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查封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9 11:29:11 156 人看过

一、超期查封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实施期限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如果超过法定期限,就构成了超期查封、扣押、冻结。

在刑事诉讼法中,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司法机关在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时超过了法定期限,当事人可以向该机关提出申诉,要求解除超期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在民事诉讼中,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实施期限也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同样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司法机关在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时超过了法定期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超期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超期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存在是为了防止司法机关滥用职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司法机关在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时违反了法定程序或者超过了法定期限,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司法机关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也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二、劳动法试用期规定

试用期的具体规定如下:

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的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的解除: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的延长: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的计入: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约定少于法定期限的试用期,也不得约定多次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年休假法律规定

关于年休假的法律规定,中国有着明确的规定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下是相关法律条文的具体解读: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满1年,就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应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请注意,以下情形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统筹安排职工的年休假。如果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单位应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如果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n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n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n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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