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遵守离婚判决财产分割,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5:52:56 203 人看过

判决后对方不给钱,可以在判决后的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的执行部门会依法向银行或者金融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股票、债权等财产情况,并且查询后依法对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或者变价,但是会留下被执行人及其需要扶养人员必要的生活用品。扣押、冻结、划拨或者变价的财产也只能在其履行义务的范围之内。

离婚判决后要不要上诉

一般是不需要上诉处理的,如果说是对判决结果有误的可以上诉处理。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判决相关文章
  • 分割离婚财产要遵守哪些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3、照顾无过错方。《民法典》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一、家庭共有财产分配原则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照顾无过错方。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4、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
    2023-03-09
    320人看过
  • 分割离婚财产要遵守哪些原则
    一、分割离婚财产要遵守哪些原则(一)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三)照顾无过错方。《民法典》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二、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范围是怎样的(一)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关于夫妻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2023-05-06
    331人看过
  • 对方欠款并失踪,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我国的民法典对债务人欠钱逃跑后的处理方法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立刻归还欠款和利息。但是如果因为债务人欠钱逃跑而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一起赔偿。债权人在讨还欠款和利息时,如果实在是找不到债务人,可以凭借欠条或或他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别人欠钱几百块不还怎么办应当及时沟通并要求还款,拒不还款的,可以起诉处理,并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判决。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
    2023-07-01
    495人看过
  • 离婚判决对于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是哪些
    一、离婚判决对于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是哪些1、离婚判决对于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均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等。根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023-06-14
    54人看过
  • 离婚时遇到一方反对,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也能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前者要求双方都同意离婚并达成协议,若一方不同意则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包括法院调解无效,且一方存在重婚或实施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则再起诉要求离婚时应当被准予。自己的丈夫有病能离婚吗丈夫生病了可以离婚。因为公民都有自由婚姻的权利,也就是可以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以及自由离婚。丈夫生病后,夫妻可以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对抚养权、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但是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那么女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不过人民法院不一定会准许离婚。单方提出离婚必须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有病,经治不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离婚。但从司法实践看,一方应负抚养义务,法院不大主张此种情况判决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
    2023-07-01
    343人看过
  • 北京法院离婚房产分割应该遵守哪些原则
    北京法院离婚房产分割应该遵守男女平等原则、遵循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应当以有利生活为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一、离婚房产的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也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如婚后配偶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
    2023-03-29
    174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判决一般是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相反,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无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是不会准予双方离婚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更多>

    #离婚判决
    相关咨询
    • 离婚财产分割应该遵守哪些原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6-03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
    • 离婚财产分割应该遵守哪些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要采取什么措施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2
      1、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法院会根据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 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守哪些原则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14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5
      1、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法院会根据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