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有什么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7:23:50 85 人看过

一、劳动争议调解的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依照《企业劳动争议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在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在此期间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宣布调解不成,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委员会调解自愿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时,就产生了调解的效力问题。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因此,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在效力上具有两方面的内容:

(一)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应擅自变更或解除,而应自觉、主动地遵守、履行。

(二)协议是自愿达成的,是由群众性的调解机构主持下进行的,故达成的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觉履行,而不能强制执行

简言之,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而当事人有义务自觉履行。

二、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

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调解:

(一)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好调查笔录;

(二)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三)调解委员会充分听取争议双方当事人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法公正调解;

(四)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也应做好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是什么,有什么用?
    一、劳动争议调解申请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劳动争议调解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争议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二、效用执行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进行协商,也有权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
    2023-04-28
    483人看过
  • 人事争议调解书怎样发生法律效力
    一、人事争议调解书怎样发生法律效力1、人事争议调解书发效力的条件如下:(1)当事人经调解自愿达成书面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仲裁调解书。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2)调解书由仲裁庭成员署名,加盖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二、劳动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是什么?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2、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4、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
    2023-06-14
    49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劳动争议有哪些解决方法?解决劳动争议有四条路可以走,第一条就是当事人双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行协商。第二条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用人单位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第三条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地方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即劳动争
    2023-03-11
    12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其进行了解读,称这次立法在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给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供方便和快捷的处理机制等方面下了很大工夫。李援表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继6月份通过劳动合同法,8月份通过就业促进法,本届人大常委会今年通过的第三部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这部法律加上前面通过的两部法律,对中国的劳动法律制度进行了完善。从整个制度上来看,更加完备。李援说,当前存在的关于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第一,时效短、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第二,有些用人单位利用现在的一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恶意拖延劳动争议的解决,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针对这些问题,法律有针对性地做出了一些规定。第一,对调解予以强化。把着重调整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一个原则作了规定,整合了现在社会上已经成立的各种
    2023-06-07
    273人看过
  • 如果劳动争议调解不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该怎么办
    如果劳动争议调解不成,该怎么办我。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调解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关系等纠纷,由第三方(如专业人才组织、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调解协商,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实现法律协商、和解等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逾期不调解的,视为调解不成。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调解委员会对受理的劳动争议调解不成,一方或双方达成协议后撤回的,当事人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不含企业调解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的调解时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况是双方经调解委员会调解后未达成调解协议,第二种情况虽经调解达成协议,但第三种情况双方反悔,调解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第二,如何调解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调解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双方
    2023-05-07
    174人看过
  • 劳动争议   调解单一
    调解委员会
    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开展调解。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对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和范围。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劳动仲裁时效过了怎么起诉不是,还是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待仲裁委员会作出超过仲裁时效驳回申请的决定后才能够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
    2023-03-08
    106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与诉讼判决书具同样效力
    《关于劳动争议调解协调工作的实施意见》昨日正式出台为了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情况下的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机制,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总工会、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昆明企业联合会/昆明企业家协会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劳动争议调解协调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昨天,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家单位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国维说,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而劳动争议的特点也是主体多样纠纷多元,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处理难度大。因此,仅靠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来解决劳动纠纷,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为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总工会、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昆明企业联合会/昆明企业家协会经过多次协商,制定出台了《关于劳动争议调解协调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杨丽说,三方协商机制(
    2023-06-07
    442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何?是强制性的吗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但调解机构(企业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协商结果订立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国家授权的人民法院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协商结果作出的调解书,方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查明事实、辨别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促进相互理解、通融,达成协议的一种调解方式,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解决双方争议。劳动争议调解是由企业调解委员会主持,在企业内部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活动。调解虽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但却是
