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
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
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4、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
6、其他。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部门出具的
290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由哪个部门出具的
426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部门的
169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什么部门出具
66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归哪个部门
204人看过
-
工程质量鉴定部门是哪个
276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部门出具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1《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 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 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4、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部门出具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9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由质检部门出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
-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由哪个部门出具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3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由哪个部门出具的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 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 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 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
-
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是哪个部门制定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2质检部门应出具《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申请综合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完成;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齐全;4、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5、物业管理是否
-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证是哪个部门颁发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7质检部门应出具《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国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