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儿童意外伤害的原因大致有三个方面:第一,不遵守交通规则。儿童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的车祸在交通事故中占大多数。查阅公安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档案可以发现,儿童期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多半是受害儿童,例如低龄孩子穿越马路时没有成年人带领,不走便道或人行横道,骑自行车技术不熟练或逆行,在公路旁玩耍,红灯亮时横过马路,骑自行车带人,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等等。第二,交通标志不醒目。一些地区交通灯长期坏损无人修理或难以辨认;人行横道标志不清;人多拥挤的路段没有设置标牌等。第三,违章驾车。司机酒后开车、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一项全国性调查显示,孩子比成人更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交通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
儿童自身存在交通隐患的原因为以下方面:
(1)孩子的身材都比较矮小,他们的视野都不能越过小轿车、长凳或灌木,而他们也很难被司机观察到。
(2)孩子通常对声音的来源很难判断准确,他们总会在发现声音来源之前东张西望好几次;在6~8岁这段年龄中,他们尚未萌生自我危险意识,也不能感知危险情况。
(3)另外,孩子很容易分心,只会本能地把思想集中在自己的乐趣当中,不理会危险。这些,都使他们成为最易受到交通伤害的人群。
少年儿童致交通事故的表现是:
(1)骑“飞车”。少年儿童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都相对淡薄,部分学生为了显示骑车的“高超”技术,居然敢于与汽车比快慢,殊不知就此埋下了祸根。
(2)注意力不集中。这是最主要的形式,表现为行人在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或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3)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小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甚至有时还在路上踢球,这是十分危险的。
(4)城市道路设计方面还缺乏对儿童这些弱势人群的特别保护;当然最主要的是,少年儿童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在交通中的自我保护技能。因此,交警部门应尽快把保护儿童交通安全纳人法律管辖的范围之内,立法保护儿童的交通安全。如借鉴国外交通管理、儿童交通安全的成功经验,制定相应法规,确立以人为先、行人第一、儿童生命权利至上、机动车避让儿童为原则的交通法规。要立法明确儿童交通安全教育体系,实施符合儿童青少年特点、具有针对性、细致而人性化的交通安全教育;其次,要规范儿童、青少年骑自行1车、骑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的行为,同时明确严格的法律责任,处罚违章行为。另外,还应明确学校、幼儿园周围交通环境设施的特殊性能,推广实施“上学安全路线”项目、举校安全校车等措施,保证少年儿童交通安全。
随着我国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升高,如何减少意外事故发生,提高儿童生存质量,已越来越成为家庭、幼儿园乃至整个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儿童意外事故增多?又应如何有效地预防和避免呢?儿童意外事故增多的原因分析据1994年《中国儿童状况分析报告》显示,1岁~4岁城乡儿童的死亡原因中,意外事故排在第一位;而过去导致儿童死亡的传染病等疾病的发病率逐渐下降。
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社会经济发展的两面性儿童总死亡率的逐年下降,死亡原因排列的改变,从一个角度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近些年来,随着新的检查手段、新的治疗方法、新药、新疫苗的不断产生,像肺炎、腹泻、破伤风、鼠疫、霍乱、肺结核等过去对儿童生命危害很大的疾病,现已被消灭和控制,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各类疾病对儿童生长发育的影响。从另一角度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家用电器的普及,城市建筑的高层化,交通工具特别是汽车的大量增加,都成为威胁儿童生命安全的新因素。近年来有关部门对意外事故进行调查的结果表明,在造成儿童意外事故原因中,车祸的发生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一状况与日本和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极为相似。这说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具有两面性:在儿童保健条件不断改善的同时,各种危险因素也随之增多,儿童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亦越来越大。
