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14:08 162 人看过

推迟审判的条件是什么?

延期审判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在某些法律情况足以影响审判的情况下,法院决定推迟审判活动。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延期:

1。有必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庭并获得新的物证,重新确认身份或进行调查。检察官发现公诉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建议。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审判不能进行。

在司法解释规定推迟审判的情况下:

1。被告人拒绝辩护人当庭辩护,要求委托其他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请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最高法院解释第165条)。辩护人拒绝按照规定继续为被告人当庭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要求委托其他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应当委托其他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64条)

延期审理应注意哪些问题

1。单独委托或者指定辩护人、辩护律师的,自宣布延期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不计入审判期限。(最高法院解释第165条)。公诉人要求出示庭审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清单以外的证据,辩方提出异议的,审判长认为必要的,可以准许出示。辩护方提出为新的证据作必要准备的,可以宣布休庭,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辩护方作必要准备的时间。规定期限届满后,开庭应当继续休庭吗?如果最高法院解释了第155条]

3。检察机关变更或者增加起诉,需要给辩护人必要的时间准备辩护意见的,合议庭还应当决定延期审理。有前款情形的,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回避申请由院长决定外,其他情形由合议庭决定。延期审理的日期和地点可以由合议庭决定,也可以另行决定。庭审中,检察官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的,合议庭应当同意。检察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提议延期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人民法院宣布延期审理后,在补充侦查期限内,人民法院不请求人民法院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检察机关的决定撤回诉讼。合议庭在审理案件时,认为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但在起诉、移交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证据的,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4。当事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取得新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姓名、证据存放地、说明被证明的案件事实和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申请,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继续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听证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的程序,听证笔录(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4,听
    2023-06-02
    461人看过
  • 如何推迟行政处罚期限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除罚款外,其他处罚不能申请延期。被罚款人有经济困难的,应当向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申请书和有关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按罚款额的3%处以罚款;(二)依法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转移冻结的保证金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缓缴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经行政机关批准,可以缓缴或者分期缴纳罚款。行政处罚执行程序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实行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机关相分离的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自行收取罚款,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的,银行将直接上缴罚款到国库去。这一制度也有例外,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023-05-31
    25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听证会的听证人是谁
    行政处罚的听证会的听证人是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行政处罚听证人员组成包括听证人和听证陈述人,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如为会议的进行做有关的服务工作的人员不是听证参加人,不享有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人。其中主持听证会的听证人为听证主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
    2024-04-28
    32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如何才能符合听证的条件?
    如果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才能符合听证的条件:对当事人处较大数额的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以及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一、银行行政处分是否记入档案银行行政处分会记入档案。不是刑事犯罪记录,不算前科。 治安处罚也是行政处分的范畴,不记入个人档案。 行政处分的种类如下: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的情形有如下情况: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2023-02-17
    145人看过
  • 如何符合行政处罚的听证申请条件
    一、如何符合行政处罚的听证申请条件1.较大数额的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行政处罚听证有时间限制吗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同时,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
    2023-07-05
    258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数额举行听证条件是多少?
    一、环境行政处罚数额举行听证条件是多少?《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一)拟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50000元以上或者对公民处以人民币5000元以上罚款的;(二)拟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50000元以上或者对公民处以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5000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的;(三)拟处以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的;(四)拟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二、行政处罚法的执行程序有哪些步骤?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主要流程有: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
    2024-01-21
    462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的听证制度是,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一、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制度行政处罚中听证制度是:1.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应当举行听证而设有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将不能成立。2.按照法律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3.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4.当事人有权在听证中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辩解。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新的证据。5.听证结束后,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集体根据听证程序的调查结果和有关情况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有: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
    2023-04-25
    33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时限及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一、组织听证范围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二、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
    2023-06-02
    109人看过
  • 处罚行政听证流程步骤是什么
    一、处罚行政听证流程步骤是什么处罚行政听证流程为:(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二、行政听证程序的意义是什么(一)从理论角度看行政听证程序的意义人们经常将权利分为两种:公权和私权。行政权显然是属于公权的一种。狄-骥说过“不存在一种因国家权利存在而不同于私权的所谓公法精神,法只有一种精神,那就是公平精神。”而在法律体系中,维系这种公平精神,
