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财产国家赔偿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4:03:55 280 人看过

返还财产国家赔偿

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国家机关将违法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只能适用于物质损害,尤其是在物品失去控制的情况下。返还财产一般是指原物。如果原物是特定化的种类物,可以以同种类的物品赔偿,当事人不同意的,只能金钱赔偿,不能采用返还财产的方式。在返还财产时,如果财产在失去控制期间有孳息物的,应一并返还。返还财产,主要适用予以下情形:

1.行政机关违法采用罚款、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剥夺相对人权利的一种制裁措施,当处罚行为被认为违法时,即应返还受害人的财产。

2.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行政机关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是行政机关对相对人课以义务的行为,当这种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时,便构成对当事人财产权的侵犯,行政机关应当返还征收的财物和摊派的费用。

3.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违法适用罚金、没收、追缴等剥夺财产的措施。例如,人民法院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处以罚金、没收财产等刑事制裁措施,当上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的,原判的罚金、没收的财产应当返还。

4.国家机关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措施。如果被侵害的财产尚未灭失,应当返还,造成损害的,还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返还财产这一赔偿方式,还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原财产还存在。如果原财产已经毁损或灭失,返还财产也就无从谈起。如果原物是经过特定化的种类物,如一台电视机,但该物已经被损坏,经受害人同意,可赔偿其另外一台价值相当的电视机,如果受害人不同意,则只能给予金钱赔偿。

2.返还财产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返还财产是国家赔偿方式中的一种例外,只有在比金钱赔偿更便捷时才适用。如果原财产虽然存在,但被运往外地或下落需要查找时,则不如用金钱赔偿更为便捷。

3.返还财产不影响公务的实施。如果原财产已经用于公务活动,返还财产将会影响到公务的实施,则不应以返还财产方式赔偿,而应以金钱赔偿。

返还财产构成要件

1、有侵占或者以其他不合法方式占有他人的物的行为

侵占他人的物是指非法占有他人的物,抢劫、盗窃、强行占有他人的物属于侵占。以其他不合法的方式占有他人的物的行为主要是指擅自长期占有或者使用他人的物。对以其他不合法方式占有他人的物的行为的认定要慎重。例如,误认被继承人借用他人的物为遗产而由继承人分割,可返返还原物责任处理。如果遗产管理人误认被继承人借用他人的物为遗产而交给继承人分割,对此可以借鉴德国民法理论上的“后果不法”说和“状态责任”说处理。将侵占他人的物和以其他不合法方式占有他人的物的行为作为返还原物责任的同一构成要件,是因为返还原物责任是物权的保护方法,不问占有人有无过错。而且返还原物责任仅仅是返还原物,不涉及赔偿损失责任。抢劫、盗窃他人的物具有故意不言而喻,抢劫者和盗窃者不仅应当受到谴责,而且会受到刑事制裁;返还原物责任是民事责任,重在返还原物。

2、原物存在

原物存在才适用返还原物责任,原物不存在的不适用返还原物责任。如果原物已经损坏,物权人请求返还原物的,也适用返还原物责任。如果原物被损坏,物权人同时请求赔偿损失的,应当同时使用赔偿损失责任,但赔偿损失责任不属于返还原物责任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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