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申诉是指什么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申诉作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在司法实践中占有很大比重,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中最经常和最主要的方面,也是司法机关发现错误裁判的一个重要途径。
申诉是国家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不同于上诉。首先,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但申诉仅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是否能够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由司法机关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并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时,才能开始审判监督程序。其次,上诉的提起,必然阻止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但申诉则不相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最后,上诉有法定期限限制;申诉则没有期限限制。
二、刑事申诉与上诉有哪些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但申诉仅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是否能够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由司法机关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并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才能开始审判监督程序。其次,上诉的提起必然阻止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申诉则不相同,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和上诉还有以下的区别:
(一)对象不同: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上诉的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
(二)期限不同:对于申诉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期限,但最新的司法解释了申诉的期限一般为刑罚执行完毕2年内;而对于上诉法律规定了期限。
(三)主体范围不同: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上诉的主体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及及近亲属。
(四)受理的机关不同:受理申诉的机关既包括原审人民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也包括与上述各级人民法院对应的人民检察院;而受理上诉的机关只能是原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五)后果不同申诉只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材料来源不能停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导致一审判决、裁定不能生效,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仍然不服的按申诉处理,对当事人申诉的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当事人仍坚持申诉,没有新的证据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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