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或者住处应遵守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1:30:55 121 人看过

侦查人员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强制性搜查直接关系公民的人身和居住等基本的公民权利,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1.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或住处,必须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搜查的范围必须是与罪犯和隐匿罪犯或罪证有关的地方,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以及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如亲友、邻居或工作单位等。

2.搜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或单位都无权进行搜查。侦查人员在进行搜查时,被搜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积极配合。被搜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交出的证据包括搜查机关已经掌握的,也包括搜查机关没有掌握在搜查中新发现的。对于事先已经确定搜查的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搜查人员可以先动员被搜查者自动交出来,如果拒不交出,侦查人员可以强行搜寻、查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拦。对于故意隐匿罪证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搜查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阻碍执行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以其他方法妨碍搜查顺利进行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侦查人员发现被搜查的单位或个人交出的物品与本案无关的,应当及时退回。

3.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搜查证是侦查人员依法进行搜查的法律凭证。出示搜查证是为了证明执行搜查的人员的身份和履行搜查职责,防止非法搜查,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住宅不受侵犯。只有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才可以不另用搜查证进行搜查。搜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执行逮捕、拘留同时进行。如被执行逮捕、拘留的人身藏凶器或爆炸物、剧毒物品或在其住处放有爆炸物品等,可能发生自杀、凶杀以及其他危害他人或公共安全的情况,或者有毁弃、转移罪证等反侦查迹象的,都应当立即进行搜查,以防止给社会带来危害或失去证据的时机,影响或妨碍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如果没有遇到上述紧急情况,进行搜查也必须出示搜查证,不得以逮捕证或拘留证代替搜查证。搜查证应当写明被搜查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搜查的处所、搜查的目的、搜查的机关、执行搜查的人员及搜查日期。

4.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在场,还要有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这样有利于证实搜查情况,增强所取得的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也便于群众监督,同时也可以防止一些被搜查人诬告搜查人员违法搜查,保证搜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见证人也必须是女性,其他无关的人不得在场。这样体现对妇女的特殊保护,可以防止在检查出现侮辱妇女等违法行为,有利于确保被搜查妇女的人身安全,同时也可以防止被搜查人诬告陷害侦查人员,保证搜查的顺利进行。

