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3 22:17:00 427 人看过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提出保全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中强制措施。当事人申请仲裁财产保全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仲裁案件财产保全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仲裁案件财产保全相关规定是什么在关于仲裁财产保全方面,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申请人在提出财产保全请求前,必须拥有足够理由表明一方当事人由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某种行为或者其它相关因素导致其所做出的裁决无法得到顺利执行或实现难度相当大;在仲裁程序进行期间,对于那些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当事人,仲裁机构需将其请求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而作为人民法院来说,在接受到这一类案件后,他们有权选择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但同时也有必要要求申请人提供适当的担保支持,若申请人未能提供可靠的担保,则法院就只能以裁定的方式否定其申请。除此之外,尚有其他相关事项需要考虑并作出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
    2024-07-28
    309人看过
  • 仲裁委在财产保全中应履行的职责
    在仲裁财产保全中,仲裁委员会应充分发挥在联系当事人和人民法院这两方的作用,履行告知和协助职责,更好地为仲裁案件服务。仲裁委员会在联系当事人方面应履行告知职责。1.告知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指被申请人所在地以及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择一申请财产保全。2.告知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笔者的司法实践,法院要求的担保形式比较严格,目前法院倾向的担保形式为存单质押。因为存单价值容易确定,到存单签发银行办理质押手续简便,无需交纳手续费。另外人民法院也认可法院所在地的金融机构或者经济效益较好的大中型企业作保证人的担保方式。3.告知当事人提供被保全财产确系被申请人所有的证据,比如银行账号、房产所有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车辆牌照以及第三人证实确系被申请人到期债权等证据。上述三项告知内容大多为
    2023-06-06
    70人看过
  • 仲裁委财产保全指定什么法院
    仲裁委财产保全,属于国内仲裁,向被申请人住所地和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涉外仲裁,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其他。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024-05-11
    261人看过
  • 仲裁可以保全财产吗
    仲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提出保全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中强制措施。一、对于仲裁裁决不服能不能再起诉一方当事人不服合同仲裁是不能起诉的。根据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仲裁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法律规定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的,首先要明确负责保全的管辖法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
    2023-02-26
    123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的撤销有什么条件吗
    1、原申请人申请撤销。2、裁决作出后,保全申请人败诉,法院撤销财产保全裁定,或申请人胜诉,裁决执行完毕的,财产保全被解除。3、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的条件1、申请财产保全的争议案件应当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2、申请财产保全须具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只有出现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如当事人隐匿、转移、毁损、变卖财物,以逃避所应承担的实体义务以及争议的标的物系鲜活物品或者季节性很强的物品等,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3、财产保全申请须在一定期间内提出。一般应当在争议案件受理后,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提出。4、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向受理争议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直接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
    2023-06-18
    233人看过
  •  财产保全能否在劳动仲裁中申请?
    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问题。只有在任一方当事人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下,才会发生裁决书的生效问题。因此,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鉴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在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不会产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件后,会重新审视并作出新的裁决,从而解决纷争。因此,人民法院不会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进行确认或撤销。因此,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既然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只有在任一方当事人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下,才会发生裁决书的生效问题,故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问题。否则,在一方起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只需要告知当事人在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11-06
    400人看过
  • 浅谈涉外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问题
    2006年9月1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因A公司与B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决,要求B公司应在裁决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支付义务。B公司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时适用)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如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的,应当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由于被执行人B公司住所地以及可供执行的其财产均不在我国领域内,2007年8月27日,A公司向瑞士兰茨堡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并提交了由中国中央翻译社翻译、经上海市外事办公室及瑞士驻上海总领事认证的仲裁裁决书翻译件。同年10月25日,瑞士兰茨堡法院以A公司所提交的仲裁裁决书翻译件不能满足《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称《纽约公约》)第四条关于译文由公设或宣誓之翻译员或外交或领事人员认证的规定为由,驳回A公司申请。此后,A公司又两次向瑞士兰茨堡法院递交了分别
    2023-06-05
    409人看过
  • 申请财产保全仲裁裁决的保全费缴纳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保全、仲裁裁决的执行有什么新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的规定》于1998年7月18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的规定》不仅明确了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和人民法院判决一样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而且对仲裁过程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均作了详细规定。(1)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2)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2023-02-15
    216人看过
  • 仲裁中保全的程序
    一、仲裁财产保全的程序是如何的1、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必须由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而且应当根据法律的现定在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对仲裁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仲裁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按照仲裁程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而必须将财产保全申请书递交仲裁委员会。3、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4、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5、仲裁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同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二、仲裁财产保全的概念仲裁财产保全是指为了防止出现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根据当
    2023-05-01
    94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律师的费用是多少
    一、仲裁财产保全律师的费用是多少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二、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
    2023-06-07
    141人看过
  • 能否在劳动仲裁中获得财产保全保障?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在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不发生法律效力,由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对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纠纷重新进行审理后重新裁判结束纷争,因此不会产生人民法院确认或者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问题。劳动仲裁程序:(一)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二)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三)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四)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五)参加庭审;(六)庭后和解或调解。需要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023-07-08
    92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办理流程
    仲裁财产保全
    仲裁财产保全手续按以下顺序办理: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仲裁委员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怎么办理离婚财产保全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
    2023-07-16
    76人看过
  • 完善仲裁财产保全制度
    仲裁财产保全
    我国商事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因其民间性、自愿性、便利性、灵活性、快捷性等特征,成为人们选择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但仲裁中如何进行财产保全,有关法律规定还不够完善。一、仲裁中可以进行财产保全仲裁过程中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仲裁法的第二十八条,该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由此可以看出,为了防止当事人隐匿、转移、变卖有关财产,保证有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保障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能够得到全部执行,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有关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是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
    2023-06-06
    352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的受理和实施
    一、仲裁财产保全的担保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01条、10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317条的规定,所有的仲裁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对于仲裁中财产保全是否必须提供担保分不同情况,国内仲裁案件的仲裁中财产保全,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但涉外仲裁的财产保全申请人则依法必须提供担保。如果法律规定应当提供担保或法院认定需要提供担保,但是申请人拒绝提供担保的,法院有权驳回保全申请,且法院作出的驳回财产保全申请的裁定不能上诉。按照《民诉意见》第98条规定,在依法或依法院要求担保时,申请人应当提供全额担保,及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实践中,担保的具体形式包括等额现金担保、房产等不动产担保、第三人提供担保等。尤以现金担保和机构担保最为法院认可。二、法院作出是否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法院受理仲裁
    2023-06-06
    2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申请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提出保全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中强制措施。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财产保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 仲裁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在仲裁中一样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条件是:1、申请人、被申请人系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2、存在因被申请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能;3、请求保全财产应为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者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4、有明确的财产线索和有关证明材料;5、属于受案法院管辖;6、按时交纳申请费并提供可靠担保。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如下: 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写明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
    • 国际仲裁中财产保全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7
      虽然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但仲裁委员会无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仲裁委员会只能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1条明确规定:“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保全
    • 仲裁财产保全都有什么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4
      1、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中的,必须由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而且应当根据法律的现定在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对仲裁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仲裁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按照,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而必须将财产保全申请书递交仲裁委员会。3、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按照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
    • 仲裁前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如何来的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