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合同的构成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7:10:28 192 人看过

寿险合同的构成要件由合同主体、合同客体和合同内容三部分构成。寿险合同主体是指与寿险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联人和辅助人。当事人是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权利义务的主体,直接关系到寿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协助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办理有关保险事务的人。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

关联方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辅助人员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评估员。寿险合同的标的不是保险标的,而是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寿险合同的内容与寿险合同的主客体相同,是建立合同关系的基本要素之一。对寿险合同内容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寿险合同内容是指寿险合同中记载的所有事项,包括当事人、关联方、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标的和保险金额,狭义上的寿险合同内容仅指双方约定并经法律确认的权利和义务人寿保险合同的主要特点:(1)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需要和被保险人的支付能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和条件内,与保险人协商确定;(2)寿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的给付属于固定给付的性质;(3)寿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的特征:由于寿险的标的物是人的生命或身体,人的生命和身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所以对于寿险来说,只有保险利益是必须的,保险利益的数额没有限制。对与投保人有保险利益的,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几种:人、配偶、子女、父母;前款规定以外的由被保险人扶养或者扶养的其他家庭成员、近亲属。此外,被保险人同意为被保险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B、在人寿保险中,保险利益只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而不是维持保险合同效力和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4)《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寿险被保险人因第三人的行为死亡、残疾或者患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后,无权向第三人追偿。寿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寿险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客体是受益人,主要内容是双方约定并经法律确认的权利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负责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2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人寿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依照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在保险期届满时符合约定的给付保险金条件时,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由此可见,人身保险合同不同于财产保险合同的根本点在于保险标的的不同。前者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后者的保险标的是财产或财产利益。这种区别决定了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的法律制度的不同。人身保险合同可分为人寿保险合同、伤害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具有如下特点:1.保险标的人格化。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者身体,以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者身体为存在形式的保险利益,属于被保险人的人格利益或者人身利益。2.保险金定额支付。保险标的的人格化,使得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不能用具体的金钱价值予以确定,从而不存在确定保险金额的实际价值标准,所以,各类人身
    2023-04-23
    385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止的构成要件
    (1)宽限期结束仍未交费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交纳续期保险费有宽限期的规定,宽限期从合同约定的交费期的次日零时起到第60日的24时止,如果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要扣除投保人所欠保险费及利息。如果宽限期结束投保人仍未交费的,从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中止。(2)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的保险费和利息有的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费的自动垫交条款,即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内没有交纳续期保险费的,则以宽限期结束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垫交其应付的保险费和利息,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当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的保险费和利息时,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1、合同主体不合格。主体不合格是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代理人等资格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投保人是无
    2023-02-26
    107人看过
  • 人寿保险合同的种类
    (一)以保险事故为标准,分为死亡保险合同、生存保险合同和生死两全保险合同三类(1)死亡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事故,保险事故发生以后,由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死亡保险合同又可分为终身死亡保险合同和定期死亡保险合同。终身死亡保险合同就是合同不定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不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定期死亡保险合同,是以一定期间为保险期限的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这一期限内死亡,保险人便要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限仍然生存,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2)生存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或达到一定年龄时的生存为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在约定的时间届满时仍然生存,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合同。根据保险费的交付和保险金给付的方式,生存保险合同也可分为两种:①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这种合同要求投保人在投
    2023-04-23
    229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构成要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缔约人在订立合同时应有相应的缔约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保险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保险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仲裁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对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难以达成协议,根据申请,可由国家规定的仲裁机关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
    2023-03-21
    421人看过
  • 人寿保险费的构成内容有什么
    毛保费=纯保费附加保费保险费精算现值为纯保费精算现值与附加保费精算现值之和,从而可得:纯保费精算现值附加保费精算现值=保险金的精算现值各项业务费用精算现值据此情形,可分别计算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亦即:纯保费精算现值=保险金精算现值附加保费精算现值=各项业务费用精算现值一、分类1.自然纯保费与均衡纯保费自然纯保费:是分别以各年岁的死亡率为缴付标准计算的保险费。它是以每年更新续保为条件,签订一年定期保险合同时,各年度的纯保费。因为各年岁的死亡率不同,保费必须随着变动。均衡纯保费:是在约定缴费期限内,每次缴费金额始终不变的均衡毛保费中扣除均衡附加保费的剩余部分。2.年缴纯保费和趸缴纯保费年缴纯保费:是自投保之日起分若干时期缴清的年缴毛保费中扣除附加保费后的剩余部分。趸缴纯保费是:在投保之日一次性缴清的趸交毛保费中扣除附加保费后的剩余部分。如果把各个年岁应缴的自然纯保费都折算成投保时的现值,合并为一
    2023-02-26
    428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构成的要素
    1、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当事人是订立合同、规定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是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直接关系的人;关系人是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人;辅助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2、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而是投保人货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3、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一样,是建立合同关系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对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广义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关
    2023-03-23
    30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人寿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8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寿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首先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保险合同中止的构成要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3
      保险合同终止的法律效果,就是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消灭。保险合同的终止是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法律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自然终止;因履约导致终止;因解除导致终止。
    • 人寿保险保险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6
      报销条件一般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广东省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 人寿保险的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意思表示真实,系指保险合同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双方订立保险合同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欺骗对方。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须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向保险人如实告知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否则,不仅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而且即使保险合同订立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承担保险给付义务。就保险人而言,要求其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履行说明义
    • 人寿保险合同成立后谁有权呀?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1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您前夫是有权解除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