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24:48 246 人看过

时下,某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允许中小股东查阅公司财务状况,而权益受到损害的中小股东又无法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样可以通过转让股份的形式退出公司。

针对这种情况,修订草案规定,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股东会决议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为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修订草案还赋予了股东查阅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和监事会会议决议等资料的权力,并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如股东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现行《公司法》规定,选举公司董事、监事需实行普通投票制。为防止大股东操纵公司董事会的状况,修订草案规定,股东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在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方面,修订草案也作了完善,将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表决权比例由原来的“1/4以上”改为“1/10以上”,规定“持有公司股份30%以上的一个或者多个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以前提出临时提案”,“股东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如股东发现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会议;发现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决议无效。

针对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滥用有限责任逃废债务、逃避法律义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修订草案规定,公司股东滥用有限责任逃废债务、逃避法律义务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承担无限责任。关于界定“滥用”的标准,草案规定由人民法院在实践中具体掌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司法保护相关文章
  • 小股东利益在公司法中受到的保护
    一、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知情权是股东行使一系列权利的前提和手段。公司法第34条明确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为平衡股东与公司利益,行使查阅权的股东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根据新公司法第98条规定,倘若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因此,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二、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倘若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上市公司的股东遭受虚假陈述、内
    2023-04-02
    306人看过
  • 新公司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这方面的修改涉及以下四方面:(1)要求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并允许董事会成员中有职工代表。《公司法》第118条第2款明确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现行法未规定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法》第109条第2款增加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增加公司必须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与代表职工的公司工会“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的规定(《公司法》第17条、第18条第1款)。(3)增加公司在研究决定“改制”方面的重大问题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的规定(《公司法》第18条第
    2023-06-09
    479人看过
  • 新公司法健全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
    包括:为保证股东的知情权,增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账簿的规定;增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规定;增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的规定,在公司符合分红条件而长期不向股东分红等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出资,退出公司;增加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当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权益而公司不予追究时,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和自身的权益。这些修改和补充,对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投资积极性,增强投资信心,提供了法律保障。
    2023-06-09
    261人看过
  • 新公司法关于中小股东内利益人有哪些保护
    新公司法关于中小股东内利益人的保护对中小股东的特别保护,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其重要的理论根据在于对资本多数决原则的辨证认识和分析。资本多数决本是无可争议的法律原则和表决机制,是公司法最可选择的公平手段。这一原则对于保护大股东的投资热情、平衡股东间的利益关系和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等均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股东平等的基本体现。然而,资本多数决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又是显而易见的,它不过是公司法无奈的选择,其实多数决本身就意味着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压制和强迫。对资本多数决的逻辑分析表明,多数决的结果是多数权利意味着全部权利,少数权利意味着没有权利。或者说多数与少数的意义只表现在表决权行使的过程之中,而最终的结果总是对多数股东的意志和利益全部肯定和对少数股东意志和利益的全部否定。这正是发生在表决权上最为奇特也最为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可以称其为权利的吞并或权利的淹没。各国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保
    2023-04-19
    294人看过
  • 公司债务对股东权益的保护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所有债务承担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的独资企业为自然人时,企业所有者对公司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因公司股权转让,致使最终股东仅为一人时,6个月内未招用新股东的,也未登记企业性质变更的,则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公司股东能承担公司债务吗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但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3)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股东的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而遭受到了损害。(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2023-07-01
    229人看过
  • 新公司法关于股东资本权益保护如何规定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特别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公司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样的
    2023-06-15
    377人看过
  • 公司股权收购的合法性:股东权益保障
    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合理收购股权情况有: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生存。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谁列为被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应该将公司列入被告,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并且有利润的,股东可能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2023-07-14
    227人看过
  • 公益行政诉讼-----维护公共利益的司法方式
    近一段时间以来,随着涉及铁路涨价、电信资费调整、交通收费卡案件的不断出现,有关公益诉讼的的议论也多起来了。那么,什么是公益诉讼,谁有权利提起这类诉讼,其范围又有多大呢?看来有必要从理论上予以澄清。所谓公益行政诉讼就是指公民为维护公益,就无关自己权利及法律上利益的事项,对于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根据传统的行政诉讼利益理论,原告起诉只能就与自己权利或法律上利益有直接关系为限。但是,仅仅依靠利害关系人来解决社会所面临的个人利益的自我保护问题有时是不充分的,特别在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情况下,与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往往是受益者,不会提起诉讼。而且在某一特定问题上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并不一定代表全社会的利益。所以,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支持无力主张权利的弱者提起诉讼,应允许与自己权利无直接法律利害关系的公民,可以就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海外建立的公益诉讼或者行政公诉制度
    2023-06-06
    246人看过
