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维权注意“三不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53:13 454 人看过

劳动者在维护自己劳动权益不受侵害时,不能盲目,具体来说要做到三不要。

一、不要告错对象

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有的劳动者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分公司;有的则在营业部工作。对这些劳动者,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该告谁?

比如王某作为公司的业务代表被派至某商场专柜工作,两年之后发现自己的社保费缴纳是空白。于是一纸诉状把商场告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劳动争议仲裁委在审理查实后,确认商场与王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商场与王某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将柜台租赁给厂商,对王某从未承担过劳动关系管理职责,也未支付过任何报酬,显然商场不应承担为王某缴纳社保费的义务。

其实上面的例子涉及申诉主体的问题,仲裁申诉不能告错对象。那么,如何才能不告错对象呢?劳动者在应聘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了解我在为哪个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等信息。如有些外国企业驻沪代表处、办事机构等它们既不是独立法人,也没有独立用工权,因此不是法律上的合法用工主体资格,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或裁决后,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在审查后事实确凿也将驳回起诉。

那么王某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呢?在此案中,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专柜的厂商追加为第三人,裁决厂商应当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虽然王某的权益最终还是得到保障,但由于一开始王某告错对象,导致案件审理复杂化,延长了案件审理时间。

二、不要忽视证据

当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时,除所告的用人单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外,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申诉请求的合法性、合理性。

在仲裁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在主张自己的权益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诸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卡、押金凭据等。由于无法提供相关有效证据,因此劳动者要主张自己权利就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比如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差额,却无法提供拖欠工资的任何证据;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但无法提供考勤卡或加班记录单,只提供个人记录的加班时间等;要求单位补缴少缴的社会保险费,却无法提供任何个人完整收入的凭证等。因此,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期间保存诸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卡等凭证十分重要。这也是未雨绸缪,提前做好保护自身权益的准备。

