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路风问题判定及处罚实施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26:07 281 人看过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铁路路风监察监督办法》,强化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路风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有下列路风问题之一的,定为重大路风事件:

(一)以车谋私金额(含实物折算价值,下同)5000元(含本数,下同)以上,以票谋私金额2000元以上;

(二)违法违纪经营,乱收费、乱加价,累计金额500000元以上;

(三)私带无票旅客、行包,按所乘(运)区间票价(运价)和乘务员收受好处费合计3000元以上;

(四)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直接或参与违法违纪贩运、营利性捎带货物一次价值在10000元以上;

(五)在工作期间,伤害旅客、货主,造成死亡,或强奸旅客、货主;

(六)野蛮装卸,造成货运损失,直接经济损失一次在30000元以上;

(七)虽未构成上述条款,但在路内外造成特别恶劣影响,使路风路誉遭受严重损害。

第三条有下列路风问题之一的,定为严重路风事件:

(一)以车谋私金额2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以票谋私金额800元以上不足2000元;

(二)违法违纪经营,乱收费、乱加价,累计金额在200000元以上不足500000元;

(三)私带无票旅客、行包,按所乘(运)区间票价(运价)和乘务员收受的好处费合计1500元以上不足3000元;

(四)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直接或参与违法违纪贩运、营利性捎带货物一次价值在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

(五)在工作期间,殴打旅客、货主,造成重伤,或卖淫、嫖娼;

(六)野蛮装卸,造成货物损坏,直接经济损失一次在10000元以上不足30000元;

(七)虽未构成上述条款,但在路内外造成恶劣影响,使路风路誉遭受很大损害。

第四条有下列路风问题之一的,定为一般路风事件:

(一)以车谋私金额1000元以上不足2000元,以票谋私金额200元以上不足800元;

(二)违法违纪经营,乱收费、乱加价,累计金额在50000元以上不足200000元;

(三)私带无票旅客、行包,按所乘(运)区间票价(运价)和乘务员收受好处费合计300元以上不足1500元;

(四)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直接或参与违法违纪贩运、营利性捎带货物一次价值在3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

(五)在工作期间,殴打旅客、货主,造成轻伤;

(六)野蛮装卸,造成货物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

(七)站车或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雇用“帮工”,纵容和支持随车、围车叫卖人员,强行搭售商品,造成很坏影响;

(八)虽未构成上述条款,但在路内外造成很坏影响,使路风路誉遭受较大损害。

第五条未构成路风事件的路风问题,定为路风不良反映。

第六条发生路风问题,按本办法予以定性,依据铁道部《违反铁路路风管理办法的行政处分规定》(试行)进行处罚。

(一)给予干部、职工的处罚,应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办理。

(二)一年内多次发生路风问题的同一责任者,应从重处罚。

(三)两人以上共同谋私的,按谋私总额定性;主要责任者按谋私总数处罚,其他人员按个人所得数额处罚。

(四)凡发生路风问题主动向上级报告,并认真查处,积极整改,挽回影响的,视为自查自纠,可从轻处罚或不处罚。

(五)凡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要加重处罚,并严肃追究领导者和作假者的责任。

(六)对路风问题责任单位的经济处罚,由路风建设机构填发《路风监察通知书》及《路风问题罚款通知书》(样式附后),送劳资、财务部门和责任单位,罚款金额在年度工资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七条本办法由铁道部劳动工资司和路风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路风问题罚款通知单

