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部门出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9:43:10 411 人看过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

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

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4、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

6、其他。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质量由哪认定
    建设工程质量应由质检部门认定,同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4、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6、其他。一、如何认定建设工程质量?按照验收规范要求,各检验批检验合格。分项工程监理验收合格。单位与分部工程监理单位组织了初验,并且核查竣工资料后。业主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后将存在的质量问题形成验收报告。经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并经监理整改复查后即可交付使用。此过程就可以认定工程质量合格。二、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哪些方面?(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1、建筑工程结
    2023-03-16
    376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是什么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一、建设单位的职责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具体而言,建设单位要承担以下职责:第一,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第二,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第三,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第四,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
    2023-04-12
    332人看过
  • 工程质量哪个部门管理?
    一、我们国家的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是什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职责:贯彻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建设厅有关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的立法和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和各级质量监督站的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在从业的各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培训各级质量检查、监督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含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认定;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有关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执法查处;负责全省的监理机构和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注册执业人员的执业管理;负责国家和省投资的重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省内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质量问题和工程质量保修期范围内工程质量投诉。三、主要职能:1、受建设行政
    2023-03-25
    231人看过
  • 建设工程对相关土地质量认定书是哪个单位签发的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4、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6、其他。一、如何认定建筑工程质量合格?按照验收规范要求,各检验批检验合格。分项工程监理验收合格。单位与分部工程监理单位组织了初验,并且核查竣工资料后。业主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后将存在的质量问题形成验收报告。经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并经监理整改复查后即可交付使用。此过程就可以认定工程质量合格。二、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是什么?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
    2023-03-30
    394人看过
  • 如何认定建设工程质量
    按照验收规范要求,各检验批检验合格。分项工程监理验收合格。单位与分部工程监理单位组织了初验,并且核查竣工资料后。业主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后将存在的质量问题形成验收报告。经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并经监理整改复查后即可交付使用。此过程就可以认定工程质量合格。一、建设工程质量由哪认定?建设工程质量应由质检部门认定,同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4、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6、其他。二、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哪些方面?(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1、建筑工程结
    2023-03-24
    348人看过
  •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
    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该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或竣工验收单位指定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2、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3、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依据质量监督机构在交工验收前和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测资料,同时可结合监督过程中的检查资料进行评定(必要时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一、申请工程质量鉴定应注意哪些问题?1、质量鉴定申请应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不主动委托鉴定;2、诉讼案件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仲裁案件要求不严格。3、申请质量鉴定应附初步证据,如照片、检测报告、证明等。4、申请质量鉴定应列明申请鉴定的具体范围及项目,鉴定收费与此相关;5、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考虑要求出具质量缺陷修复处理建议;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考虑要求根据修复处理建议进行修复费用鉴定。二、工程质量鉴定的常见问题有哪些?1、模板工程:模板轴线偏位、标高不准、支
    2023-03-27
    41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部门出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1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 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 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4、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是哪个部门出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9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由质检部门出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
    •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由哪个部门出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由哪个部门出具的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 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 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 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
    • 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是哪个部门制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2
      质检部门应出具《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申请综合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完成;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齐全;4、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5、物业管理是否
    •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证是哪个部门颁发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7
      质检部门应出具《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国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