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可以申请解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即解除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一、拟制血亲关系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抑制血亲关系解除的条件如下:
1、父母婚变是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前提条件但非解除条件;
2、履行抚养或赡养义务是形成拟制血亲的必要条件;
3、持续一定时间的抚养或赡养是形成拟制血亲的另一必要条件;
4、当事人的意愿应成为是否形成拟制血亲的重要参考内容。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与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二、两口子离婚孩子归谁
两口子离婚孩子的归属视以下情况决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已满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由父母协商决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满了八周岁的孩子,应当征询其真实意愿;
6、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一、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6、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二、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的特点如下:
1、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具有特殊性;
2、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
3、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抚养权的归属:
1、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2、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3、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总之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已满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由父母协商决定;满了八周岁的孩子,应当征询其真实意愿。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离婚协议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客观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继父子嗣和养子子嗣的区别
养子女和继子女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
(1)养子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从收养关系成立时起,双方应相互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而继子同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由于继母或继父对子进行了抚养教育才互相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2)养子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时即消除;而继子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而消除。继子未成年时,生父母仍然对他都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样,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与生父母和继父或继母有着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继父或继母将继子收养为养子,则随着收养关系的成立,继子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消除,而与养父或养母建立起父母子的权利义务关系。
-
继父母子女关系能否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如何解除?
393人看过
-
继父母怎样断除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
297人看过
-
如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否自然解除?
70人看过
-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以及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156人看过
-
解除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否需要特定条件?
477人看过
-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继承关系以及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义务
108人看过
继父母,指子女对生母或生父的后婚配偶,称继父或继母。 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带子女再婚;或者生父母离婚后,另行再婚而形成的。 在通常情况下,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属于姻亲范围。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或者继父... 更多>
-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能否解除怎样解除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三种情况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2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能否解除怎样解除一、形成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的三种情况:1、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年并独立生活;或者生父或生母再婚时,未成年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生活,未受到过继母或继父抚养教育2、继子女在未成年时曾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接受其抚养教育,在成年后已脱离继父或继母独立生活3、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由继父或继母负担继子女生活费或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并受继父或继母的
-
继父母能否解除继子女关系和继父母关系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09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 1、继子女接受继父或继母抚养,在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生父母双亡的情况下,继父或继母要求解除与未成年继子女关系的一般不应允许但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随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 2、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长大成人,为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继
-
继父母与父母关系能否解除?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01制定血亲父母子女关系是根据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和事实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之间的关系。这种准备血亲的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准备的亲属关系依法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另外,在继父母的孩子关系中,没有形成长期的共同生活和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的孩子之间只有继父关系,生父和继母和继父的结婚关系结束的时候,继父母的孩
-
继父决定与继父解除抚养关系后,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能否转移到上海?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0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你继父虽与你母亲结婚,但你与继父之间并不当然产生抚养与赡养的权利义务。如果需要为你继父选择一名监护人的话,根据法律的规定,应优先考虑他的母亲,然后再是他的妹妹,如果这些人都没有监护能力,或者由她们监护对你继父不利,可以选择其他的亲朋好友。 关于落户问题,你首先要考虑的不是落到哪里,而是你的户籍能不能从外地前往上海。即使你的配偶是上海
-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 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定条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5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由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有所不同,因此这种关系是否能够解除,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区分。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包括:第一,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第二,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