--------------------------

|责任单位||问题定性||

|----|------|----|-------|

|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

|主要情况:|

||

||

||

|------------------------|

|处罚意见:|

||

||

||

--------------------------

填报单位:(章)报告日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搭售相关文章
  • 修路中的质量问题及其法律风险
    工程偷工减料可能会判刑,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修路占地赔偿政策?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
    2023-07-07
    184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中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中的问题及修改建议2004年5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规范交通秩序,体现人文精神,关注人民利益,是该法的显著特点,反映出立法机关对人民生命的尊重和对公民权益的保护。但我们在看到该法实施中积极一面的同时,也看到其充分暴露出诸多立法不足和亟待完善之处。为了更能明确地说明问题,本文拟结合两起经人大批转的、发生在同一个地方的上访案,谈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中的问题及修改建议。这两起案件的情况是:2004年11月1日20时许,王某酒醉强行拦截宋某摩托车,宋紧急制动,从摩托车上摔下致颅脑出血死亡。某县交警部门现场勘验后认为:王酒后在公路上拦车,妨碍交通安全,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之规定;而宋某遇到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其行为违反该法第38条之规定,作出(2004)第1023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双方各负一半责
    2023-06-01
    186人看过
  • 铁路用地的归属问题
    一是从来源看,铁路用地是国家根据铁路的性质和功能,以行政划拨为主要方式提供给铁路使用的专项用地。它作为运输设施的组成部分;是铁路运输生产的基础条件和基本要素。二是从利用类型来看,铁路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具有建设用地的特性,如非养育性和空间性。所谓非养育性,指的是建设用地所利用的是土地的承载功能和非产出功能。某些对于农业生产而言,生产能力很差的农业用地或者未利用地,也可能成为很好的建设用地。关于跨越或穿越铁路用地土地权属问题的复函\;prnhtmlfoot=\\;prnhtml=bdhtml.sbstr(bdhtml.indexOf(sprnstr)+17);prnhtml=prnhtml.sbstring(0,prnhtml.indexOf(eprnstr));prnhtml=prnhtmlhead+prnhtml+prnhtmlfoot;window.docment.body.innerH
    2023-07-02
    131人看过
  •  因道路施工而实施的封路难题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施工安全,有时需要封闭道路。申请封路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包括申请时间、解封时间和事由等。批准后,还需要进行封路公告和设置专人看护。施工时间跨越夜间时,还需要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封路证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申请。施工完毕或封路时间已截止,需要拆除封路设施、打扫被封闭路段并保持道路干净。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有大型机械进出场或工程实施到某个阶段有较危险工艺时,通常会选择封闭道路。关于道路施工封路申请,需要向当地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在申请报告中注明从何时开始封路、何时解封以及封路的事由等。一般从申请到批准需要15天左右的时间,期间需要准备封路设施,例如警示牌和封路挡板。批准后,还需要在附近进行封路公告、张贴封路通知,尽量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在封路开始时,需要在道路上摆放封路设施,并在路的端口设置专人看护,防止行人穿越。此外,如果施工时
    2023-10-25
    76人看过
  • 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占用铁路设备设施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铁路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由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禁止扰乱铁路建设、运输秩序。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和铁路用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报告的铁路运输企业、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对维护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关于铁路货物托运的相关规定第1条、个人托运的物品(如搬家货物、行李),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
    2023-04-22
    487人看过
  • 铁路审计程序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确保审计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铁路审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和铁道部《铁路审计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程序。第2条审计程序是规定实施审计过程中的作业次序和步骤的一项制度。是审计工作规范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第3条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时,必须按审计程序进行。各级审计部门要把按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作为考核审计质量的标准。第4条本细则分一般审计程序和专题审计程序两部分,专题审计程序是针对专题审计项目的特点,对不同于一般审计程序的环节和步骤所作的特殊规定,随着新的审计项目的不断增加,将随时补充相应的专题审计程序。第二章一般审计程序第5条审计部门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单位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任务,确定审计项目,指定审计组组长及主审,提出审计期限及其它要求。审计组组长根据《审计任务要求》,确定
    2023-06-07
    288人看过
  • 问:谁来负责制定专用铁路的铁路线路规划?
    交通运输部门主管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和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我省境内铁路行车密度增大,道路机动车流量增加,使铁路与道路平交道口的交通矛盾日趋突出,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1991年至1993年,省内铁路道口共发生交通事故97起,其中有人看守道口42起,无人看守道口55起,死亡61人,伤50人,经济损失达166万元。为了切实加强对铁路道口尤其是无人看守道口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行车,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一、切实加强对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江西省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省经贸
    2023-07-17
    136人看过
  • 《铁路路风管理办法》之七:关于客货窗口单位路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在1993年和1994年的路风整顿中,部先后对客货窗口单位职工提出了“三项制度”、“四条纪律”的要求,对遏制路风问题的发生,巩固整顿成果,起到了重要作用。针对客车路风专项整顿中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经研究,对“三乘”单位的段队干部及“三长”(列车长、检车长、乘警长)提出“五不准”的规定。现将这几项规定一并印发,请认真按照执行。三项制度:(1)挂牌上岗。(2)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3)公布举报电话。四条纪律:(1)旅客列车剩余卧铺要广播公布数额,在列车长办公席集中办理,不许“三乘人员”代办,不准索要钱物。(2)车站、售票中心的固定票额要向旅客公布,不允许私分和截留票额。(3)车站、列车要由专人售货,不准搭售商品,强买强卖。(4)客货延伸服务要坚持旅客货主自愿的原则,不许搞强行服务。五个不准:(1)不准索要和接受下级或旅客的钱物,凡索要和接受者,视为受贿。(2)不准私占包房。(3)添乘或值乘
    2023-06-08
    93人看过
  • 《石家庄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暂行办法》实施中相关问题解读
    ——杨嘉麟律师《石家庄市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于2008年4月14日实施。该办法是直接针对京石客运专线和石家庄铁路枢纽工程而制定的。该工程系国家、省、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关乎国计民生。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其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主体问题。整个工程项目的日常工作由石铁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铁指办)负责,铁指办是项目的法人和拆迁人。铁指办依法对外开展工作,各区、县(市)政府是征地拆迁责任主体,并成立相应机构,对辖区内的拆迁工作负责。二、对国有土地的拆迁补偿问题。1、原则规定。对拆迁补偿以货币补偿为原则,不再进行安置。确须安置的由铁指办确认并按相关规定执行。2、补偿标准。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照《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46条执行。按照划拨、出让、作价入股及租赁等形式进行不同形式的补偿。对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拆迁事项,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2023-06-05
    259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法妨害铁路设施安全
    一是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二是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三是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四是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有上述四项妨害铁路设施安全的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
    2023-07-22
    251人看过
  • 铁路施工企业动用历年百含结余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铁路施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规范铁路施工企业动用历年百含工资结余的财务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铁路施工企业动用历年百含结余处理意见的函》(财基字〔1999〕891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铁路施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理顺企业产权关系,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实现政企分开,提高管理水平。动用历年累计百含工资结余,组建职工持股会是形成另一投资主体,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职工改革积极性,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的有效途径。第三条凡是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并经批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铁路施工企业,允许动用历年百含工资结余。批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权限按铁道部《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意见》(铁政法〔1999〕52号)执行。第四条历年百含包干结余是指1997年底前形成的应付含量工资余额;此后形成的百含包干结余作为应付工资。第五条动用历年百
    2023-06-08
    223人看过
  •  探究盗窃铁路废旧钢轨刑罚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盗窃公私财物在不同情况下的刑罚和罚款数额。根据数额的严重程度,盗窃罪行的刑罚也会有所不同,罚款数额也会有所变化。这表明盗窃行为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而罚款数额也会根据情节轻重而有所差异。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 窃 铁 路 废 旧 钢 轨 如 何 判 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盗窃铁路、公路以及其他交通运输管理设施或者运输中的旅客运输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盗
    2023-08-31
    360人看过
  • 《铁路法》第三章铁路建设
    第三十三条铁路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并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第三十四条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并征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同意。第三十五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铁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纳入士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远期扩建、新建铁路需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第三十六条铁路建设用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铁路建设,协助铁路运输企业做好铁路建设征用土地工作和拆迂安置工作。第三十七条已经取得使用权的铁路建设用地,应当依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侵占铁路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占、赔
    2023-04-24
    461人看过
  • 铁路行车设备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局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要求,明确铁道部、铁路局施工管理权限,加强既有线车站、线路、桥隧、信联闭、接触网等行车设备施工管理,不断提高行车设备质量,满足运输和施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行车设备进行大中修、维修和技术改造,必须坚持运输和施工相互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条件下的运输组织。第三条行车设备的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第二章施工分级管理第四条行车设备施工与列车运行秩序和行车安全密切相关,必须实行铁道部与铁路局分级负责、干支线有所区别的管理原则,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第五条影响京哈、京沪、京广、京九、陇海、浙赣六大干线和进出云、贵、川、闽局间分界口运输的施工,由铁道部负责审定。第六条除上述局间分界口之外,影响其它分界口运输的施工,由施工的铁路局与相邻铁路局商定并报铁道部备案;两个铁路局意见不一致
    2023-06-08
    99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搭售
    词条

