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选举权不是宪法“认可”的权利,而是人民通过宪法“创造”的权利,是与人民主权联系最密切的权利。其权利属性表现为它具有可放弃性、利益性、意志性;其权力属性表现在它能够决定他人(候选人)的利益和命运,但选举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力属性都是不完整的。选举权是个人权利而不是集体权利。选举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是间接的,它与国家权力“人”的关系才是直接的。
关于在押人员的推举权问题有几种不同情况:
1、在押中的已决犯,凡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力的,一概没有推举权。
2、对已在押,但尚处于正在受侦办、申述、审判阶段的人,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推举的若干规则》,凡触及危害国家安全或其他严重刑事案件被拘押的,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议,在被拘押期间中止行使推举权。
3、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控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力的;被拘押,正在受侦办、申述、审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没有决议中止行使推举权力的;正在受拘留处分的,以及正在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应准予行使推举权。依据有关规则,上述准予行使推举权力的人员参与推举,由推举委员会和履行拘禁、拘押、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机关共同决议,能够在活动票箱投票,也能够托付有推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和劳教处分的人,也能够在推举日回原选区参与推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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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在押人员是否具有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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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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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在押人员是否有自选举权,他是否会有自选举权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4判断被拘留者是否有选举权的标准取决于被拘留者是否有被剥夺的政治权利。被剥夺的政治权利是指被剥夺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国家机关职务权; (四)有权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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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有选举权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14在押犯人只要没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都可以参加选举,但在押犯人没有被选举权。至于,精神病患者是否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不过一般是没有资格参加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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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是否为破坏选举罪?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8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代表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