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主义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33:32 139 人看过

当事人主义是指以当事人为事件发生、发展为核心,以当事人的意志、行为决定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方向,当事人自己承担事件的后果。如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谁主张权利谁举证。主张权利者不能对其权利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将承担权利不能的后果。当事人主义在诉讼程序活动中表现为所谓当事人主义就是诉讼由当事人主导进行,法官不主动提起诉讼,不主动调查证据;他对于哪一方能够胜诉漠不关心,也没有义务加以关心。法院在诉讼活动中追求的是程序的合法性、公证和公平,不关心结果对哪一方有利,法院对当事人的权利主张与放弃不得干涉,必须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如∶A公司向法院诉B公司欠其款50万元并举证,B公司反诉其欠款80万元并举证,在法庭辩论时B公司又出示新证,A公司认可,双方在法庭自行和解,A公司付B公司5万元双方撤诉。

当事人主义在民事执行中表现为∶人民法院依法向权利人提供国家强制措施实施的服务,支持其行使权利,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的过程为执行。其特征为∶首先,只有人民法院代表国家,面向社会提供国家强制措施实施的服务。除人民法院外,其它任何党、政、团体、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或代表国家向社会提供强制措施实施的服务,强制措施的实施权法院专有。如∶债权人或民间的讨债公司,对债务人的财产强行抢、夺、扣押、拍卖以及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的限制都是违法行为,只有人民法院依法实施才是合法的;其次、人民法院提供国家强制措施实施服务的依据是生效法律文书,也就是说权利人的权利再合法、再合理,只要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的确认,人民法院都将不予提供强制措施实施的服务;三、权利人的权利要想获得国家强制措施的支持和保护,就必须获得生效法律文书对其权利的确认,如∶甲持乙欠其款50万元的借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是不能就该借据直接起动执行程序展开执行活动;四、人民法院是依法提供强制措施实施的服务,超出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是不提供的。也就是说权利人要求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是随意的,是受法律规定限制的。如∶甲对乙享有50万元的债权,在执行活动中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拘留乙,