    搭售也被称为附带条件交易,即一个销售商要求购买其产品或者服务的买方同时也购买其另一种产品或者服务,并且把买方购买其第二种产品或者服务作为其可以购买第一种产品或者服务的条件。搭售涉及的被搭售商品的范围非常广泛。... 更多>

    #搭售
    相关咨询
    • 铁路部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如何实施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9
      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铁路监管部门)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 铁路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条实施办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22
      违反《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架设、铺设铁路信号和通信线路、杆塔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防护要求,或者未对铁路信号和通信线路、杆塔进行维护和管理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罚款:(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法情节严重的,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铁路线路工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铁路部门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作包括:一、高空作业工种:包括专业架子工,外线作业的电力工和通信工(包括电缆工、电气铁路接触网工),经常在10米高以上桥梁上作业的桥梁工(不包括桥梁路面铺设工);二、高温作业工种:包括炼钢工和炼铁工(指炉前作业),轧钢工、大型机锻工、烧窑工(包括出窑工)、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电石烧结工、轮渡蒸汽轮机司炉;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包括人力装卸工(行李包装卸除外)、人力
    • 铁路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7
      违反《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于铁路运输的安全检测、监控、防护设施设备,集装箱和集装化用具等运输器具、专用装卸机械、索具、篷布、装载加固材料或者装置、运输包装、货物装载加固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相应罚款:(一)违法情节较轻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三)
    • 如何处理铁路行政处罚法实施办法七十六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7
      本办法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本办法“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