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另一方有居住权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5:33:06 362 人看过

离婚后一方不一定有居住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户口本的人有居住权吗

户口本的记载不意味着其具有居住权,仅在房产所有权登记处登记的人才享有对房产的居住权。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民法典里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是这样的: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3、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4、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0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离婚后,另一方是否有权享有子女抚养权?
    1、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但是子女关系并不因此消灭,即便父母一方再婚,也不会影响子女关系。2、子女由谁抚养,需要考虑经济实力、抚养时间、子女等诸多因素,我国法律根据年龄大小设计了三种处理方案:第一,子女不满两周岁,此时由母亲抚养为原则;第二,子女已满两周岁,此时父母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再综合考虑抚养条件和能力,进行判定;第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优先考虑子女的意愿,尊重其选择。孩子姥姥姥爷对孩子有抚养权吗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孩子的姥姥和姥爷对孩子是有抚养权的。但是姥姥和姥爷的抚养权是有生效条件的,那就是孩子的父母双方已经去世,或者父母双方无法抚养该孩子。如果孩子的父母尚且有一方还没去世,并且愿意抚养该孩子,那么孩子的姥姥和姥爷就没有办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
    2023-08-03
    193人看过
  • 离婚后孩子还有另一方的继承权吗
    一、离婚后孩子还有另一方的继承权吗离婚后孩子还有继承权的。离婚后,不论子女由男方或女方抚养,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依然存在。离婚以后,一方就不再是对方的配偶了,所以对方的遗产,离婚一方没有权利继承。但是子女仍然是双方的,这个不能因离婚而解除,所以,你抚养的子女仍然有权利继承对方的遗产。二、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有什么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则可以因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而使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关系解除,从而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也可因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子女归继父或继母一方单方扶养,另一方因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责任而使原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
    2023-05-03
    108人看过
  • 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的,可否暂时居住
    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问题的处理:(1)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的,离婚后原则上应自行解决住房问题;(2)离婚后确实无房居住,自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可以调解或判决无承租权一方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费用;(3)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另行租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一、公房有遗产继承权吗公房的继承不是通常意义的继承,因为从法律上只有私产才有权利继承,公房不能继承,但对于公房,可以根据承租房管理办法,有近亲属继续承租公房,但具体哪些人可以有权利承租,需要根据是否是近亲属,是否共同居住,户口是否在承租房内,是否照顾原承租人等综合条件有房管局决定。因此,公房承租权与承租人是否符合承租公房的条件密切相关,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
    2023-03-06
    448人看过
  • 结婚登记后尚未同居另一方享有继承权吗
    有的。(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已经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已经确立依法有权以配偶的身份继承遗产。
    2023-06-12
    417人看过
  • 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有没有权利提出离婚
    关于“离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有没有权利提出离婚”的相关解答如下: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调解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
    2023-03-17
    462人看过
  • 另一方要起诉离婚,有什么后果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的,法院可以对被告作缺席宣判,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院判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夫妻关系。所以由此可知,诉讼离婚不出庭跟判决离婚没有必然联系,只要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不能挽回就可以判决离婚。一、想离婚,但是找不到人如何办理离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需要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人民法院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也就是说,不用宣告失踪或死亡,一样可以起诉离婚,一样可以判决离婚。二、老公不回家不离婚不沟通怎么办老公不回家不离婚不沟通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1、准备离婚起诉状;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的证据;3、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和证据;4、
    2023-03-04
    274人看过
  • 女方离婚后给多久的居住权
    居住权的期限由双方当事人约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离婚后女方有权给孩子一个抚养权吗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不一定是女方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3-08-13
    372人看过
  • 离婚后户主有权利迁走另一方户口吗
    户主没有这样的权利,按规定必须本人有接收户口地并且由本人办理迁移手续才可以迁移户口,所以户主没有这样的权利。离婚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地,没有规定需要迁走,也没有规定说再婚后就必须迁走。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自愿选择,任何人或者机构(包括公安和法院)都无权强制迁走户口的。如果另一方非要你迁走,也没有法律依据,就算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2022-10-13
    475人看过
  • 分居后一方出轨另一方还有财产怎么办
    分居后一方有外遇的,夫妻财产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给出轨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为了照顾无过错方,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一、女人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女人出轨离婚财产分配可以由双方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审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二、婚后的离婚财产怎么分?婚后财产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
    2023-06-27
    137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没有过户,另一方有权要回吗
    一、离婚后财产没有过户,另一方有权要回吗?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1、前提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且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2、办理流程(1)到场人:夫妻双方;(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3)所需资料: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b.申请人身份证明;c.房产证;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3、其他注意事项(1)委托他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房屋登记的,需监护人代为申请。此时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二、离婚后财产还能要回么?离婚后财产还能要回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
    2023-03-31
    202人看过
  • 济南离异后住房归一方所有另一方的住房如何认定
    离异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原有住房办理产权转移满3年后,未取得房屋产权且已不在此居住的一方,原有住房不再认定为个人住房。认定起始时间,属于法院民事调解的,以民事调解书时间为准;属于法院判决的,以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时间为准;属于协议离异的,以协议书时间为准,申请前均应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范围为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的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
    2024-05-13
    319人看过
  •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只属于一方另一方还有监护权吗
    离婚后子女判给一方另一方还有监护权,离婚只能消除夫妻关系,不能消除父母子女的关系,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由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所以,父母离婚后,子女判给一方,只是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另一方仍有监护权。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己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一、监护权的具体内容监护权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以下:(一)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
    2023-04-04
    477人看过
  • 离婚后一方不让孩子见另一方有罪吗
    一、离婚后一方不让孩子见另一方有罪吗在探讨离婚后一方不让孩子见另一方是否构成犯罪时,我们必须首先明确一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这被称为探望权。1.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执行判决结果,拒绝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这不仅是违法的,而且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上,任何一方都不能剥夺对方的探望权。3.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方拒绝执行这一权利,另一方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二、对方出轨抚养权争议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对方出轨,往往会引发抚养权的争议。然而,婚外情一般不会直接影响抚养权的归属。1.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主要会考虑哪一方更有能力抚养孩子,这包括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照顾孩子的能力、学历等多个方
    2024-07-28
    271人看过
  • 离婚后一方再婚另一方是不是能有权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一、离婚后一方再婚另一方是不是能有权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一方再婚的并不是法院认定应当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另一方不能以一方再婚为由追回孩子的抚养权。但一方存在以下情况的,法院应当支持变更孩子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
    2024-01-12
    30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离婚后一方居住国外另一方能提出离婚诉讼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下述条款: 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
    • 离婚后一方居住国外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下述条款: 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
    • 婚后夫妻一方有房另一方有权继续住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后,对方的财产状况对己方无影响。
    • 法律对离婚问题分析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另一方起诉离婚时间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下述条款: 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
    • 老人住子女的房子一方去世另一方有居住权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9
      有的,如果子女不给住,可以上诉,或者也可以财产让律师写份遗嘱给赡养“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