    2023-05-31
    255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对调解的解释有哪些?
    一,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
    2023-08-07
    351人看过
  • 调节劳动争议的法律手段
    首先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愿或者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的劳动争议都是仲裁前置,无法直接起诉。劳动争议处理制度1、什么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通过劳动立法的形式将劳动争议处理的机构、原则、程序、受理范围等确定下来,用以处理劳动争议的一项法律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在法学分类上称为程序法。就其内容看,它是解决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原则、程序等规定,就其任务和作用看,它为贯彻实体法提供法律保障。2、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立法发展史上的重要文件有哪些?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建立时期主要有两个,即1950年6月由中央劳动部发布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和同年10月经政务院批准,由劳动部发布的《关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这两
    2023-08-09
    208人看过
  • 劳动争议约定管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何看待劳动合同约定管辖地的法律效力,应当予以以下分析:首先,该约定有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引起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管辖,并不违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因为依据该法规定用人单位所在地本身就具有管辖权。其次,该约定是否出于劳动者真实意愿的表示?虽然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中的条款也是由用人单位拟定的,但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的,不能证明劳动者是被欺骗或胁迫的。因此,劳动合同约定以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管辖权,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也没有欺骗或胁迫的成分,那么就应当认可劳动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约定管辖权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各地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制订了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如果有地方特别规定,劳动争议管辖权以履行地为准的,应当遵从地方的规定。在地方没有规定的情形下,劳动争议管辖应当以约定为准。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
    2023-08-04
    164人看过
  • 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
    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1、调解结案能节约时间成本。2、调解结案能节约诉讼成本。3、调解结案能快速解决争议矛盾。一、物业纠纷官司首次开庭会不会判决物业纠纷不一定会判决,可能会当场判决,也可能会定期宣判。这取决于案件的审判过程,如果案件事实全部审理清楚,可以在第一次开庭时直接判决,一般民事诉讼取决于双方能否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调解,立案后可以随时到法院调解;如果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调解,需要开庭审理,最早应在15天答辩期后开庭;如果双方能在开庭后调解结案。二、女方在怀孕期间作为被告适合离婚吗女方在怀孕期间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可以调解结案,但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男方不能在女方怀孕期间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三、前妻欠钱不还怎么
    2023-03-24
    21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规定,劳动部制定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解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五条,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当事人自愿申请,依据事实及时调解;(二)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三)同当事人民主协商;(四)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样调解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申请,决定受理后即进入调解阶段,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对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其内容是,调解委员会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1)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2)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至2名调解委员进行
    2023-07-15
    27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地位
    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制度,是指劳动争议有关各方将劳动争议提交给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庭或人民法院后,由这些机构依照法律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是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这些机构的支持下,通过宣传政策、法律、规章制度和说服教育,在分清是非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及时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活动。具体分析劳动争议调解,可以将其划分为三类:其一,由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进行的调解;其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的调解;其三,由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的调解。三者之间的区别首先是主持调解的单位不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由在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调解小组负责进行,调解组织由本单位的职工代表、企业(单位)代表以及本单位的工会代表三方人员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则由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实行仲裁管辖,受理本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由政府劳动
    2023-06-29
    208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的调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7
      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因如下:一方面,这是由于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性质决定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司法、仲裁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而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职工群众组织。因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与审判、仲裁活动不同,调解活动参加人不具有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调解委员会没有对劳动争议的强制处理权,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法律强制力保证。另一方面,对
    • 劳动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劳动争议怎么调解?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
      程序如下: 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开展调解。 4.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确认申请。 5.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
    • 劳动争议的调解步骤有哪些?劳动争议调解的流程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5
      劳动争议调解步骤如下: 1、调解申请。 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 2、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
    •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算不算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8
      1、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相当于合同,应当具有合同的效力。 2、但它又是在调解组织参与下达成的,调解员代表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员要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调解组织也得在调解协议上加盖印章,调解协议才生效。因此,调解协议不同于
    • 如何写劳动纠纷调解协议书争议调解协议书效力如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0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字第号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地址职务(岗位)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地址职务(岗位)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事由)上列双方因××××引起争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协议内容)1.×××××××××。2.×××××××××。3.×××××××××。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