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种类及特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4:22:10 231 人看过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

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普通合伙企业中又有其特殊形式,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

1、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3、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

1、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公司法合伙企业分别有哪些特点?
    公司法合伙公司的特征有:1.生命有限,合伙公司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3.相互代理,合伙公司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5.利益共享,合伙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一、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规则是怎样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规则: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5、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
    2023-02-23
    487人看过
  • 合同纠纷有哪些种类有哪些特点
    合同纠纷的特点主要有:1、纠纷复杂。即纠纷贯穿于合同成立生效的整个过过程,包括缔约过失纠纷、合同无效纠纷、违约纠纷等;2、主体特定。即合同纠纷一般为合同相对方,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3、合同纠纷的其他特点。一、海事海商法院受案范围是什么?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10种。主要有: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的建筑物和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船舶排放、泄漏有害物质或污水造成水域污染或他船及货物损害的赔偿案件,海上运输或海上、通海水域、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2、海商全国案件14种。主要有:水上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水上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海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海上救助、打捞合同纠纷案件,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等。3、其他海事海商案件11种。主要有:海运、海上作业中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港口作业纠纷案件,共同海损纠纷案件,海洋开发利用纠纷案件,船舶所有权、占有权
    2023-04-11
    208人看过
  • 公司类型的种类及特点
    股份两合公司
    公司的类型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般都以其出资的多少来对公司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则是,将公司的资本划分成等额的股份,全体股东以自己手中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有一种特殊的形式,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该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仅有一人,这一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注册公司类型有哪几种类型公司注册的类型,根据不同的依据来划分有很多。1、根据所负责任的不同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023-07-02
    138人看过
  •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目的分类
    合伙企业中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一方普通合伙人想要转让自身的财产份额,则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能完成转让。另一方面,有限合伙企业转让自身财产份额需要提前30个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才能实行对自身的财产份额转让。这样的经营管理模式保证了企业管理人员的稳定,利于企业长期发展。什么是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即GP,GeneralPartner,有限合伙人即LP,LimitedPartner。有限合伙人非常类似于公司制中的股东,不能用劳务出资,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
    2023-08-05
    354人看过
  • 合伙有哪些种类?
    律师事务所
    合伙从民法上可分为:1、商事合伙、民事合伙2、普通合伙、有限责任合伙、有限合伙3、显明合伙、隐名合伙我国实行的是民商合一的法律制度,所以没有所谓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的概念。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是大陆法系的传统分类,是合伙在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下的分类。(为了能够比较全面地看民事合伙,在这里把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一起展示)简而言之,民事合伙是指设立与存在的基础是民法的合伙;商事合伙是指设立与存在的基础是商法的合伙。具体而言,民事合伙是指向社会提供专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商事合伙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销售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民事合伙比较强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将合伙视为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而商事合伙更加注重合伙人之间的集合性,将合伙视为合伙人之间基于合伙合同而成立的享有某种特定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2、普通合伙、有限责任合伙、有限合伙普通
    2023-06-06
    113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的优点
    一、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在哪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在于:1.普通合伙企业全部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2.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4.普通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有限合伙企业中只能有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5.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不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不分合伙人,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的优点有限合伙企业的有点在于:1.有限合伙更加稳定。普通合伙中,一旦有合伙人死亡或退出,合伙一般即告解散。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相对独立。2.有限合伙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有限合伙采取混合责任制,有限合伙
    2023-06-06
    122人看过
  • 委托合同有哪些种类和特点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委托合同的特点是: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等等。委托合同的种类是:一、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二、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三、直接委托和转委托。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
    2023-07-21
    346人看过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以及企业债务如何承担
    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如下:1.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3.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企业债务如何承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企业债务承担主要有以下三种承担的形式:1.承担无限责任;2.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承担有限承担责任。三、特殊的普
    2023-06-06
    184人看过
  •  特定物和种类物的特点有哪些?
    特定物和种类物有三个不同点。首先,它们的特性存在差异。特定物不能以其他物代替,是独一无二的;而种类物则可以有相似的特性。其次,它们所属的种类也有所不同。特定物属于特定的类别,而种类物则属于同一大类。最后,特定物和种类物的价值也有所不同。特定物是无价之宝,而种类物则可以有市场价格。特定物和种类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它们的特性存在差异;其次,它们所属的种类也有所不同。特定物是指具有特有的属性、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即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性质、种类相同,即具有共同的物理属性和经济意义的物。 特 定 物 与 独 特 物 的 区 别特定物与独特物的区别在于它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上所处的地位不同。特定物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特定身份、特定数量和特定品质的物品,例如商标、版权和专利等。这些物品的权利和义务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其持有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独
    2023-09-12
    232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中股权转让的特点及趋势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合伙协议还未到期前,若进行股权转让,在不损害其他合伙人以及合伙企业的合法利益下,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新的合伙人若想进入合伙企业,必须得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进行股权变更完成后,需得向公司所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转让登记手续。有限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如何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
    2023-07-11
    451人看过
  • 商标的种类及其特点
    一位美国企业的董事长在面临困境,必须作出要商标还是要工厂的抉择时,放弃了工厂,而选择了商标。这个典型的历史事实曾招致一些攻读商业管理硕士学位(MasterofBsinessAdministration,缩写为M.B.A.)的人的嘲笑。只有立足于市场的实践者才能真正领会到企业持有一个好商标的意义。当今整个世界的工商业几乎完全建立在制造或贸易商标的概念之上,有些著名企业与其持有的著名商标成了同一概念;与此同时,广大的消费者也生活在商标每时每刻起着快速区别市场上的产品和服务的无法替代作用的环境之中。因此不论是在某一个国家之内,还是在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中,商标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商标(Trademark)俗称品牌(Brand),是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标志。品牌一般由名称(Name)、名词(Term)、符号(Sign)、象征(Symbol)、设计(Design)或它们的组合所构成。商标用来区
    2023-06-08
    499人看过
  •  比较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企业的法律形式及其特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普通合伙企业的组成和责任形式。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些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债务。同时,这些合伙人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普通合伙企业的组成和责任形式。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些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债务。同时,这些合伙人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合伙人数(股东人数),合伙企业应由2个以上的合伙
    2023-09-23
    432人看过
  • 质权的特点及分类有哪些?
    一、质权的特点有哪些质权的特点包括:1.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担保物权;2.质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3.质权是动产与某些权利;4.质权是就质物的价值优先有偿的权利;5.质权是兼具留置效力和优先效力的物权。二、质权的分类有哪些质权的分类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1.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2.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担保。(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三、质押权是什么质押权也叫做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押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
    2023-06-21
    234人看过
  •  中国企业的经营类别及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照股份比例分享收益,同时公司也会承担全部资产对债务的责任,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责任范围受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企业法人,其特点在于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照股份比例分享收益,同时公司也会承担全部资产对债务的责任。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是指法人享有的财产权利,包括资产、负债、收入等。法人财产权是法人制度的基础,是保障法人利益的重要手段。在法人财产权方面,我国《民法典》第55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
    2023-08-25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合同有哪些种类及作用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6
      合伙合同的特征: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 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 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四条规定,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 合伙企业的含义有哪些合伙企业的种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5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
    • 企业合并的种类有哪些? 分别有什么特点?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30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1、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合伙企业合同的特点及要求?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3
      合伙合同的特征: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 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 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
    • 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种类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我想现在很多企业后面经常能看到(有限合伙)这个词。其实合伙的类型就是我们常说的有限合伙。结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总结有限合伙企业相对于其他合伙企业的特点。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三,有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