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最高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09:12:12 471 人看过

1、最高额抵押权所的债权数量是不确定的,而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只有一个债权。

2、最高额抵押权代表的是在未来一个时间内可能连续发生会的债权;而一般抵押权担保则针对一个已经发生的债权。

3、最高额抵押权指的是未来可能发生的债权,由此其担保的债权金额是无法确定的;一般抵押权由于其所担保的债权是已发生,因此债权金额是明确的。

4、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而一般抵押权的主债权转移是,抵押权也会随之转移。

5、最高额抵押权,只要产生最高额抵押权的基础关系还存在,部分债权的消灭不影响最高额抵押权的存在;一般抵押权会随着主债权消灭的而消灭。

6、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相比,其更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

一、抵押权会因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吗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能够影响抵押权的存在。未行使的抵押权因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消灭。

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导致主债权成为自然之债,也就是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抵押权作为一种从权利,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其效力状态应依附于主权利。

二、补充贷款什么是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时,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财产作保证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抵押贷款又分最高限额抵押与传统抵押形式两种,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高额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的两种形式: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有何不同?
    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权相比,最高额抵押权有以下不同点:一是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二是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三是双方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期间是主债权确定的期间(或称为主债权发生的期间),而非主债权的履行期限。浮动抵押和抵押的区别具体是什么浮动抵押和抵押的区别具体如下:1.定义不同。(1)动产浮动抵押权是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2)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2.效力范围不同。(1)动产浮动抵押效力范围仅为抵押权的对抗要件,即动
    2023-07-03
    424人看过
  • 房屋最高额抵押和房屋一般抵押的区别在哪里
    一、房屋最高额抵押和房屋一般抵押的区别在哪里(一)最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即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例:张某以一处房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李某签订了一份担保将来可能发生的100万元债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而一般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是已经发生的特定债权,且该债权是独立的而非连续债权。(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抵押担保的范围虽然可以确定,但具体担保的数额却无法明确,只存在一个“最高债权额限度”。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既存的特定债权,担保的数额和范围一开始就是确定的。二、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否属于根本违约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属于根本违约。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
    2023-05-06
    135人看过
  • 在最高额抵押中,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确定情形: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一、两个抵押要如何处理两个抵押处理方法: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相同的顺序;2、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抵押财产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权人可以对其中任何一项或者各项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应当承担的份额。抵押人担保的债权超过抵押物价值的,超出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效力。二、抵押权人可以扣车
    2023-06-22
    325人看过
  • 如何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当你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你应该是对最高额抵押权的债权确定登记有了一些了解,但是了解的不是很完全,就像在租房时你知道要出租金但是不知道租金如何确定的一样,同理可以认为你对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可以说是一知半解,对于到底什么是最高额抵押权确定以及如何去申请估计也不是很清楚,本文就从这两个方面来解决您的疑惑?...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类型及如何办理?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如同一般抵押权登记,包括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的变更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的转移登记以及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登记。??1.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登记??依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4)最高额抵押合同;??(5)一...抵押权登记有哪几种类型?如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023-05-31
    319人看过
  • 如何确定房产抵押最高债权数额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我国“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就是指“被担保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的种类”。当事人不能对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设定抵押。在我国,有名合同主要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除了法律规定的这些有名合同可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之外,其他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也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主债权。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
    2023-02-27
    414人看过
  • 申请房屋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设立抵押,应提交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44、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权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或一定期间将要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抵押的房产如有出租需提供承租人与抵押人同意抵押与出租的告知证明8、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夫妻身份证、婚姻证明。(共有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共同申请;委托的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9、其他必要材料: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的文件;②集体企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同意抵押文件和已报其上级主管机关备案的证明。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董事会
    2023-03-22
    449人看过
  • 比较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不同之处
    最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即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而一般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是已经发生的特定债权,且该债权是独立的而非连续债权。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抵押担保的范围虽然可以确定,但具体担保的数额却无法明确,只存在一个“最高债权额限度”。而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既存的特定债权,担保的数额和范围一开始就是确定的。最高额抵押的特点比如,张某以一处房产为抵押物,与债权人李某签订了一份担保将来可能发生的100万元债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所谓一定期间,是指发生债权的期间,比如,从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发生的债权,抵押人对这个期间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所谓连续发生的债权,是
