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种类合同之债中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1:22:50 262 人看过

一、合同之债中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典、民法典的规定,以及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行为。

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无约可违,自然不存在违约责任。

2、过错。

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因此,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

3、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理论上来讲,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4、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应赔偿。

二、合同之债特点

第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第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第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第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民法典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可以排除民法典上之任意规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之债相关文章
  • 合同违约造成损失赔偿的法律依据,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合同违约造成损失赔偿的法律依据合同违约造成损失赔偿的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3.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三、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几种合同违约的情形有: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2.由于合同的标的不明确、不具体而造成的违约。3.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4.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5.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
    2023-03-14
    54人看过
  • 探究雇佣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
    雇佣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
    2023-07-06
    168人看过
  • 购销合同超过多久违约,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购销合同超过多久违约当事人没有按购销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义务的,就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3、违约行为和损
    2023-04-18
    403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种类:分析租房合同违约责任的具体表现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下:1、租赁合同未到期的违约。在租房过程中,有时由于房东有事,无法履行合同。此时,房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如果在租房过程中,租客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此时租客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房屋内物品的损坏。租客在居住过程中,因使用不当等原因对物品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合同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租与房东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执行。疫情过后租房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疫情过后租房合同违约责任,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2023-07-12
    422人看过
  • 根本违约的构成有哪些类型,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
    一、根本违约的构成有哪些类型根本违约的构成类型有:1.迟延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2.履行不能场合的根本违约在当事人具有可归责性的场合,具有可归责性的当事人要承担履行不能之责任,又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自得解除合同。3.不完全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此种场合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解决:如果因违反附随义务而造成扩大的损害,即造成了债权人人身或其他财产(固有利益)的损害,则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此时能否作为根本违约则是一个问题。二、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有:1.必须存
    2023-06-28
    231人看过
  •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根据债的标的物的不同属性,债可划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1、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特定之债。债发生时,其标的物即已特定化;2、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债称为种类之债。债成立时其标的物尚未特定化,甚至尚不存在,当事人仅就其种类、数量、质量、规格或型号等达成协议。3、区分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的意义:(1)在特定之债,除非债务履行前标的物已灭失,债务人不得以其他标的物代为履行,而种类之债则无此问题;(2)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特定之债标的物的所有权可自债成立时发生转移,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随之转移,而种类之债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意外灭失风险则自交付时起转移。特定之债种类是什么特定之债,指于债成立之时,标的物即已特定的债。特定之债只能发生于交付财物为给付形态的债,其特点在于:第一,债务人负有交付特定标的物的义务,债权人也只能请求债务人交付该标的物,标的物特后,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均不得变更。第二,在特定之债中,债的标的物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而灭失
    2023-08-18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能债权债务关系的必须是有效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 更多>

    #合同之债
    相关咨询
    • 违约责任要件是哪些,违约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4
      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一是要有具体的违约行为; 2、违约是基于违约方的主观过错造成的; 3、违约造成实际损失; 4、损失与违约有直接因果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之债包括哪些种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15
      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打伤别人,侵犯他人的健康权,你必须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这种债就是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多是法定之债。 合同之债是基于合同或约定产出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和他人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均负有相对的债,一方是交付标的物之债,另一方是支付价款之债。又如:在单务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单方负有交付赠与物的合同之债。 合同之债多是约定之债。
    • 违约责任是合同之债吗求解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11
      法律分析 违约责任是合同之债。根据法律规定,债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合同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行为、不当得利行为等,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的,应赔偿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由此产生合同之债。
    • 合同之债违约责任中的免责具有什么意思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05
      地震可能会引起大量的合同违约,对此,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符合该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免除违约一方的违约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处理。 1、迟延履行的责任 合同一方因地震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全面履行,构成不可抗力原因的,应当免除违约一方的责任。但是,如果在地震发生之前就已经违约的,则地震不能免除其全部违约责任,应当按照原因力的比例,免除因地震引起违约的那一部分责任,对于地震之前已经违
    • 之债有哪些构成要件,满足哪些条件可构成侵权之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侵权之债有哪些构成要件侵权行为之债,是指由于行为人非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对他人权益造成损害后,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所形成的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之债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行为的违法性。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权益的加害行为本身。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违反了法定义务,因此具有违法性。(二)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