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要约收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9:52:22 240 人看过

1、收购人的姓名和住所第二,收购人的收购决定第三,被收购上市公司的名称第四,收购目的第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拟收购股份的数量,收购期限和收购价格(七)收购所需资金的数额和保证(八)收购人提交收购报告书时所持被收购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收购人的收购要约,应当在上市公司收购报告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不得超过六十日,在有效期内,收购人不得撤回收购要约。修改的,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经批准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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