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怎样实现担保物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6-28 06:31:53 405 人看过

债权和抵押权不可以分割,担保物权随债权的转让一并转让。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如果你是担保债权的受让人,则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债权转让后怎样实现担保物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实现担保物权后不足值怎么办
    可以起诉。首先,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借款人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等,出借人是享有诉讼权利。其次,抵押物与第三人保证并存时,要看合同约定承担责任的顺位。如无明确约定,抵押物是借款人的,必须先处置抵押物,抵押物不足的,才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最后,实现担保物权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该程序中终结不能实现债权,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此有别于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综上,不能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下,债权人仍可向借款人、保证人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一、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1、普通诉讼程序2、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3、执行程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以上三种方案从形式上看,执行效率依次加快。普通诉讼程序要历经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历经一审终裁、异议(如有)、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从实际情况来看,首先,经过
    2023-02-16
    385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转让后担保人怎样免责
    一、民法典债权转让后担保人怎样免责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权转让后,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所以债权转让后,担保人不能免除担保人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二、民法典担保人追偿权可否转给债权人可以。担保人追偿权属于债权的一种,并不是属于专属于债权人的,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依法将追偿权转让给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
    2024-01-03
    173人看过
  • 保证担保债权的实现
    1、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当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发生法律效力时,应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来说,应当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2、保证债务的承担(1)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
    2023-02-23
    162人看过
  • 民法典债务转让担保物权转让吗,债务转让条件
    一、民法典债务转让担保物权转让吗民法典规定,如果是第三人提供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未经担保的允许,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所以债务转让,担保物权并不一定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第三百九十一条【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二、债务转让条件1、转让的债务需为合法有效的债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
    2024-01-07
    65人看过
  • 重整期间怎么样实现担保债权
    一、重整期间怎么样实现担保债权在重整期间,担保债权是暂停行使的,但是如果担保权人的权利因为担保物的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受到危害的,担保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其担保权的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二、重整期间债权催收由谁负责在重整期间,债权催收的职责由管理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三、重整期间债权人起诉流程1.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债权证明、债务人财产状况等。2.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人民法院应当对债权
    2023-12-15
    136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转让后实现的条件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
    2023-03-23
    313人看过
  • 现实中债权人怎样保护债权
    现实生活中债权人保护债权的方法有:1.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发生债权债务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物也可以是人。2.可以申请债的保全:债的保全是债的法律保护措施,是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清偿,法律赋予债权人对债务人或与之有关的第三人享有一定权利。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一、债务担保和债权担保的区别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债权人保全债权的权利有代位权与撤销权两项。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人的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担保债的履行的担保方式。人的担保即保证担保,是由保证人以自己的信用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财物来作债权担保的担保方式。物的担保包括移转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权利移转型的
    2023-04-12
    209人看过
  • 所有权担保物权对债权的实现是如何的
    担保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拍卖所得的价款,可以用来实现债权。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怎样向法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首先,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必须由担保财产所在地或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其次,还需向法院提交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书,申请书内容需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明确的申请事项以及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事实与理由。最后,还需提供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担保物权成立的证明文件,即主合同、担保物权合同、抵押权登记证明等;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证
    2023-04-17
    283人看过
  • 债权转移是怎样实现的?
    债务的全部转移是通过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并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才实现的。债务人可以全部转移其债务,但是要获得债权人的许可,转让行为才有效。一、第三方代理履行与债务转让有哪些区别第三方代理履行与债务转让的区别:1、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包括两种债务关系,一种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始债务关系;第二种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债务关系,债务转移只有一种债务关系,即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2、生效要件不同。第三人的代为履行为债权人的利益增加了一定的保障,有利于债权人的实现,因此不需要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让使原债务人免除责任,因此受让人的履行能力对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至关重要,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第三方代理履行与债务转让的区别在于:性质不同,债务第三方代理履行包括两种债务关系,债务转移只有一种,有效要求不同,等等。二、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不同意是否具有效力债权转让协议是不需要
    2023-04-04
    244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法院怎样审查
    一、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法院怎样审查1、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查。担保财产标的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七条二、担保物权的特征第一,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我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2023-06-16
    59人看过
  • 一物多保应怎样实现债权人的抵押权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这里规定的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债权的原则,既适用于以登记为抵押权生效要件的不动产抵押,也适用于以登记为抵押权对抗要件的动产抵押,即无论是不动产抵押还是动产抵押,数个抵押权都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这一原则是针对动产抵押而言的,因为在不动产抵押中,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发生抵押权的效力,也就不会发生未登记的与已登记的抵押权之间清偿顺序的问题。由于办理抵押登记的,其他债权人就可以通过查阅登记资料知道该财产已经设定抵押的情况,公示性较强;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其他债权人一般很难知道该财产是否已经设定了抵押,所以法律给予已登记的抵押权以特别的保护,在清偿顺序的问题上,作出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的规定。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这一原则也是针对动产抵押而言的。本
    2023-06-01
    474人看过
  • 债务转让的,担保物权是不是可以转让
    一、债务转让的,担保物权是不是可以转让债务转让,担保物权并不一定转让,具体应视情况而定。民法典规定,如果是第三人提供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未经担保的允许,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是不是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是不是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二、债权转让后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债权转让后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但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担保人,未通知担保人的,该转让对担保人不发生效力。担保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
    2024-01-08
    405人看过
  • 民法典债务承担担保物权转让吗
    一、民法典债务承担担保物权转让吗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为债务履行承担责任,担保物权可以转让的,但担保物权不能单独转让,担保物权随着主债权同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2023-05-06
    432人看过
  • 债权转让可以以担保物权的形式进行转让吗
    债务转让的,担保物权不一定转让,如果是第三人提供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没有经过担保人的允许同意债务人转让其债务的,则担保人不再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一、个人担保合同如何签定担保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可以单独订立一份担保合同,也可以直接在主合同中对个人担保的事项进行约定,这两种形式均可。如果是单独订立,需要注意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要明确:担保人的担保范围、时间以及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担保人是否同意在债权或者债务转让后仍对主合同债务进行担保、违约责任的承担、争议解决条款等。二、既有人保又有质押担保如何行使既有人保又有质押担保行使如下:被担保债权既有担保又有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实现对该物的担保的债权;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该物的担保,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2023-06-27
    3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后如何实现债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公司资本充实责任因公司的设立行为而产生,不因股权的转让而转移,其承担者应当是公司的设立者或发起人,受让有瑕疵的股权成为股东的,不应代替股权出让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的股东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在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时,可以追加或变更该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因此,即使该公司因破产等原因造成资产无法偿还债务,被执行人抽逃出资的范围内,仍承担偿还义务,这项义务
    • 担保债权应当怎样实现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7
      1、保证,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 2、抵押,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 3、质押,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使用。 4、留置,例如洗车店在洗车后
    • 因主债权转让不转让而引起的担保物权转让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10
      抵押权作为主债权的从权利应随债权转让而转让。债权受让人取得的抵押权系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并非基于新的抵押合同重新设定抵押权,故不因受让人没有办理抵押权变更和登记手续而消灭。
    • 怎么实现担保债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0
      1、保证,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 2、抵押,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折价变现。 3、质押,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使用。 4、留置。
    • 实现了债权转让后抵押权是否一并转让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23
      1、不可以。 2、《民法典》第407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