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5:31:03 105 人看过

租房合同因违建无效赔偿一般以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使用费为限。一方要求对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订约机会损失等信赖利益损失的,可以根据诚信原则,综合当事人过错程度、另行租赁房屋的差价及成本、合同的剩余租期等因素酌情确定。

一、民法典违约金太高要如何降低

违约金太高,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相关法律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应怎么样办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应该这样办:

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后悔交易,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违约,则法律支持守约方同意终止合同,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方法为:计算房屋差价、转售利益和守约方的赔偿要求,综合考虑,违约方将赔偿金额赔偿给守约方;

一方坚决履行合同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违约方确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确定房屋涨跌损失有两种方法:

1、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2、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原则上,利益损失和赔偿可以根据同级房屋的市场销售价格与销售合同的销售价格之差来确定,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评估应以保护守约方利益为出发点,以守约方要求为基础。

三、合同签订时的信赖利益的保护原则是什么

信赖利益是指一方基于对另一方将与其订约的合理信赖所产生的利益。传统民法对信赖利益有所保护,主要体现在善意取得制度上。近现代民法对信赖利益有了越来越多的保护。缔约过失责任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都是信赖利益保护的产物。

信赖利益保护还被视为公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如果该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相对人基于对行政行为信赖的利益损失应得到补偿,但相对人造成的无效或撤销除外

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如订约建议)后,另一方对此产生信赖(如相信对方可能与自己立约),并为此发生了费用,后因前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未成立或者无效,该费用未得到补偿而受到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4日 2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权人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申请调解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后债权人申请调解应该具备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节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一、三方债务纠纷怎么办1、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因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到期不承担还款责任或保证责任,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作出一定让步的方式,协商解决纠纷。2、经由中间人调解解决。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如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可以由中间人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3、仲裁。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
    2023-04-04
    69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2023-03-27
    455人看过
  • 债权申报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本案中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是:A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名义借款能否纳入破产债权民刑交叉是一个宏观的概念,它不仅指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定罪量刑的互动关系,但也涉及到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在相关案件中的过渡与衔接;狭义上的民刑交叉,是指以民事和刑事法律规范为基础,对同一法律事实进行法律判断的交叉,甚至是刑事和民事处置的交叉领域。根据责任聚合与责任竞合的重叠情形,民法与刑法的重叠情形可分为事实与事实的竞合,其中事实牵连是指法律事实的某些要素,如犯罪动机等的重合,刑事损害结果等民事法律关系;事实竞合是指同一法律事实既需要刑事定罪量刑,又需要民事法律判决,即两种法律关系的责任竞合。本文所讨论的破产程序中的刑事请求权审查,是对刑法认定的刑事损害结果进行定性和定量审查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是否导致公司承担外债,存在不同的观点,而该债务是否符合申请破产债权的条件一种观点认为该债务不是破产债务。首先
    2023-05-02
    491人看过
  • 如何满足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必须合法确定债务人的债务;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已经被拖延履行,代位权只有债权人对债务人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后才能行使;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如何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向法院提出代位权之诉。如果债权人依法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但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就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代位
    2023-07-03
    332人看过
  • 债权人申报债权有哪些,债权人申报债权有哪些要求
    债权申报的手续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未过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被视为过期。附加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有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债务人支付的员工工资和医疗、残疾补助、赔偿费用、支付的员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管理人员调查后列出清单公示。如果员工对名单有异议,可以要求管理者更正的管理者不更正,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整个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6、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连带债务人已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时,以其对债务人的偿还权申报债权。7、连带债务人数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时,其债权人有权就所
    2023-08-07
    180人看过
  •  债权人应当在何时提交债权申报
    这段文字描述了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必须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其债权。但是,对于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等,债权人不需要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如果职工对清单有异议,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否则可以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所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报其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 务 人 欠 职 工 哪 些 费 用 不 用 申 报 ?根据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休假期间,其工资奖金收入会减半。然而,对于
    2023-09-10
    459人看过
  •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要满足什么条件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理论基础是债的代位权原理,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条件应以债权代位权成立条件为基础: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2、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的掌握和计算利息是债权的孳息,它与债权是不可分割的。无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大于还是小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中计算利息时,都不能按执行程序中的利息“双倍”计算方法计算。因为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针对的是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中规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被执行人。另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对不自觉的被执行人的一种带有惩罚性的规定。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不适用此规定。对利息的计算,应该是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按同期银行贷款的利率计算。(二)到期债权经诉讼或仲裁在执行中,常常遇到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
    2023-08-18
    321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以什么方式行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债权人撤销权以什么方式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1.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的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行为包括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或者实施了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
    2023-06-26
    253人看过
  • 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满足的条件有:该债务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其债务等,债权人要追讨欠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债权人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债权人追讨债权的证据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
    2023-07-30
    220人看过
  • 债权人申报债权谁来登记债权
    申报债权,是人民法院在依法宣布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依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或公告依法享有的权利,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人民法院在发出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已破产的通知或者公告中明确规定,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没有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责任由自己承担,其意味着债权的丧失。为了更全面、更具体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这种情况作了如下的补充规定:一、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是“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期限的”)。二、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由法院
    2023-04-26
    217人看过
  • 债权人应何时向人民法院申报其债权?
    申报债权,是人民法院在依法宣布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依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或公告依法享有的权利,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发出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已破产的通知或者公告中明确规定,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没有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责任由自己承担,其意味着债权的丧失。此外,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期限而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023-06-05
    104人看过
  •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哪些东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要准备哪些破产债权申报材料1、《债权申报表》按照《债权申报表》(后附)的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
    2023-08-17
    203人看过
  • 债权人去哪里申报债权?
    一、债权人去哪里申报债权?民法典对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没有规定,而《公司法》规定,债权人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要在30日内申报债权,申报时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
    2023-06-17
    439人看过
  • 机构债权转让应当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
    机构债权转让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一、债权转让后如何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可以口头通知或者书面通知。债权让与的构成要件有: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二、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不同意是否具有效力债权转让协议是不需要债务人同意的,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转让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
    2023-03-13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满足什么条件的债权能够申报公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 什么叫“债权人”申报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1
      可以申报的债权满足以下要求: ⑴请求权支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⑵ 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⑶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所享有的债权。 4、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 满足什么条件的债权能够申报,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21
      债权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为: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且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 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7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且该债权应是已到期的债权。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的程序,所以只有享有财产上的请求权的债权人才可以通过破产程序获得清偿。
    •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都有什么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要求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1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4、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