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是否坚持属地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8:30:22 141 人看过

1、是否坚持劳动争议属地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首先,你应当在侵犯劳动权利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一式两份,并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但是,如果投诉人是雇主,他们需要附上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争议复杂、损失较大的,最好委托不超过两名律师参加仲裁。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一般由原告提供,即由举证人提供。但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撤职、辞退、终止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提供证据。有时间仲裁的,应当在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审判。如果您是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将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审理,缺席裁决。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申请仲裁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费用60元;

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人证言等证据复印件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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