  • 新《公司法》下,股东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我国公司制度建立后,大量民营企业按照公司制度设立,许多民营企业受到股东关系不和谐的困扰,侵害小股东权益的现象十分严重到处都是。就上市公司小股东权益保护而言,毕竟上市公司相对规范,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高,监管力度相对较强,透明度相对较高,而中小企业小股东权益保护几乎处于无力保护、无力保护的边缘。新《公司法》在加强股东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安排,相信对促进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将起到重大作用。当然,新《公司法》的许多规定还比较原则和粗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近期,我们期待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新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完善公司章程,为股东行使权利,保障权利的行使,建立各级法院审理相关公司法案件的操作规范。根据新《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参与权和经理选任权。可以说,股东的权益是建立在上述权利之上的。《公司法》不仅明确了股东的权利,而且允许公司在章程
    2023-05-07
    462人看过
  • 新《公司法》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有哪些不足
    虽然新《公司法》在保护小股东权益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与国外《公司法》相比,似乎仍存在一些不足:关联交易的机会容易掌握在控股股东手中,不当关联交易容易发生损害公司和小股东的权益。目前,在国际关联交易中,各国法律普遍规定了表决权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机会容易掌握在控股股东手中,不当的关联交易容易损害公司和小股东的权益。目前,在国际关联交易中,各国法律普遍规定了表决权回避制度。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表决权退出制度只有规定,对非上市公司表决权退出制度没有规定。公司法关于表决回避制度的规定,仅限于第十六条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遗憾的是,对容易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监管不力。公司制度的发展有赖于更多人的投资参与,这不仅需要资金充裕的个别大股东的投资,更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更重要的是保护广大公众即小股东的利益,特别是考虑到小股东在公司中的弱势地位。如果
    2023-05-07
    158人看过
  • 新公司法对少数股东的内部利益提供了一些保护
    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内部利益的保护是公司法理论和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也是我国公司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我国《公司法》实施十年来,各类公司组织迅速发展,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大股东压制中小股东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并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各个公司。特别是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完全操纵公司,掏空公司资产,普通公众投资者被任意宰杀。中小股东特别保护已成为现代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它的重要理论基础在于对资本多数决原则的辩证认识和分析。资本多数决是一项不争的法律原则和表决机制,是公司法中最可选择的公平手段。这一原则对于保护大股东的投资积极性、平衡股东利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股东平等的基本体现。然而,资本多数决的不公平性和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这只是公司法的无奈选择。事实上,多数决定本身就意味着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压制和胁迫。资本多数决的逻辑分析表明,多数决的结果是多数权意味着
    2023-05-07
    182人看过
  •  股份公司股东权益与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的比较
    股份公司股东享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权利,而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不具备这些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拥有多少权利主要看其在公司的出资数额或出资比例的高低。二、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凭证不同。三、股权转让存在差异。四、股东知情权存在差异。五、股份公司股东无权制定章程,只能参与修改章程。股份公司股东享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权利,而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不具备这些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拥有多少权利主要看其在公司的出资数额或出资比例的高低。二、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凭证不同。三、股权转让存在差异。四、股东知情权存在差异。五、股份公司股东无权制定章程,只能参与修改章程。 股 权 转 让 和 股 东 知 情 权 在 股 份 公 司 和 大 有 限 公 司 的 差 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的公司形式。它们在股东责任、公司资产负债、股票发行和公开募股、股东出资转让和财
    2023-09-19
    449人看过
  • 公司利益与股东利益不能混同
    发布时间:2009-04-3007:30:57[案情]2003年3月,原告潘某、杨某、徐某与被告张某共同投资设立一采石有限公司,原、被告作为公司全体股东共同推选被告张某为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5年4月1日,原、被告共同订立了一份《采石场承包合同》,约定把公司的采石场交由被告承包经营,期限为两年半,即自2005年4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止。合同到期后,原、被告就公司的路面硬化费用支出等问题发生争执,被告没有按期归还公司的资产及各种证件。原告遂于2007年12月3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停止生产,向他们交出公司资产设备及各种证件,并向他们支付超期承包经营的承包费。[分歧]本案在合议中产生以下几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在承包合同到期后拒不交出公司的资产,仍以个人承包的形式进行生产经营,侵害了其他股东的直接利益,其他股东可以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
    2023-06-09
    175人看过
  • 公司增发新股损害股东利益吗
    并不会损害股东利益,股票增发是上市公司的一种再融资手段,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缺钱,就可以申请增发,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实施了。增发股票并不是股东手里的股票不值钱了,增发股票的目的是了融资,让公司能更好的发展,增发股票之后股东手里股票的价值不变,只是说占总股的百分比降低了。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程序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程序。上市公司增发新股,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相应决议,聘请主承销商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并制作全套申请文件并提交中国证监会,在发行新股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进行新股发行工作。在此过程中,上市公司还需根据工作进程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增发新股的具体程序如下:(一)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聘请主承销商。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将对上市公司有无重大关联交易、重要财务指标是否正常、资金使用是否恰当、利润是否达标以及公司经营的风险程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等重要事项予以重
    2023-08-18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妇幼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保护是指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国家专政机构通过依照法律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 一般司法保护适用于所有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是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所采取的维护合法权益,促使其早日改过自新... 更多>

    #司法保护
    相关咨询
    • 新公司法中哪些股东的权益被保护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2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已经颁布了许多最新的公司法,那么可能有一些人就想了解一下关于公司法的一些规定,新公司法股东权益加强了怎样的保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最新的资产收益的权利。具体的我们一起来通过下面的文章了解。
    • 对新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认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4
      一、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 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自由更具弹性和效率。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不需履行股东
    • 新公司法对股东权益加强了哪些保护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1
      一、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 四、资产收益权资产
    • 新公司法关于股东资本权益保护方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5
      导读:在股东资本权益保护方面,针对公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进去出不来”现象,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作出特别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 在股东资本权益保护方面,针对公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进去出不来”现象,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作出特别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
    • 公司的股东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保护权益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7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