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04:15 380 人看过

诉讼是一种三方组合,其最一般的含义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现代社会,诉讼是国家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国家司法权通过诉讼活动得以实现,从而达到解决社会纠纷、实现法律正义的目的。

(一)辩护的种类

1.自行辩护

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解释的行为。

2.委托辩护

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担任辩护人,协助其进行辩护。

3.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指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为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协助被告人进行辩护。

(二)辩护人的范围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三)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1.职务保障权;2.阅卷权;3.会见、通信权;4.调查取证权;5.获得通知权;6.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7.拒绝辩护权;8.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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