2.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弱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高,除了外界的客观因素外,一个不能不提到的因素是儿童自身的弱点。儿童在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及体力等方面远不及成年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事故时,很难及时做出正确反应,容易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从生理特点来看,儿童的神经系统发育还不完善,尤其是视觉、听觉、触觉及运动机能的综合协调能力比较差,对物体的方向性和空间位置的判断容易出现错误。瑞典和日本的有关研究都表明,儿童面对迎面而来的汽车常常不知道躲闪,过马路只注意一个方向的车辆而不顾另一个方向,对汽车车速的快慢缺乏正确的判断力,误认为噪音小的汽车没有危险等等。同时,儿童的肌肉组织发育不完善,手和腿部的肌肉组织力量小,在进行一些大型游乐活动或由高向下跳时,常常会因力不从心而发生事故。加之,幼儿的小脑平衡功能发育差,不能正确判断视深度,因此在行走、跑跳时容易摔跤、磕碰。从心理特点来看,儿童具有好奇的特点,对周围的事物和环境喜欢探索,但对危险因素缺乏认识。同时,幼儿期的儿童有了明显的自我意识,独立性逐渐增强,不愿处处受大人的保护。可见,无论是儿童的生理特点还是心理特点,都使意外事故在他们身上发生的可能性增大。
3.教育方式的偏差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的高低,与家庭、幼儿园的教育方式密切相关。现在孩子大都是独生子女,从一生下来就被大人当宝贝似地保护起来,既怕饿着、冻着他们,又怕摔着、碰着他们;不少家长和老师“好心”地对儿童的一举一动都给予保护,许多本该由儿童自己干的事全由他们代劳。过多地对幼儿施行各种保护性管理措施,严格限制幼儿的各种活动,教育孩子这也不能动那也不能动,而忽略从小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树立起他们的安全意识,培养他们的独立生活能力。结果一旦面临突如其来的意外事故,孩子往往手足无措。培养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避免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对引致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升高的原因作进一步的思考,就会发现,立足于变化了的社会经济条件,从儿童自身的特点出发,及早进行安全教育,让他们了解和适应周围环境,认识各类危险因素,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具体来讲,应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抓起。
1.帮助儿童树立安全意识树立安全意识,是培养儿童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前提。教师和家长在日常生活和教学活动中,近年来,随着我国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升高,如何减少意外事故发生,提高儿童生存质量,已越来越成为家庭、幼儿园乃至整个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儿童意外事故增多?又应如何有效地预防和避免呢?儿童意外事故增多的原因分析据1994年《中国儿童状况分析报告》显示,1岁~4岁城乡儿童的死亡原因中,意外事故排在第一位;而过去导致儿童死亡的传染病等疾病的发病率逐渐下降。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1.社会经济发展的两面性儿童总死亡率的逐年下降,死亡原因排列的改变,从一个角度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近些年来,随着新的检查手段、新的治疗方法、新药、新疫苗的不断产生,像肺炎、腹泻、破伤风、鼠疫、霍乱、肺结核等过去对儿童生命危害很大的疾病,现已被消灭和控制,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各类疾病对儿童生长发育的影响。从另一角度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家用电器的普及,城市建筑的高层化,交通工具特别是汽车的大量增加,都成为威胁儿童生命安全的新因素。近年来有关部门对意外事故进行调查的结果表明,在造成儿童意外事故原因中,车祸的发生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一状况与日本和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极为相似。这说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具有两面性:在儿童保健条件不断改善的同时,各种危险因素也随之增多,儿童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亦越来越大。2.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弱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高,除了外界的客观因素外,一个不能不提到的因素是儿童自身的弱点。儿童在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及体力等方面远不及成年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事故时,很难及时做出正确反应,容易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从生理特点来看,儿童的神经系统发育还不完善,尤其是视觉、听觉、触觉及运动机能的综合协调能力比较差,对物体的方向性和空间位置的判断容易出现错误。瑞典和日本的有关研究都表明,儿童面对迎面而来的汽车常常不知道躲闪,过马路只注意一个方向的车辆而不顾另一个方向,对汽车车速的快慢缺乏正确的判断力,误认为噪音小的汽车没有危险等等。同时,儿童的肌肉组织发育不完善,手和腿部的肌肉组织力量小,在进行一些大型游乐活动或由高向下跳时,常常会因力不从心而发生事故。加之,幼儿的小脑平衡功能发育差,不能正确判断视深度,因此在行走、跑跳时容易摔跤、磕碰。从心理特点来看,儿童具有好奇的特点,对周围的事物和环境喜欢探索,但对危险因素缺乏认识。同时,幼儿期的儿童有了明显的自我意识,独立性逐渐增强,不愿处处受大人的保护。可见,无论是儿童的生理特点还是心理特点,都使意外事故在他们身上发生的可能性增大。3.教育方式的偏差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的高低,与家庭、幼儿园的教育方式密切相关。现在孩子大都是独生子女,从一生下来就被大人当宝贝似地保护起来,既怕饿着、冻着他们,又怕摔着、碰着他们;不少家长和老师“好心”地对儿童的一举一动都给予保护,许多本该由儿童自己干的事全由他们代劳。