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人员是否有选举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9:22:08 67 人看过

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一、资格刑是什么意思

资格刑,又称“能力刑”。是指以剥夺犯罪人法律上赋予公民享有的一定权利为内容的刑罚方法的总称。附加刑的一种。现代各国刑法一般都有资格刑的规定,主要内容有:剥夺担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资格,剥夺出版自由权,禁止驾驶,禁止行使亲权或担任监护人,禁止营业等。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即属于资格刑性质。资格刑一般分为终身剥夺和有期剥夺。终身剥夺即终身不再享有判决宣告剥夺的公民权利,一般是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适用。有期剥夺、即在一定期内剥夺犯罪人一项或几项公民权利。期间过后,公民恢复享有这些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三、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的规定: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其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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