    2024-01-28
    306人看过
  •  听证目的: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目的有何异同?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行政许可申请的相关权利和费用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同时,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2.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3.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 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听证程序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虽然两个程序的目的不同,但它们在听证程序的安排、听证参与人员的权利和听证结果的运用等方面存在共同点。首先,听证程序的安排在两个程序中基本相同。听证通知、听证时间和地点的确定
    2023-08-31
    333人看过
  • 行政许可听证行政许可听证的条件、程序
    行政许可听证的适用条件一般是,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而具体要听证的范围有两类,一类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另一类是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而具体的听证流程一般是,行政机关应当于听证举行7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还需公告。行政许可听证回避有哪些情况?行政机关应当指定该审查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本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回避系指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与所处理的行政事务有利害关系,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正,依法暂停其职务的行使的制度。任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是生活在社会中的,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使其行使职权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其所处理的行政事务存在一定利害关系的,
    2023-08-01
    95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举行听证的条件
    行政案件举行听证的条件如下:1、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组织听证,有利于作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2、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案件范围,并且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确有不同意见,当事人又有听证意愿的,但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或者有正当理由,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未能提出听证要求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听证;3、行政处罚案件在本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事项中,带有普遍性或者有很大影响的,通过公开举行听证,可以扩大影响,有利于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行政机关可以组织听证。行政案件听证过程中,当事人能否申请新证人作证1、可以申请。2、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会作证,调取新的证据。对上述申请,听证主持人应当当场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3、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五条。《中华人民
    2023-08-18
    383人看过
  • 不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行政拘留是不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另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听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也就是说,行政处罚法对听证的范围作了限定,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必须听证。限定听证案件的范围,是从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出发,既保证行政机关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效率,也注重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民主程序建设。但是,听证并不是行政处罚必经程序。只有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才举行听证。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首先应具备的一个前提,就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在违法事实的认定上有重大分歧。如果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对违法事实的认定无异议,则不必举行听证。其次,必须是属于行政处罚规定的听证范围内的案件,只有属于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才可以举行听证,即给予责令停产
    2023-06-19
    107人看过
  • 城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需要哪些条件
    一、城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需要哪些条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组织听证:1.拟对法人、其他组织处以人民币50000元以上或者对公民处以人民币1000元以上罚款的;2.拟处以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拟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求听证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的告知哪些内容行政处罚的告知的内容如下: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7.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的印章。三、行政处罚的管辖范围行政处罚的管辖范围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
    2023-07-11
    15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的要求,组织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人员和被处罚当事人同时参加,由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对所指控的违法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申辩和质证的一种活动形式,其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 更多>

    #行政处罚听证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组织听证会有什么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2
      行政处罚组织听证会的,一般是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数额较大等案件。行政处罚听证是我国现行行政处罚纠纷维权的一个解决途径,也是受到行政处罚人的权利,只要满足听证条件的可以要求行政部门组织听证会,给相对人能够申辩的机会和权利。
    • 听证条件公民个人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0
      听证条件公民个人行政处罚的规定是对于个人处2000元以上的行政罚款的,将会要求组织听证。当然了,并不是这样的一种情况,如果说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或者是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情况之下,都是会组织听证。
    • 听证条件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要求是什么,有没有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09
      不能是和行政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且不能是和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是亲属的关系。如果在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的时候,需要进行公开的听证。那么作为听证的主持人必须和当事人之间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
    • 行政处罚法人听证条件是什么?有什么必须的要求?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3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行政处罚法人听证条件如下: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为什么要求听证?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7-10
      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受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受处罚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听证要求,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在案,以确认受处罚的当事人行使了要求听证的权利的事实。 2、行政机关在收到受处罚的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后,应当着手准备有关举行听证的事项。如行政机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