三、不能过申诉时效

在提起劳动仲裁申诉时,除要准备充足的有效证明材料外,还要注意一个关键问题,即申诉时效。当劳动者考虑再三决定到仲裁委来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却被告知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诉时效,使自己丧失一次维护权益的机会,因为时效是进入劳动仲裁的前提条件。有的劳动者不了解劳动争议申请时效60天的法律规定,有的离开原单位到新单位工作后在计算社保缴费基数时发现原单位缴费有误,再来提起仲裁为时已晚。当然在仲裁实践中遇有特殊情况的,如当事人因重大疾病致使无法在申诉时效内申诉且委托代理人有困难的;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无法定代理人致使无法在申诉时效内申诉的;当事人因其非本人主观过错导致的障碍致使无法在申诉时效内申诉的;再就是当事人曾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过调解、有关部门调解不成再来申诉的;在计算时效时则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将该部门的处理时间予以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0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消委会:消费者要注意“三包”时效及时维权
    本报讯(记者余雪棠)本来换一台洗衣机方便过年用,没想到洗衣机一买回来就罢工,想找商家维修但商家至今还未开业,市民黄女士为这事烦恼不已。黄女士家里的老洗衣机在春节前坏了,于是她于春节前1月24日在市区某电器商行购买了一台洗衣机,可买回家后第一次使用就发现洗衣机不能启动,黄女士次日马上到该电器商行进行退换。但是,商家已经暂停营业休息,既找不到商行老板,也找不到维修人员。大过年的天气又冷,家里人又多,洗衣机不能用只好手洗,还不容易干。说起洗衣机的事情,黄女士就一肚子火。2月2日,黄女士又来到该商行,但是发现商行还是没有营业,里面只有一个留守的工作人员。黄女士要求其提供商行老板电话,但该工作人员却以不知道为由拒绝提供,并说该商行要等到2月9日才开始营业。黄女士担心,等这么长时间会不会已经超过三包规定期限?对此,记者咨询了惠城区消委会秘书长肖XX。肖雷生表示,消费者在节前购买前应事先询问好商品的售后
    2023-06-07
    368人看过
  • 劳动者提起劳动诉讼的条件,劳动者维权时需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劳动者提起劳动诉讼的条件,劳动者维权时需注意的问题是什么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起诉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在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相一致时,由劳动者个人作为当事人一方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人员则无权起诉。(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如果原告不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则会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也无法进行诉讼,人民法院也无从审理。在明确劳动争议诉讼被告的同时,应当指出,原告不得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行政部门作为劳
    2023-04-11
    241人看过
  • 劳动者维权,务必注意的“七大时限”规定
    现实中,一些劳动者之所以明明有理有据,却遭遇维权失败,有时是因为超过维权期限,以至于“过期作废”。那么,就劳动者的维权期限有哪些规定呢?这些规定散见于《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中,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七大方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的时限。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该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即除了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外,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侵权行为超过2年的,没有人举报,也没有再犯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不再查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
    2023-04-26
    460人看过
  • 劳动者要善用“维权利器”
    日前,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并于9月14日开始施行。条文虽然不多(18条),但职工维权却有了更多更加清晰的利器,劳动者应提高自己的维权能力,用好用足这些利刃.今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首先在数量上大幅飙升,仅今年1月至8月,全国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74万件。这是因为,一方面一些用人单位出于追逐利润的单一目的,忽视自己的社会责任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随意执行土政策,甚至有意或者恶意规避法律,使非法用工及侵害劳动者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同时,新生代劳动者大量进入职场,成了劳动的主力大军,而他们最显着的特征,是比他们的父辈更有文化、更有维护权利的自觉,不愿对权益受损的事情容忍默认、逆来顺受,客观上也增加了诉讼的频次。另一方面,劳动争议案件的难易程度,也较从前愈加复杂。其中一些社会敏感度较高而法律依据有又不甚明确的矛盾,现在也扑面而来,使得案件处理的难度
    2023-06-09
    388人看过
  • 新形势下劳动者维权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打破了劳资关系原有的平衡,劳资关系一时间成为社会的焦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更是在广东区域内掀起又一轮热议。对普通劳动者来说,透彻的解读相关规定、理解立法意图尚有一定难度,本文拟以简单明了的方式将劳动者在维权中应注意的要点加以提炼,希望能为广大普通劳动者提供一些帮助。一、法律适用及仲裁时效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仲裁时效期间的限
    2023-06-10
    213人看过
  • 劳动者维权方法: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攻略
    公司不签订合同劳动者维权方法:1、与老板协商解决;2、当地劳动局内部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收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解决劳资纠纷而设计的,效果很好,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3、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劳动者怎么维权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3-07-17
    322人看过
  • 劳动者劳动法权益维权问答
    签不签劳动合同有多重要?专家用实例解答《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你对它们的了解到底有多少?劳动合同、最低、加班费、试用期问题,你又明白几个?为了让网友更清晰地了解如何维权,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十多年的史边疆科长向网友详细解析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史科长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让劳动者有了更多选择权。为了说明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史边疆还给网友讲一个实例。2009年10月12日,王某通过招聘进入杭州某家广告有限公司做策划,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公司一直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王某也没有当回事情,但是到2009年11月11日,广告公司以王某工作不招录的标准而辞退,工资
    2023-06-10
    90人看过
  • 劳动者维权需避免三处法律误读
    近期劳动维权问题备受关注,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19日发布提醒,劳动者在申诉劳动争议时需注意读“准”法律依据,避免因一些误读而得不到仲裁部门的支持。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关专家指出,劳动者应当合法、合理提出仲裁请求,特别是在当前新旧劳动法规衔接的阶段,尤需弄清合同期限、诉讼请求、法律依据等内容,避免以下三处法律误读。误读之一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就一定有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在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不少劳动者可能忽视这一规定的两个前提:一是合同终止发生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二是应当排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此外,经济补偿的年限应当自新法施行之日起计算。误读之二是未签合同就一定有两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2023-06-09
    197人看过
  • 60天内申诉劳动维权要注意时效
    节后,各地纷纷进入工作日,也是农民工返城找工作高峰。劳动保障部门日前提醒,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注意法定的60天申诉时效,不要等到年底追薪。数据显示,在2005年,上海超出10%的劳动争议由于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诉时效而不被受理。有关专家指出,这一数字反映出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各地劳动者缺乏法定时效意识。记者从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获知,导致劳动维权出现过期作废情形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国内许多劳动者不知道劳动争议申请仲裁应在60天之内提起;二是部分劳动者离开原单位到新单位工作之后,发现原单位未给自己足额缴纳或未按时缴纳社保费,虽然有些疑惑,但也没有及时提出。《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申请。根据解释,应当是指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例如,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或加班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就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仲裁