过多地对幼儿施行各种保护性管理措施,严格限制幼儿的各种活动,教育孩子这也不能动那也不能动,而忽略从小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树立起他们的安全意识,培养他们的独立生活能力。结果一旦面临突如其来的意外事故,孩子往往手足无措。培养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避免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对引致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升高的原因作进一步的思考,就会发现,立足于变化了的社会经济条件,从儿童自身的特点出发,及早进行安全教育,让他们了解和适应周围环境,认识各类危险因素,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具体来讲,应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抓起。1.帮助儿童树立安全意识树立安全意识,是培养儿童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前提。教师和家长在日常生活和教学活动中,近年来,随着我国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升高,如何减少意外事故发生,提高儿童生存质量,已越来越成为家庭、幼儿园乃至整个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儿童意外事故增多?又应如何有效地预防和避免呢?儿童意外事故增多的原因分析据1994年《中国儿童状况分析报告》显示,1岁~4岁城乡儿童的死亡原因中,意外事故排在第一位;而过去导致儿童死亡的传染病等疾病的发病率逐渐下降。造成目前这种状况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1.社会经济发展的两面性儿童总死亡率的逐年下降,死亡原因排列的改变,从一个角度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近些年来,随着新的检查手段、新的治疗方法、新药、新疫苗的不断产生,像肺炎、腹泻、破伤风、鼠疫、霍乱、肺结核等过去对儿童生命危害很大的疾病,现已被消灭和控制,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各类疾病对儿童生长发育的影响。从另一角度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家用电器的普及,城市建筑的高层化,交通工具特别是汽车的大量增加,都成为威胁儿童生命安全的新因素。近年来有关部门对意外事故进行调查的结果表明,在造成儿童意外事故原因中,车祸的发生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一状况与日本和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极为相似。这说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具有两面性:在儿童保健条件不断改善的同时,各种危险因素也随之增多,儿童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亦越来越大。
2.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弱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高,除了外界的客观因素外,一个不能不提到的因素是儿童自身的弱点。儿童在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及体力等方面远不及成年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事故时,很难及时做出正确反应,容易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从生理特点来看,儿童的神经系统发育还不完善,尤其是视觉、听觉、触觉及运动机能的综合协调能力比较差,对物体的方向性和空间位置的判断容易出现错误。瑞典和日本的有关研究都表明,儿童面对迎面而来的汽车常常不知道躲闪,过马路只注意一个方向的车辆而不顾另一个方向,对汽车车速的快慢缺乏正确的判断力,误认为噪音小的汽车没有危险等等。同时,儿童的肌肉组织发育不完善,手和腿部的肌肉组织力量小,在进行一些大型游乐活动或由高向下跳时,常常会因力不从心而发生事故。加之,幼儿的小脑平衡功能发育差,不能正确判断视深度,因此在行走、跑跳时容易摔跤、磕碰。从心理特点来看,儿童具有好奇的特点,对周围的事物和环境喜欢探索,但对危险因素缺乏认识。同时,幼儿期的儿童有了明显的自我意识,独立性逐渐增强,不愿处处受大人的保护。可见,无论是儿童的生理特点还是心理特点,都使意外事故在他们身上发生的可能性增大。
3.教育方式的偏差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的高低,与家庭、幼儿园的教育方式密切相关。现在孩子大都是独生子女,从一生下来就被大人当宝贝似地保护起来,既怕饿着、冻着他们,又怕摔着、碰着他们;不少家长和老师“好心”地对儿童的一举一动都给予保护,许多本该由儿童自己干的事全由他们代劳。过多地对幼儿施行各种保护性管理措施,严格限制幼儿的各种活动,教育孩子这也不能动那也不能动,而忽略从小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树立起他们的安全意识,培养他们的独立生活能力。结果一旦面临突如其来的意外事故,孩子往往手足无措。培养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避免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对引致儿童意外事故发生率升高的原因作进一步的思考,就会发现,立足于变化了的社会经济条件,从儿童自身的特点出发,及早进行安全教育,让他们了解和适应周围环境,认识各类危险因素,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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