6.进行搜查必须制作搜查笔录。搜查是侦查中获得证据的重要手段,搜查的情况直接关系证据取得的是否合法,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可靠,捕获犯罪嫌疑人的方案是否可行,以及下一步的侦查方案如何确定等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必须将搜查的情况,按照搜查的顺序如实地记录下来,制成笔录,把搜查的时间、地点、过程,发现的证据,提取和扣押的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及发现的其他有关犯罪的线索等,一一写清楚,以便侦查和分析案情。作好的搜查笔录应当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盖章。这样有利于保证搜查笔录的准确性,便于核实查对,也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搜查取得的证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逃跑了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以证明搜查时的情况和向法庭表明为什么搜查笔录上没有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的签名、盖章,并可以防止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无理纠缠,以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和被害人要遵守的规定有什么
    1.应当本着方便证人,有利于保护证人安全,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的精神,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来提供证言、陈述被害情况。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询问,可以节省证人、被害人的时间,便利群众,也有利于及时得到证人、被害人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便于了解证人、被害人的情况,有助于对证人、被害人提供的证言和陈述,进行分析判断。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询问,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即出示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询问人员的身份和执行任务的证明信及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工作证件,这样可以防止滥用侦查权,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供证言、陈述被害情况。这样有利于侦查机关为其保守
    2023-06-14
    443人看过
  • 搜查应遵守的规范,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要求是什么
    一、搜查应遵守的规范1.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2.搜查的对象和范围,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既可以对人身进行,也可以对被搜查人的住处、物品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3.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但是,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特别关注: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都有权签发搜查证。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5.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6.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7.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二、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要求1
    2023-03-17
    125人看过
  • 侦查人员扣押书证应遵守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在扣押时,应当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物品、文件与案件有无关系、有什么关系,既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物证、书证,也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物证、书证。2.只有侦查人员才能行使对物证、书证的扣押权。扣押物证、书证是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权力,通常情况下,往往是与勘验、搜查一起进行的,因此,只有公安、检察等依法行使侦查权的侦查人员才能扣押物证、书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而且,侦查人员在执行侦查任务时应当持有并出示有关证件,不是在侦查案件的时候,也不得扣押有关物品、文件。3.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扣押。关于扣押物证、书证的具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
    2023-06-14
    238人看过
  • 哪些人依法有权搜查公民身体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应当如何处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等进行搜查。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反间谍法规定,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等进行搜查。此外,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还规定了人身检查措施。根据法律规定,搜查他人身体只能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是指非法对他人身体进行搜查的行
    2023-06-03
    219人看过
  • 什么叫搜查,对搜查有哪些规定
    搜查是指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的搜索和检查。搜查是侦查机关获取证据查证事实的重要侦查手段。规定:1、搜查时必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2、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3、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进行(医师、医生不是侦查人员不可以)。4、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成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员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5、如果被搜查或者他的家属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
    2023-06-01
    336人看过
  • 人民警察查验身份时应该先查验什么并遵守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的相关规定,人民警察查验身份时应当先查验身份证件,并且遵守相关规定,主要包括:查验证件防伪暗记和标识,判定证件的真伪;查验证件内容,进行人、证对照;注意被盘查人的反应,视具体情况让持证人自述证件内容,边问边查;通过身份证识别仪器或者公安信息系统进行核对等。法律对于人民警察查验身份证件和遵守相关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工作,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人民警察佩带枪支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人民警察佩带枪支时,应当遵守强制佩戴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1、携带人民警察证、持枪证(执行特定侦查任务的除外);2、除因执法办案需要外,不得进入娱乐场所;3、严禁饮酒或者参加非警务活动;4、发生枪支丢失、被盗抢或者其他事故,应当立即向所属配枪部门、事发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5、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其他规定。在执行任务时,遇有危及公共安全、本人或者
    2023-07-21
    264人看过
  • 向外来人员转租公有居住房屋应遵守哪些规定?
    向外来流动人员转租的公有居住房屋除了应符合房屋条件外,还应具备基本生活设施,符合安全防范要求。转租人应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转租人不居住该地的,应指定委托管理人。同时,应履行下列义务:1、在房屋转租前,应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申领《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2、转租房屋前,应当查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由公安部门统一制作的登记簿;3、向承租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等知识的宣传,督促承租人及时办理暂住登记或者申领暂住证,办理计划生育验证手续和接受卫生防疫健康检查;4、依法纳税;5、发现承租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6、遵守房屋租赁的其他有关规定。向外来人员转租公有居住房屋应遵守哪些规定?向外来人员转租公有居住房屋应遵守哪些规定?
    2023-06-10
    179人看过
  • 调查人员,侦查人员出庭的情形有哪些
    1、控辩双方对侦破经过、证据来源、证据真实性或者合法性等有异议,申请调查人员、侦查人员等人出庭,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调查人员、侦查人员等人要出庭作证。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九条一、对被告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答辩之前需要做什么?1、证人出庭需要控辩双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是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真伪的一种直接有效形式,哪一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哪一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均没有异议的,证人就没有必要出庭。法官在法庭上处于中立的地位,不是也不应是证人出庭作证的提出者。2、检察院起诉时应当移送出庭证人名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法院受理检察院的起诉应当审查是否附有证人、鉴定人名单;是否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起诉书应当附有被告人现在处所,证人、鉴定人、需要出庭的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需要保
    2023-04-11
    125人看过
  • 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遵守哪些规定
