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要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21:42:03 259 人看过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一、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为

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包括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和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的用工形式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每天固定上班的用工形式。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劳动法上的小时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计算小时工资的办法:用当地工资标准总额除以天数然后除以8小时,小时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文章
  • 法律上什么叫做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怎么约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因此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学生兼职是不用和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非全日制用工工资个税怎么计算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2000元。《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审批吗不需要,《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2023-03-24
    20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的安全须知
    非全日制用工应注意以下:1、合同形式:口头劳动合同可以不限于书面形式;2、工资形式和标准:工资分配最基本的两种方式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报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3、试用期规定:试用期不得约定;4、经济补偿: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5、时限规定: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平均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6、其他规定:允许从事兼职工作的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跟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如下:1、计算工资报酬方式不一样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
    2023-07-03
    29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要包食宿?
    这个具体是要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具体协商决定。我国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法律强制要求的只有以下内容: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事非全日制
    2023-06-27
    161人看过
  • 公司招非全日制劳动者,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一个概念,也是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也被称为小时工,但是需要了解,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和一些由个人和家庭雇佣的钟点工并不一样,钟点工和雇主属于是劳务关系,签署的是民事雇佣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签署的是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中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二、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除了工作的时间不一样外,还有别的区别。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如下几种:1、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只订立口头协议,不签署劳动合同;全日制则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用
    2023-04-13
    389人看过
  • 国家为什么要对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法律条文?
    在我国全日制就业仍占绝对主流的情况下,有必要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就业的特点及其促进就业的积极意义,制定一些有利于这种就业形式发展的规定。因此,尽管可能带来一些风险,但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就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基础上,仍作出了更加宽松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也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救济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试用期不得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有权随时通知劳动者终止用工,即使用人单位没有试用期,也可以终止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样,对于劳动者来说,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是通过这一规定获得救济的。此外,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不再需要按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
    2023-08-05
    392人看过
  • 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能干全日制的活?
    刘某于2010年3月到烟台开发区某包装公司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双方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刘某的工作时间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张某的工作岗位为运行工;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2010年3月18日生效。但实际工作中,刘某每天被安排工作8小时,有时还被安排加班,工资也是一个月才发放一次,而且工资的发放日期同其他全日制职工一样,都是每月的7日。干了半年后,刘某提出要求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待遇,该公司人事主管答应向领导汇报,但直到去年年底,也未给刘某明确答复。今年3月,刘某在咨询律师后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像其他职工一样为其缴纳2010年3月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过审理,仲裁委认为,刘某与该公司虽然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性质的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却按全日制用工方式履行,刘某与该公司实际形成的是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该公司
    2023-06-10
    36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的区别有哪些
    一、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的区别有哪些1、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劳动用工有下列区别: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而全日制用工是以天、周、月为主的;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的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
    2023-06-12
    321人看过
  •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工人的差别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存在多个方面的差异。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短、工资待遇低、福利待遇不完善、晋升和职业发展空间小且以小时计酬。而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高、福利待遇完善、晋升和职业发展空间大且以日计酬。此外,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差异:1.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相对较短,通常在每周2-3天,每天工作4小时以内。而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较长,每周工作5-7天,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2.工资待遇: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通常在每小时5-8元。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待遇相对较高,每小时10-20元。3.福利待遇: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不提供福利待遇,如社保、公积金等。而全日制用工则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如社保
    2023-11-13
    232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同工同酬吗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同工同酬。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二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三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
    2023-06-14
    288人看过
  • 劳务派遣公司要求非全日制用工员工签署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是否合规?
    劳务派遣要求员工签订非全日制的用工合同违法。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只能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全日制劳动合同,且不能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如何成立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公司章程。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公司登记管理条理》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公司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发证。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劳务派遣公司即告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2023-07-15
    424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多久发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所以非全日制用工不是按月发放工资的,但是在实践中,为了结算方便,用人单位往往一个月发放一次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一、非全日制劳动的意义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在我国促进非全日制劳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需求取决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企业
    2023-03-01
    445人看过
  • 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及灵活工作形式的用工方式比较
    工作时间不同,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以小时计薪为主,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的时间不可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可超过24小时;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和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可以和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
    2023-07-07
    347人看过
  • 非全日制怎么交工伤保险,在职人员非全日制员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使用者成立后,必须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加手续。第一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司必须准备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原件、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该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明复印件。资料齐全后,向社会保险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支付工资申报名单,支付员工工伤保险费。公司支付保险费后,人员变动立即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提交变更人员名单,公司首次支付保险费下个月新发生工作事故的员工按照《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作保险待遇。非全日制本科当兵待遇一、经济待遇1.一次性奖励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8000元、专科学历毕业生每人6000元,本科在校生每人5000元专科在校生每人3000元。2.家庭优待金(1)基础标准:每年度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计算2)增发部分: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按基础标准增发
    2023-08-05
    442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也须规范
    非全日制用工
    小周在某单位从事清洁工作,每天工作3小时,每周工作7天。单位与小周约定劳动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一年期满后,小周离开单位。因不满试用期工资低,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要求补足差额。劳动监察机构受理本案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规定,认定该单位与小李约定一个月的试用期违法,并责令单位补发20%的工资差额。《劳动法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专门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明确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规定非全日制受最低小时工资的保护,指出非全日制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等。《劳动法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针对这种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专家分析指出,其一,日平均工作时间以周累计工作时间除以周实际工作天数,
    2023-06-10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非全日制用工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用工究竟是什么意思?非全日制用工都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6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非全日用工形式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不仅方便劳动者利用空闲时间劳动,而用人单位也可以在保证经营利益下节省用人成本。非全日用工形式虽然可以通过口头形式约定,但是目前越来越多企业更愿意通过书面形式去约定非全日用工的权利义务,并且认为只要签订非全日用工协议,双方的用工方式就认定为非全日用工形式。那么,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都有哪些工作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呢?请看下文
    • 非全日制用工和不定时工作制一般要注意啥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4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有效利用企业效率,利益更好,但是更易压榨劳动力。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有助于企业效率提升,但是难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非全日制工作制: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包括公司全日制用工)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1
      非全日制用工我们在平时工作中会听说这一概念,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
    •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解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1、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 非全日制用工的非全日制职工需不需要社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