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农村宅基地权益如何保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17:20:11 146 人看过

虽然你的身份是军人,但是你的原户籍还是在老家,那你就享有现在使用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如果军官或者三级以上士官,牵涉到一个转业问题,那时候,你的户籍很大可能就是非农业户口,那么,你就不再是原户口,所以不再享有原村集体的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互换宅基地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按如下规定程序:

1、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2、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3、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表明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在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变更需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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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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