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能否直接申请执行
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连带责任人追偿的,不能直接申请执行,而是应当先向法院起诉,法院起诉后当事人不履行的,保证人才能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连带责任是永久的吗
连带责任不是永久性的,债务履行后,连带责任人不再承担责任。或者诉讼时效超过20年的,连带责任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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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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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人可否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11、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当先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如经追偿无法获得的,可以向其他各连带共同保证人要求承担内部约定的份额,没有约定的,可追偿一半的份额。 2、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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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连带担保人未履行债务的范围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41、连带保证主债务人未清偿担保人是需要清偿的,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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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中的直接责任是否可以起诉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4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对保证人提起诉讼的,应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后起诉。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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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能否将连带责任人强制执行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1判决生效后能不能先对连带责任人进行强制执行的问题,须分清是无序连带责任还是有序连事责任。如果是无序连带责任(比如共同债务人或共同侵权责任),可以选择任意的连带责任人的财产先予执行;但要是有序连带责任(比如担保责任等补充连带责任时)则要先执行主债务人。连带责任目的是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衡平债务人之间的利益,通常情况下,在不影响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上,连带责任应该划分为无顺序连带责任和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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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债务,保证人能否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5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