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9:20:42 302 人看过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住房土地使用证赔偿规定是什么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4、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5、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06: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处理的其它方式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4
    2023-02-26
    474人看过
  • 房屋使用权到期后,有哪些处理的方法
    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房屋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
    2023-08-16
    308人看过
  • 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到期的70年房子
    一、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到期的70年房子当事人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依法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
    2023-07-25
    489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期限,70年后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问题其实是一个“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截然不同的两个问题。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
    2023-12-10
    43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重建与再利用
    土地使用权到期收回的处理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办理使用权证。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土地承包方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吗(一)有偿收回《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
    2023-07-22
    5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过期,二手房处理方案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特点。只要房屋没有被征收,土地使用权过期后仍可继续使用,而房屋所有权则是永久的,无需担心到期续期问题。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并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进行续期。房屋只要没有被征收,土地使用权过期后仍可继续使用,房屋所有权则是永久的,无需担心到期续期问题。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进行续期。 房 屋 土 地 使 用 权 如 何 续 期 ?房屋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使用权需要续期。然而,续期条件并非简单地延长年限,而是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房屋土地使用权可以续期,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 房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未规定使用年限;2.
    2023-09-12
    292人看过
  • 处理死亡后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原则与实践
    人死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如下: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合法财产由他人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后,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继承人所有。2、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续手续,即确认土地使用权。3、农村土地使用权中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宅基地使用由村集体收回,分配给其他村民。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可以继承,继承人可以在房屋存续期间继续使用宅基地。4、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存在继承问题。承包人全部死亡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户内有其他人的,其中一人死亡后,其土地份额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享有。租赁房屋装修怎么处置租赁房屋装修处置如下: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善;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
    2023-08-03
    428人看过
  • 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有何处理方法
    一、对于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有何处理方法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应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一般发生纠纷时,最常用的方法先是协商,协商的过程中应该沉着冷静。2.当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并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如果关于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则应该介入第三方进行调解,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调解的义务,并且应该本着公平、平等原则对双方进行调解。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需要以下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明份证材料;3.土地属来源证明;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5.地上附着物属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7.其他证明材料。三、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1.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2.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
    2023-08-08
    14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归属权归谁?
    70年的土地使用权房子到期还是会归房屋产权人,因为房子作为物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有使用期限限制的是房屋所占用的的土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如下: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4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了怎么办40年产权到期后,处理办法如下: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
    2023-07-16
    46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注意哪些处理事项?
    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土地使用人申请续期和国家免费回收。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个人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最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的具体反映。为了平衡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者利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从以下两个
    2023-07-02
    193人看过
  • 处理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方法是什么?
    该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方式:1、由发生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处理;3、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以下顺序解决: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一)、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
    2023-07-06
    11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抵押权是否丧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土地使用权到期而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终止的,抵押权就会丧失。《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第三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法人;出让是指将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
    2023-03-04
    160人看过
  • 商业用地产权到期后的必要处理方式
    商业用地产权到期后可依法办理续期。一般情况下,商业用地的使用权限是四十年,在四十年之后,若土地使用者还想继续使用该片商业用地,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继续使用,只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即可合法地继续使用该片商业用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商业用地产权满40年怎么办?商业用地产权满40年的,如果国家没有其他的规划,房屋业主再重新缴土地出让金,相当于“续租”。土地到期后,业主联名提出再交一份土地出让金和国家达成新的协议,就可以安心继续住下去。这种处理方式其实可以参考农村的联产土地承包责任制。《中华人
    2023-07-02
    258人看过
  • 到期的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应该如何处理
    一、到期的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应该如何处理到期的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应该处理的方式是:可以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符合什么要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3.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等。《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六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
    2023-12-18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
    • 农村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房屋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2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
    •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到期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怎么进行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1
      一、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二、关于到期后的处理办法。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
    • 针对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都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9-16
      1、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并未办理续期手续,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理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2、
    •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土地的使用年限有这些分类,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二、关于到期后的处理办法。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