    1、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严格遵守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规定,依法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八条一、检察院侦查监督的措施1、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应当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发现违法情况,应当提出意见通知公安机关纠正。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部门发现侦查中违反法律规定的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纠正。3、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机关或者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及时审查,依法处理。4、对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释放被逮捕
    2023-02-25
    114人看过
  •  上岗保密人员应遵守规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涉密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分类管理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涉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上岗时需要经过保密教育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并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首先,对涉密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并签订承诺书。其次,对在岗涉密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有关规定: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涉 密 人 员 权 益 保 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
    2023-09-03
    359人看过
  •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遵守那些程序规定?
    询问被侵权人或其他证人有两个程序性规定,需要注意:一是按规定出示工作证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的,应当出示工作证明。规定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执法时出示工作证件,有利于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防止警察滥用职权,防止犯罪分子冒用人民警察名义犯罪,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这些规定,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权人或者其他证人的,应当在开始询问前主动出示工作证明,证明其执法身份;被侵权人或者其他证人也可以要求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证明。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有权拒绝接受询问,因为人民警察没有携带工作证或者出示工作证。第二,按规定制作询问笔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询问被侵权人或者其他证人,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如有遗漏或错误记录,被询问人可提出补充或
    2023-08-18
    391人看过
  • 对侦查人员提供的搜查笔录需要签字吗?
    对侦查人员提供的搜查笔录需要签字。一、对搜查的要求有:1、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或住处,必须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目的。2、搜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或单位都无权进行搜查。3、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搜查证是侦查人员依法进行搜查的法律凭证。4、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在场,还要有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6、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二、搜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依法对于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寻、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侦查人员询问证人的注意事项1、在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熟悉案件的有关情况和材料,了解证人的身份及同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明确询问的目的,
    2023-08-15
    161人看过
  • 搜查人员搜查出钱不告知怎么办
    搜查人员搜查出钱不告知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控告。搜查人员在执行搜查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定的搜查手续或程序,搜查人员在执行金钱给付案件中,搜查取得的财产是现金的,将现金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即可;搜取存折的,通过提取措施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搜取的财产是动产的,应先予扣押,然后通过变价的程序,换取价款清偿债务。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或者住处应遵守哪些规定?>侦查人员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强制性搜查直接关系公民的人身和居住等基本的公民权利,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1)侦查人员搜查人身或住处,必须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搜查的范围必须是与罪犯和隐匿罪犯或罪证有关的地方,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以及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如亲友、邻居或工
    2023-08-11
    461人看过
  • 勘验、检查应遵守的规范
    1.现场勘验(1)保护好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接案后,侦查人员应当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并保护好现场。(2)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验时,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证明文件。(3)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还应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4)侦查人员在现场勘验时,应当及时向现场周围的群众、被害人、目睹人、报案人等调查访问,收集、固定和保全各种证据。(5)现场勘验的情况应制成笔录,侦查人员、参加勘验的其他人员和见证人都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2.物证检验(1)必须及时、认真、细致地对物证进行检验,如果需要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和鉴定的,应当指派或聘请鉴定人进行鉴定。(2)物证检验应当制作笔录,参加检验的侦查人员、鉴定人和见证人均应签名或者盖章。3.尸体检验(1)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
    2023-06-14
    168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相关咨询
    •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遵守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5
      询问证人、被害人是侦查人员获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重要的侦查活动,为了保障证人的安全,有利于证人如实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1.应当本着方便证人、被害人,有利于保护证人安全,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的精神,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来提
    • 侦查人员在侦查、搜查中发现的哪些物品、书证或文件,应当扣押或扣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在扣押时,应当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物品、文件与案件有无关系、有什么关系,既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物证、书证,也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物证、书证。 2、只有侦查人员才能行使对物证、书证
    • 刑事案件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 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且要做笔录。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3、侦查人员询问证人,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4、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 诉讼侦查人员应遵守什么法律规定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05
      诉讼侦查人员应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1、侦查人员有法律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3、对犯罪嫌疑人采取讯问、传唤等强制措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 侦查人员可以搜查的对象包括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搜查的目的在于“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通过搜查,可以直接获取犯罪证据,捕获犯罪人,也可以促使握有罪证或者窝藏犯罪人的人交出罪证和犯罪人。通过搜查可以抓获犯罪嫌疑人,其中,既可以通过对隐藏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或者其他场所进行搜查抓获,也可以通过搜查责令隐藏犯罪嫌疑人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