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合同权利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19:12:24 438 人看过

对合同中债权债务的继承不是对合同本身的继承,民事合同的成立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大部分合同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的继承,而并非对合同本身的继承,也就是说,除了合同中特别约定的以外,继承人不能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当然地取代被继承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一、法律对房产继承有怎样的规定

对房产继承的规定:

1、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一些财产所有人在出生前将财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配给一个或每个子女,这也是一种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在出生前的赠与;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依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立遗嘱,将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捐赠给国家和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产;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有些财产是共有的,比如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时,并非所有财产都成为遗产。此时,应先将财产的产权分割为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然后继承财产。

二、民法典规定什么叫法定继承

1、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因为要成为继承人继承遗产就必须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也就是必须生存。继承开始时已经死亡的人,其法律人格已经消灭,不再存有继承能力,当然不能成为继承人。只要是继承开始时生存的人,不受年龄、性别、出身、精神状态的影响,都有资格成为继承人。即使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都可以作为继承人。只是由于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所以当他们作为继承人接受他人的遗产时,必须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接受和保管。2、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的人。与被继承人没有这些关系的人,即使接受了被继承人的遗赠,也只是受遗赠人,而不能被称为继承人。3、胎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因尚在母腹中,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因此此时还不能将其认作被继承人的继承人。4、继承人须未丧失继承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是谁
    合同的主体是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民法典》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据此,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均能成为相应的合同的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具体而言,在我国,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特殊情况下,集体所有制组织和国家也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在这里,我们要把从事订立合同行为的主体与合同的主体相区别。从事订立合同行为的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合同的主体并不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在刑法中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但是在民法中却不存在民事责任年龄和民事责任能力,只要是民事主体,即使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仍然可以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权利的主体自不待言,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所订
    2023-06-14
    209人看过
  • 独生子继承房产的权利和义务
    独生子一般可以通过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这两种方法来继承房产。父母在去世前已经订立遗嘱,把财产全部留给独生子的,那么就可以通过遗嘱继承遗产。但是如果父母在去世前并没有订立遗嘱那独生子就属于该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需要和同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爷爷和奶奶一起继承父母的遗产。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假设其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先于父母去世,那么房产的归属则毫无争议属于子女。但是若父亲或母亲比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更早去世,则情况就复杂得多。因为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2023-07-02
    61人看过
  • 继承义务的同时要继承债务吗?
    在继承财产的同时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于此。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同时可以放弃继承权吗?可以放弃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3-08-09
    467人看过
  • 宅基地上房屋继承的权利义务
    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宅基地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修正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前提下,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且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村民和城镇居民因继承取得的农村住房结果不同。如果该村村民因继承而获得多套房屋,原则上不予处理。村民可以把多余的房子卖掉,也可以保持原状,但不能重建。房屋损坏后,剩余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宅基地可以继承吗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
    2023-07-01
    403人看过
  • 继承中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如何影响继承人?
    继承中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确定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方面,两个继承顺序的划分依据不仅是血缘关系、亲属关系,还有权利义务关系;2、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对于已经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享有继承权,并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等等。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根据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
    2023-07-03
    354人看过
  • 继承公租房承租权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公租房承租权是可以继承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公租房的所有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承租人死亡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继承和分割,而是可以由共同居住人或者亲属依法继承,这实际上就是对公租房租赁权的继承。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如果承租人生前有常住户口的共有人,承租权应当继续由常住户口的共有人来今次那个承租。哪些公租房承租权不可转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三)产权不明晰的;(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八)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九)其他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除上述情形外,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进行房屋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公房拆迁款一般是给承租人的一种补偿及住房安置费用,
    2023-07-01
    13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合同权利义务能不能办理继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3
      1、有一些合同不仅本身不能继承,合同的权利义务也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移。 2、这一般是人身专属性很强的合同。如委托合同,也就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用委托人的费用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的协议。 3、该合同关系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产生,因此委托人一般须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或委托人死亡,该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的继承人继续履行原委托合同的义务。 4、但如果受托人已完成部分
    • 什么样的合同才是权利义务继承的一种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8
      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非涉及人身关系的合同权利义务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而并非对合同本身的继承。
    • 公司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继承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17
      公司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继承依据: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就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一般也不必经合并双方债权人的同意。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可以对原来公司的债权进行管理,原来公司对外的债务,也有义务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请问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和义务都是啥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4
      1、对合同中债权债务的继承不是对合同本身的继承,民事合同的成立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大部分合同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2、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的继承,而并非对合同本身的继承,也就是说,除了合同中特别约定的以外,继承人不能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当然地取代被继承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 仓储合同承担什么权利和义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28
      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方必须对以下基本义务尽责履行: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6.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