人民法院将拒绝实施,拘留不属于强制措施实施服务的内容(目前是这样);五、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措施是根据权利人的需要而采取,而不是随意采取,更不能依职权随意采取。如∶甲对乙享有50万元的债权,在执行活动中申请法院冻结乙银行存款50万元,而法院却查封了乙的房产,使甲未能及时实现权利,甲对法院不满而考虑向法院索赔。六、权利人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何时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影响社会安定,人民法院都应无条件地提供强制措施实施的服务,支持权利人实现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0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当事人申请执行后多久才执行?
    一、当事人申请执行后多久才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只能中止执行。等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可以恢复执行。二、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
    2023-04-17
    218人看过
  •  主要被执行人的义务是什么?
    被执行人的义务包括四点:1.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2.报告财产情况及权利凭证;3.接受询问并出席;4.配合法院执行,不得妨害或转移财产及证据材料。被执行人的义务包括以下几点:1.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应按照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2.被执行人应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并附上财产明细表及相关的权利凭证;3.对于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4.被执行人应配合法院执行,不得有妨害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得转移、隐匿、变卖、毁损已被法院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及证据材料,不得擅自撕毁法院张贴的公告及加贴的封条。被执行人义务概述标题:被执行人的义务概述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需承担一定的义务。首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需按照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2023-10-24
    175人看过
  • 执行局执行到钱多久给当事人
    可以催促执行法官的,要求尽快将钱给当事人。一、工伤仲裁后不给钱怎么样办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书下来以后,如果该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以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赔偿的,劳动者可以携带仲裁裁决书、强制执行书、公司的注册信息、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申请人在执行阶段,应当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官调查的范围很有限,申请人
    2023-04-01
    249人看过
  • 失信被执行人能当村主任吗
    失信被执行人一般情况下不会被限制他的政治权利,所以失信被执行人也可以来当村主任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2023-06-13
    79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应当由谁来主持?
    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应该由谁担任的确认方式:如果被继承人依法指定的,由被指定的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如果被继承人没有依法指定的,由继承人推选的遗产管理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如果没有指定,也没有法定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遗嘱执行人。民法典遗嘱执行人是谁民法典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
    2023-07-25
    469人看过
  • 当事人妨害执行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妨害协助执行的行为有以下表现形式:(一)擅自转移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存款,或擅自解冻的行为。(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人员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行为。(三)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证明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明或者其他财产的行为。(四)金融机构对人民法院协助执行手续完备而拒不查询、冻结、扣划的行为;金融机构在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扣划应当协助执行的款项用以收贷收息或为被执行人隐匿、转移存款的行为;金融机构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向当事人通风报信,致使当事人转移存款,逾期未能追回的。(五)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行为。(六)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划拨存款的行为;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
    2023-02-18
    456人看过
  • 自主债务执行的定义
    债务已经到了偿还期限。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时候到了,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时候到了。否则诉讼时效将被通过,法律将无法保护懒惰的人。自主债务到期日起六个月: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自约定期限届满时届满,自履行期限次日起六个月为履行期限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权请求日或者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为履行期限届满日。什么是自主债务期限满之日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就是债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了,通常情况下可以理解为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债务人应当要履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还清贷款贷款和相应的利息,债权人应当要求其在诉讼时效内伸张权力,否则期限一过,将不被法律给予保护的债权。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并告知债务人履行时间,适当给予其准备时间。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
    2023-07-06
    163人看过
  • 当事人主义审判方式的基础理念
    当事人主义审判方式赖以建立的第一个理念是公平竞争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国家与被告人个人之间的刑事争端应由检察官与被告人通过直接的对抗或竞争而解决。随着人类程序正义观念的发展,公平竞争原则的具体含义也逐渐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例如,根据这一理念所产生的所谓控辩双方不得为对方提供攻击和防御的武器的观念,已不再被英美等国所遵守。被告人先悉权的产生和发展即为具体的例证。公平竞争原则事实上已开始由一种新的程序正义观念所补充。英美对抗式审判中控辩双方对抗性的减弱以及法官对程序控制程度增强的发展趋势,即说明了这种理念上的变化。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平竞争原则仍不失为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的一项基础理念。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赖以存在的第二个理念是一种建立在高度尊重个人主体性基础上的程序正义观念。这种观念有两项基本要素:一是作为司法裁判者的法官须尽量减少对裁判制作过程的控制和介入,保持消极的中立;二是个人有权通过积极
    2023-04-25
    145人看过
  • 海上救助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1、救助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依照海商法的规定,在救助作业期间,救助方对被救助方负有下列义务:(1)谨慎救助(2)(3)在合理必要时寻求其他救助方的协助(4)被救助方合理要求其他救助方参与救助作业时,应当接受该请求,但该请求不合理的,原救助方的救助报酬金额在救助作业过程中不受影响,被救助方对救助方负有下列义务:(1)与救助方充分合作(2)谨慎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3)当获救船舶或其他财产被送往安全地点后,及时接受救助方提出的合理移交请求。海上救助的构成要件海上救助,又称海上救助,是指外国势力对海上遇险的船舶、货物和客货货物的全部或部分进行救助的行为,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任何水域根据中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有效的海上救助行为的设立或救助请求权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1)打捞发生在海上或与海洋相连的通航水域。海上救助的风险远大于陆上救助,这是海上救助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方面。因
    2023-05-07
    198人看过
  • 找不到当事人如何执行
    法院作出偿还债务的判决后,如果被执行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持判决书和强制执行申请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一、找不到欠债人债权人怎么办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债权人追讨借款有以下两条法律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债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债权人起诉时,应
    2023-03-16
    489人看过
  • 对当事人执行监外执行是什么措施?
    一、对当事人执行监外执行是什么措施?监外执行一般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的措施。二、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监外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据以都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都婴儿都妇女。”由此可见,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其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依法将其放在监狱外不执行的制度。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疾病,已经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的;身体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以社会危害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在我国,监外执行有
    2023-04-28
    480人看过
  •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哪方出
    一、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哪方出强制执行执行费有被执行人来交,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现在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了,而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直接从被执行人处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
    2024-01-25
    322人看过
  • 银行本票的基本执行当事人
    银行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是出票人、收款人和持票人。本票就是指银行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银行本票中的票据行为有哪些?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付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办理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本票的出票人就是本票的付款人。签发银行本票由作成和银行本票的交付两部分构成。票据的作成是指在原始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票据的交付指以成立票据关系为目的而将票据交予他人占有。作成和交付是出票行为有效成立及票据有效成立的两个必备条件,缺一不可。本票的出票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本票上必须记载以下事项:(一)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三)确定的金额;(四)收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
    2023-08-14
    219人看过
  • 民事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哪些义务
    1、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2、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3、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4、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5、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利息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被执行人的主要权利1、申请执行人员回避,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执行。2、可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3、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
    2023-06-13
    34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执行人应当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2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3、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
    • 人民警察在执行盘查任务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指示当事人义务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3
      首先,根据《人公安机关执法细则》1-03.基本要求“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第四条“民警执行盘查任务时,应当着制式服装;未着制式服装的,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应当向被盘查人敬礼并告知:“我是xxx(单位)民警,现依法对你进行检查,请你配合。”盘查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民警应当向被盘查人敬礼,并说“你的合作”
    • 遗嘱执行人应当如何履行义务?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07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 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行不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3
      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是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主要包括:①其他组织;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③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④为保护死者名誉权、著作权等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⑤清算组织。
    •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什么当事人履行义务&Q4&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5-19
      行政强制执行应当事先履行催告程序。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和依法享有的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诉讼权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