    2023-07-04
    416人看过
  • 抵押权顺序如何区分?
    所谓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谁的债权。法律规定了以下的清偿顺序:一、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的特征1、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Pledge)。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2、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
    2023-08-07
    152人看过
  •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与抵押登记
    从国外立法例及最高额抵押权的特性看,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可以基于当事人约定的原因而确定,也可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确定。一般地说,确定原因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之确定请求。2.决算期届至。3.债权发生的可能性消灭。4.抵押物被强制拍卖。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怎么办?债权确定期间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实际数额的时间。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所以,对确定债权的期间进行约定是最高额抵押合同的重要内容。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期间届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即自行确定。这里需要区分两组概念:一是当事人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与最高额抵押权的存续期间。前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约定的,用以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
    2023-03-11
    134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大于抵押金额产生的抵押权纠纷可以起诉吗
    最高额抵押大于抵押金额产生的抵押权纠纷可以起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第四百二十一条【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转让】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二十二
    2023-03-20
    437人看过
  •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变更最高额抵押的有关内容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二条【最高额抵押合同条款变更】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是,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最高额抵押的有关内容。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债权确定的期间。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一般会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债权确定的期间。例如,如果当事人订立最高额抵押合同对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债权做担保,那么该期间即为债权确定的期间,2007年12月31日为债权确定的最后日期。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当事人可以协议延长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的确定债权的期间,如将该期间延长至2008年6月30日;也可以协议缩短该期间,如缩短至2田7年6月30日。二是债权范围。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例如,某家电经
    2023-06-18
    63人看过
  • 可以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吗
    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综上,在我国是可以设立最高抵押权的。2、需要注意:(1)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设定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约定抵押财产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无论将来实际发生的债权如何增减变动,抵押权人只能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实际发生的债权超过最高限额的,以抵押权设定时约定的最高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不及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2)最高额抵押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权设定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是典型的担保将来债权的抵押权。这里的“将来债权”,
    2023-05-01
    108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可以转让吗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是,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律师补充:最高额抵押权主要用于连续交易关系、劳务提供关系和连续借款关系等场合,是为适应当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特殊抵押担保。它是对债权人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的债权,预定一个最高的限额,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财产予以担保的特殊
    2023-05-06
    372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的特征是什么,最高额抵押后还能再抵押吗?
    一、最高额抵押的特征是什么最高额抵押的特征为:1.最高额抵押是限额抵押。设定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约定抵押财产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无论将来实际发生的债权如何增减变动,抵押权人只能在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超过最高限额的,以抵押权设定时约定的最高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额为限优先受偿。2.最高额抵押是为将要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将要发生的债权”,是指设定抵押时尚未发生,在抵押期间将要发生的债权。3.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额不确定。设定最高额抵押权时,债权尚未发生,为担保将来债权的履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确定担保的最高数额,在此额度内对债权提供担保。4.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一定期间”,不仅指债权发生
    2023-04-25
    15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 更多>

    #最高额抵押
    相关咨询
    • 最高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有什么区别具体如何区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5
      一是担保的债权数量不同。一般抵押权担保的为一个债权,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一个债权,也可能是多个债权,但一般是多个债权。
    • 债权确立时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如何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 一般抵押和最高额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27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如下: 最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即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而一般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是已经发生的特定债权,且该债权是独立的而非连续债权。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抵押担保的范围虽然可以确定,但具体担保的
    • 如何设置抵押证抵押最高额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5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1、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2、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
    • 最高额抵押权期间发生其他一般抵押的,怎么确定债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我是平安个贷经理。抵押登记也叫顺位抵押,意思是按照顺序办理抵押。在借贷方无力还款时,法院一般按照抵押登记顺序进行债务清算,及第一个抵押优先清算,有余额也第二抵押进行债务结算。最高额抵押则将这个一般执行变成固定的,若有债务就必须偿还第一抵押,不用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