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条件或情形主要是四种: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4、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如果情节较轻的,比如金额小,影响比较小等,归案后认罪认罚,是有可能争取到不予起诉的,退赃退赔,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的(需要和解协议书),检察机关也存在不起诉的可能。
一、故意伤害罪免于起诉的情形有什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免于坐牢除了无罪、免于刑事处罚、不起诉、撤案的情况之外,还包括判处缓刑。而判处缓刑一般要求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在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的。
二、检察院下发不起诉决定书后受害人经济损失由谁承担
检察院下发不起诉决定书后,受害人的经历损失由加害方来承担。
检察院不起诉,说明该案不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按照民事纠纷处理。遭受损害的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予以相应赔偿、或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依法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或者经退回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的,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
盗窃罪被起诉后能否避免判刑?
390人看过
-
因盗窃被起诉,一般盗窃罪多久判刑
160人看过
-
被误判犯了盗窃罪能不能申请赔偿?
293人看过
-
能否被判盗窃罪?
458人看过
-
盗窃罪被告撤诉能定罪吗
259人看过
-
被警察误判盗窃罪怎么办
349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盗窃被起诉后有可能判缓刑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8要看犯罪情节轻重。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并且符合其他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盗窃罪被判刑,上诉有可能改判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2因为根据盗窃罪的法律规定,盗窃2000元电缆线,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上诉有可能维持原判,没有诉讼的意义。
-
精神病能起诉盗窃罪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8得了精神病盗窃一般是不会负刑事责任的;没有民事能力的人是不会有任何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失,就会由其监护的人给予相应的赔偿,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好双方的事情。
-
参与盗窃被拘留。盗窃罪移送起诉了多久判刑?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5《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
-
单位能否起诉盗窃罪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关于单位盗窃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6年1月23日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请示批复规定:“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产归单位所有,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主要的直接责任人员按盗窃罪依法批捕,起诉。” 2002年8月13日公布并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委会第11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指出:“近来,一些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