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9:55:42 202 人看过

抵押担保的范围指的是被担保的债权以及相关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一、民法典担保人什么情况下负责

发生下列情况,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

1、担保人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具有法律效应为前提;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借款人没有履行还款责任,协商后无效;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借款人抵押物被处置无法偿还债务。

二、担保合同中主债权是什么意思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无论被担保的债权属于何种类债权,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都应就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作出约定并在抵押权设定登记时一并加以登记。因为如果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没有确定下来的话,抵押权人可以支配的抵押物交换价值就无法确定;抵押权得以优先受偿的范围也就没有确定。

三、债权担保的方式有哪些区别

债权担保的方式的区别是:

1、担保范围不同: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生效期不同:

(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3)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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