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到期债权怎么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0:25:37 50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他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第五百零一条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保全的方式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多家保全同一财产怎么执行
    这跟保全的先后顺序没有关系。这要看有没有担保,什么担保,还有担保的顺序以及债权的顺序等。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又会怎样执行财产保全!原告需要给法院提供信息还是别的什么的?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原告方通常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以达到提起诉讼的最终目的,在诉讼案件中一般都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14
    247人看过
  • 财产提前保全后其他债权人还能否执行
    一、财产提前保全后其他债权人还能否执行财产在诉前保全的,多个债权人同时申请执行保全财产时,如果有物权担保的,优先执行担保债权。如果没有担保债权的,申请保全的一方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93.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二、财产保全必须满足的
    2023-06-16
    56人看过
  • 诉前保全到期债权,法院会下协助执行吗
    一、诉前保全到期债权,法院会下协助执行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从这里的规定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是可以执行的。从上则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中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享有的到期债权的执行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即:(1)第三人向被执行人负有金钱债务;(2)二是该债务已届履行期限;(3)三是第三人对该债务并未提出异议。二、债权保全申请书1、债权保全申请书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3)请求事项。债务人申请的。2、
    2023-06-05
    361人看过
  • 财产保全在执行中怎么分配
    财产保全的执行分配相关规定1、首先看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法院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2、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受偿权(即各债权均为普通债权)的,根据规定,按照执行法院对执行标的物采取控制性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的先后顺序受偿。范围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程序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
    2023-06-21
    466人看过
  • 财产保全后怎么执行执行的顺序是什么?
    财产保全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的顺序是按照债权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执行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财产保全后执行顺序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
    2023-08-18
    247人看过
  • 到期后如何保障债权执行?——诉讼保全问题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他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第五百零一条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全债权该怎么执行保全债权一般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
    2023-07-06
    54人看过
  • 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债权财产保全怎么进行
    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正受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的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即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强制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属于给付之诉(即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量货币或财物的诉讼)、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的,不发生财产保全问题。财产保全申请一般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将记录在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作出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
    2023-06-22
    154人看过
  • 财产保全申请没有执行怎么办
    财产保全申请未执行有以下措施:1、多次与执行法官沟通,请求加快执行进度和力度;2、向法院审委会及院长投诉,请求过问并干预,以期早日执行到位。3、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强制执行律师有效吗在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律师可以接受全权委托,代理当事人办理所有的相关手续。《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如何处理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处理方法如下:1、申请人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2、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向法院递交
    2023-03-26
    314人看过
  • 债权人能否在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到期后实现执行?
    债权的代位清偿性,为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提供了理论基础,换句话说,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是债的相对性的突破,是基于债权代位权而采取的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当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被执行人常常通过行使对自己债权的处分权,由被执行人的债务人(或称第三人)代位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或申请法院执行对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所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是司法实践的需要。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债权能否被执行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才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3、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4、人民法院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应当首先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通知第三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5、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6、该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如果第三
    2023-07-20
    267人看过
  • 保全债权的执行方式
    保全债权的执行是:1、要有申请人或被执行人的报告。可根据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也就是说,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应当提交执行申请书;2、有人认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是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必要程序;是被执行人无法清偿债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被执行人不方便执行的财产可以视为暂时无法执行。所谓到期债权,是指第三人欠被执行人的债权已到期,应当立即收回;3、再次,无异议。是指第三人对申请执行的到期债权无异议,即第三人对所欠债务的认可无争议,或者第三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如法院裁决、仲裁决定、公证文件生效的法律文件等。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能执行。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有保全之必要,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就不特定债权或金钱债权而言,如债务人现有财产不足以履行而怠于行使,或债务人因怠于行使权利而造成资产应当增加而未增加,以致丧失满足
    2023-07-05
    228人看过
  •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咋样执行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执行方式是:1.一般保证的,需要先执行主债权人的财产,先将主债权人的财产进行执行,主债权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时,才能执行担保人的财产;2.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可以选择执行主债权人的财产或担保人的财产。一、担保人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担保人要承担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二、贷款担保人被起诉了怎么办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被起诉的,根据约定的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
    2023-03-18
    52人看过
  • 期货案件审判财产保全和执行
    (一)对客户交易保证金的保全问题当期货公司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保证金余额小于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余额,也就是出现相应的差额时,客户的正常出金要求无法得到实现,客户通常会采取买卖一定数量期货合约的方式,占用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客户没有持仓或者持仓量很小,当保证金出现负数时说明客户的保证金被期货公司的其他客户占用了,这样就会导致客户的保证金反映为负数,或者即使持仓盈利也没有办法体现出保证金的盈利余额成为现实。根据条例规定,期货公司不得对客户进行混码交易,因此在对应客户编码下的持仓合约所占用保证金的所有权属于该客户。但是对客户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的持仓占用保证金实施保全,单靠交易所或期货公司一方是无法做到的,因为对持仓占用保证金的保全必须在平仓后得以实现,而一旦该客户平仓,在正常交易时间里,其他客户不一定知道该客户的资金已被保全,仍然有可能因为继续买卖期货合约而占
    2023-04-19
    216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裁定执行
    (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两方面内容,以财产保全为主。(三)保全执行应坚持强制措施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主动争取案件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对涉及区直企业、油田三大中直企业和有偿还能力的公用事业(学校、教育、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必须慎用保全措施,保全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四)保全执行工作由立案庭或者审判业务庭组织实施。法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两人以上,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并按规定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五)保全执行必须依据保全裁定,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未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不予保全。
    2023-02-26
    18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到期债权,到期债权如何执行?
    到期债权是指履行期限已经届满的债权,债务人如果不在履行期限内履行的,会构成违约;并且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损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依法行使代位权。认定到期债权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债权债务履行的期限一般是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约定的,债务约定履行期限到最后一日后,可以认定债务到期。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确定“到期债权”存在的事实,执行实施部门除遵循规定之外,亦应当根据客观存在的证据材料,认定“到期债权”事实的存在与否,达到盖然性证明标准,进而决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
    2023-05-07
    39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债权未到期,做诉前财产保全有效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1
      债务没有到期,诉前财产保全可以进行。但应满足以下条件: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具备支付内容,即申请人未来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支付内容。 2、紧急情况下,如果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可能会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3、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
    • 债权人对债务人怎样进行财产保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3
      1.债权人通过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实施财产保全。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 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令其作出-定行为 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3.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
    • 申请财产保全,问民事诉讼怎么执行财产保全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3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不动产进行财产保全
    • 到期的法院执行债权怎样执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04
      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交申请书。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有无不能清偿债务或迟延履行债务的情节以及对第三人的债权是否到期进行审查。然后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没有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 到期债权保全被债权转让怎么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6
      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被执行人的转让行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具体操作方法: 第一,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申请,并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证据材料或有关线索。人民法院须对提供的材料或线索加以审查,认为明显不符合执行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二,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