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人能成立紧急避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00:10:21 240 人看过

警察抓人不能成立紧急避险,《刑法》规定紧急避险其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就是说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

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紧急避险责任

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二、如何认定紧急避险

具备以下条件可认定为紧急避险: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5.紧急避险行为实行的对象是第三方而不是侵权行为人。

三、因紧急避险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一般由谁承担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2.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3.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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