过
  • 传闻证据包括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传闻证据包括哪些传闻证据包括两种形式,三大类。两种形式包括:1.证明人并非就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实,而仅就他人在审判所作的陈述,代为他人向法庭提供的陈述。2.证明人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向法庭提交的陈述书和证人证明案件中特定事项所作出的转述。三大类具体而言指:1.非目击者的当庭陈述;2.目击者的书面证言;3.警察或检查官在起诉阶段制作的证人的书面笔录。二、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的区别是什么1.含义不同: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传闻证据指的是“以直接感知或直接体验待证事实的人的陈述为基本内容,由其他人或者采用非直接表达的方式加以叙述的供述证据”;2.范围不同:第一,传闻证据仅限于人的陈述,不包括实物证据;第二,证人当庭陈述以外
    2023-10-01
    2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关于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9
      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原则上排除了审判中传闻证据的要求,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进行检查,只有在符合法定例外的情况下才允许庭外陈述。这一规则对中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人不愿作证、审判中大量使用书面证言等问题具有借鉴意义。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为了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诉讼的对抗性,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传闻证据规则,并规定适当的例外。
    • 中国的传闻证据规则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8
      我闻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没有规定,只是部分体现了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精神。但是对于我国的司法实践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原则上排除了审判中传闻证据的要求,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进行检查,只有在符合法定例外的情况下才允许庭外陈述。这一规则对中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人不愿作证、审判中大量使用书面证言等问题具有借鉴意义。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为了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诉讼的对抗
    • 关于传来证据以及传闻证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11
      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传闻证据指的是“以直接感知或直接体验待证事实的人的陈述为基本内容,由其他人或者采用非直接表达的方式加以叙述的供述证据”,它不包括实物证据。
    •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意思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3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意思是,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任何人在庭审期间以外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侦查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或者采用非法方法或者手段获取的证据。强调证据取得的不合法性。
    • 如何区分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8-26
      一、什么叫传来证据? 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即经过转、述、传抄、复制的第二手以及第二手以下的证据,是传来证据,也叫“派生证据”或“衍生证据”。如证人从他人处得知案件事实的证言、书证的副该、音像资料的复制品等都是。 在中国刑事诉讼中通常不排斥传来证据,只是要求注意其可靠性与证明力。一般来说,证据材料被转手传递,失真可能性就增大,转手次数越多,失真的可能性越大。因为转述者可能会有意无意地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