    2023-04-22
    104人看过
  • 劳动者维权首要:知情懂法
    劳动者维权首要:知情懂法,以下5个劳动争议案件败诉给了我们的启示:劳动者维权无可厚非,但是也要兼备理解法律基础上与以诚信为本。●非正规就业组织不承担劳动法所规定义务郑慧在本市一家助老服务社工作。这家服务社是非正规就业组织,从未与郑慧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底,郑慧辞职离开该单位后诉至法院,主张未签合同应赔偿两倍工资3.4万元。法院向郑慧释明,非正规就业组织是组织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等,通过开发社会服务业、家庭工业和工艺作坊等小型制作业,以获得基本的收入和社会保障的一种社会劳动组织,不属于劳动法所指的用人单位。助老服务社与郑慧之间建立的是一种聘用关系而非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因此其不承担劳动法上规定的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义务。●应向劳务派遣单位报销医疗费小红是外地来沪人员,2003年她与某邮电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公司将其派遣至另一设备公司工作。2007年8月,小红罹患过敏性紫癜入院治疗并花
    2023-04-22
    60人看过
  •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途径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有劳动者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思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途径有与用人单位协商和解,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申请调解或者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有: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武器。2.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对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要有一定的学习和了解。3.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动者要及时通过公权力途径来解决。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途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途径:1.协商。劳动者在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2.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3.仲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争议的,劳动者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
    2023-06-05
    361人看过
  • 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维权
    [摘要]:劳动者如何运用依法维权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共8章98条)和《就业促进法》开始生效。它关系到亿万劳动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自《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重要里劳动者如何运用依法维权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共8章98条)和《就业促进法》开始生效。它关系到亿万劳动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自《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重要里程碑。那么,作为劳动者应如何依法维权?笔者建议大家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国家的立法本意是要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但强势企业与弱势员工力量对比悬殊,本来就不平等。面对《劳动合同法》和强势企业的种种招式,广大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及相关法律,做到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
    2023-04-22
    12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何帮助劳动者维权?
    劳动者可以根据该法律,进行有效维权:一、获得经济补偿;二、解除劳动合同程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当遇到用人单位有以上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论事实劳动关系下的劳动者如何维权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受到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等。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又实际履行的,一般以原劳动合同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不能以原合同期限推定为新的劳动关系的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形成的劳动关系,其履行期限在法律上处于不明
    2023-07-11
    235人看过
  • 劳动者不敢维权、过度维权皆因认识不清
    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8年1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做出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的法律强制性规定。然而,由于该法律规定较为含糊,缺乏具体的法律解释与补充说明,导致一些劳动者或不敢维权或维权过度;甚至,有的仲裁部门与人民法院在裁判中,也出现个案的差异。对此,我们根据所办理的典型案例,对常见的适用二倍工资罚则情形加以解答与提示。案例1同意事后补签合同也可主张二倍工资去年10月,张先生被一家印染公司聘为技术员。上班的当日,公司就与他约定,劳动合同自2011年1月中旬正式签订,此前这3个月属于临时工,不算工龄,张先生在意向书上签了字。最近,张先生决定辞职,对未签劳动合同的3个月时间,要求公司按双倍工资给予补偿。公司表示,当时双方已有约定,且在意向书上签字,不同意给补偿。那同意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可否主张二倍工资?法
    2023-04-25
    41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一般劳动者维权该注意些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1
      1、劳动者维权需注意以下时限: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提起诉讼的时效一般为十五日,从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 劳动维权需要注意的时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的时限。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该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即除了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外,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侵权行为超过2年的,没有人举报,也没有再犯的,劳动保障行政
    • 劳动者维权三字诀-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7
      导读:在劳动者维权高涨的今天,一些劳动者成功维权,也有些劳动者拿到了胜诉判决却未能拿到钱,最终功败垂成,让人惋惜。针对现实中存在的案件,总结出劳动者维权三字诀:稳、快、勤。稳:稳妥搜集证据所谓稳即是指劳动者维权的思路要稳,证据要扎实。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要承担不利后果。一些劳动者维权时,未能稳妥搜集证据即提起仲裁和诉讼,以致因证据不足而败诉。在诉讼阶段,将多方搜集
    • 劳动仲裁维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1、应写好申诉书。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诉人应当将自己与被申诉人如何处理等问题全面、准确、简练地写清; (3)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提供有关争议情况的各种证据和证人
    • 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劳动者恶意拖欠工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8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及拖欠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有效送达后双方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劳动者自此可不再到用人单位出勤工作。 劳动者注意,若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有效送达解除通知后仍继续到用人单位上班,而用人单位也接受劳动者的劳动,此时司法部门可能会认定因双方的合意而达成了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从而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并未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