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能否设立为永久存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08:10:59 480 人看过

一、股份公司能否设立为永久存续

我国法律对股份公司的存续期间未有明确限制,因此只要符合法律条件,股份公司是可以设立为永久存续的。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

《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公司存续期间,股东能否退股
    股东可以退股吗?答案是否定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在一些法律案件中,股东可以要求公司购买其股权,但这不是退股,而是一种特定意义上的股权转让,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是否可以退股公司存续期间退出公司的股东,可以选择采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购买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出资转让(即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内部转让是指公司原股东之间的转让,只要股东就价款、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达成协议,外部转让是指转让给公司原股东以外的购买方。其中一项转让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二,为了保护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另外,根据转让的金额,可以分为完全转让和部分转让,这也关系到迫使公司购买退市股东股份的重要收购价格问题。低价会损害退市股东的利益,高价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
    2023-05-07
    488人看过
  • 公司设立后股份还能不能变更
    公司设立后股份可以改变。公司设立之后股东之间可以对股份进行转让,变更所持股份;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不过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股权的股东需要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如果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一、小股东如何退股小股东退股的办法是:1、与公司其他股东达成一致,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2、经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后,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3、请求公司回购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大股东可以踢小股东吗公司
    2023-03-27
    231人看过
  • 公司如何设立股份池
    设立股份池在实践中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由大股东代持期权池。比如说,四个人一起成立一家公司,张总作为大股东,持股60%,其中含10%的期权池,其他三个共40%的股权。那他们去工商登记的时候就登记张总60%,其中三人共40%,以后要做股权激励的时候,就不再稀释其他三个人的股权,而是从张总代持的这部分股权中拿出来。这种方式叫代持。当时俞敏洪做股改,进行股权二次分配的时候,也是拿了10%的股权做期权池,然后由俞敏洪进行代持,他说后来引进的高管都是用这10%的股权引进的,这个预留的期权池起了巨大的作用。另一种方式是直接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将期权池的股份放在有限合伙企业里面。也就是说把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最多只能50人,如果以后公司规模大了,激励对象超过了50人,对于这种未来激励对象可能会比较多的企业,可以设立二个或者三四个有限合伙企业,这样就解决了人数的问题。一、
    2023-02-13
    493人看过
  • 公开发行股票设立股份公司
    1。发起人规定(一)发起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二)以公开发行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二)以募集资金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资本总额;(1)发起人应当自缴足股本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创立大会;(2)发起人、认股人代表股东以上的,方可召开创立大会股份总数的一半存在
    2023-05-07
    161人看过
  • 最低限额应为多少才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法定的最低限额是1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认购制度实施后,注册公司的最低资本限制将被取消。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另行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为3万元、10万元、500万元;公司成立时不再限制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和货币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的最低法定限额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设限的是公司的发起人。2、《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2023-07-02
    368人看过
  • 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条件、手续
    一、股东类型定义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所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二、设立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即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认购或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符合登记要求的经营住所。三、需提供材料及其要求3.1自然人发起人主体资格材料中国公民身份证。3.2企业法人发起人主体资格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3其他法人发起人主体资格材料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提供登记证或编制批复文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3.4经营场所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2份
    2023-05-03
    472人看过
  • 企业存续分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是怎样的?
    一、企业存续分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是怎样的?企业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被称为存续企业,目前还是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没有停产或转产,企业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被称为存续企业。1、兼并特指一个企业接纳其他企业,目标企业加入本企业,目标企业解散接纳方继续存在称为存续企业,企业兼并是以收购方式进行的,即通过收购目标企业全部股权,取得对目标企业百分之百的控制权后,将目标企业解散并入。2、其他业务重组后形成相应的企业合称为存续企业,在营企业就是目前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没有停产或转产,存续期间是指投资人持有债券的平均到期年限,即投资人回收本息的实际平均年限,可衡量每单位利率变动对债券价格的变化量或变化百分比,以作为债券价格风险衡量指标。3、零息债券因在到期日才有现金流入,所以存续期间等于到期年限,而一般债券存续期间小于到
    2023-05-02
    494人看过
  •  地役权能否永久存在?
    这段内容讲述地役权的相关规定。地役权不能设定为长期,双方当事人可以商定地役权的期限,但该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不能设定为长期。双方当事人可以商定地役权的期限,但该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地 役 权 登 记 规 定地役权登记规定是关于地役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法律法规。根据该规定,地役权人应当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地役权登记,并在自取得地役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登记手续。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登记规定对于地役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具有重要的意义。地役权的设立必须经过登
    2023-09-02
    253人看过
  • 居委会能不能设立公司作为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主要是指个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因此居民委员会一般不能以股东身份设立公司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第三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东人数达到法定人数;(二)全体股东依照公司章程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设立公司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居委会的组成和机构设置1。社区居委会组成: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据社区规模调整和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至9人组成,增加社区居委会成员。具体数目由街道(区)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区县人民政府批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机构设置通常是指社区居民委员
    2023-05-07
    261人看过
  • 存续的公司能存在多久
    股份有限公司
    这个必须要看该公司被规定的存续期是多久以及该公司的运行周金是否足够。因为不同公司它的存续期是不一样的。公司存续期是股份有限公司合法存在,作为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期限。公司存续期一旦届满,必须解散,待公司清算完毕后,公司的法人地位就自动消亡。存续企业是指企业依法注册并在运营的企业。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因为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一、公司分为哪些经营状态?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3、经营状态未注
    2023-03-04
    209人看过
  • 公司股权质押是否能设立子公司
    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不影响公司设立子公司,公司设立子公司和设立公司的条件是一样的,需要有相应人数的股东,股东要履行出资的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一、子公司与分公司有哪些区别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
    2023-02-23
    196人看过
  • 公司股份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公司股份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股票是股份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证明股东在公司中拥有资产百所有权、收益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益的书面凭证,它与国库券、公债券、企业债券、支票等都是几种常见的有价证券,属于金融资产的范围,可以由公民个人持度有。有价证券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予以继承的,因此,股票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股份公司能否收购本公司股份股份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才可以进行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即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等情形的。只有符合上述几种情形,股份公司才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否则是不可以收购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8-01
    432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能否设执行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有什么区别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而非执行董事是不在公司经理层担任职务的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非执行董事也就是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但不能是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非执行董事与独立董事不同,独立董事是有独立性的非
    2023-07-20
    208人看过
  • 股份制公司怎样才能清算,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一、股份制公司怎样才能清算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情形时,可以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
    2023-06-17
    29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公司发起人股份可否转让?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31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不能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公司创始人。负责筹备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与公司注册过程有关的人或筹集资金有关的人。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如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2种: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 股份公司能否进行分立?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25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地方政府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能否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1
      1、地方政府不可以直接设立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为地方政府主要是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不具备这项职能。 2、地方政府具有法人资格,但不能成为股东,因为做股东是投资、经营,政府没有投资与经营的职能,政府是行使管理职能,政府机构的职能很明确。 3、地方政府若要投资,是以国资公司的名义进行,或是其他国有投资公司进行。
    • 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股份公司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1
      不存在“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组织形式。我国公司法并没有“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的组织形式,所以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都无法设立这样的股份公司。在我国公司中,有两大公司类别: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2个以上),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出资人不同,有国有独资公司、一个公司全资的有限公司、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