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数卖的情况下,买受人的权利顺序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20 18:09:28 289 人看过

关于“一房多售”情况下各购买方的权利顺位规定如下:1.对于先行取得房屋产权移转凭证之人,享有独立主张所有权已完成转移之权利;

2.若所有购买者均尚未实际接收或占有该房产,则优先向已支付全部购屋款项之人提出要求,即出卖方应尽速履行交付标的物及其他相关合同义务

3.若所有购买者亦未实际接收或占有该房产,且无任何款项支付记录,那么依法签署并生效在先的买卖协议之购买者有权要求出卖方履行交付标的物以及其他相关合同义务。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问一下公租房轮候顺序是怎样的
    1、“首次轮候”即首次集中受理申请轮候的,首次轮候时间和事项都将由深圳住房保障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一般来说在首次集中轮候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后,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相关申请信息将在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将按照轮候规则对所有参与首次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建立首次轮候名册。2、轮候库建成后,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将面向轮候在册申请人配租。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简称入户时间)为其轮候基准时间,但其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不含补缴和退保,简称社保时间)在其入户时间之前(不含同年同月)的,以其首次缴纳社保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未满18周岁的,统一以其年
    2023-02-15
    296人看过
  • 一房数卖效力顺序
    一、一房数卖中买受人权利顺序怎样的1、出卖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个有效买卖合同时,一般应按照①已经受领交付、②先行支付价款、③合同依法成立在先的顺序来确定权利保护的顺位。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一房数卖中无法取得房屋的善意买受人有哪些救济1、可以请求解除合同;2、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3、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4、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2023-03-22
    495人看过
  • 买受人和受买人的权利义务一样吗?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
    2023-06-28
    164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一方不在的情况下咋样签
    一、买卖合同一方不在的情况下咋样签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1、依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3、报告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4、交付财产义务。受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5、谨慎处理义务。二、授权委托书时间最多可以多长民法典规定,授
    2023-05-06
    420人看过
  • 一房二卖的发生如何处理,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如何保护购房者的权利
    (1)两份合同都没有登记。两个合同未签订的,未履行的优先。(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办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办理过户登记(无论房屋交付给哪一方)。因为房屋转让登记属于物权变动的范畴,根据物权向世界转移的原则、物权公示的原则、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经确认,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3)第一个买受人转让所有权后又出售第二个买受人的,第二次出售因出卖人没有所有权而无效。指出出卖人以两份买卖合同先后或者同时将同一特定房屋出售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这也被称为双重出售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充分、正确地履行合同,既是合同效力最重要的履行,也是出卖人最重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一般来说,出卖人不可能同时履行两份合同。也就是说,在卖方履行一项合同后,履行另一项合同必然导致违约。“一房两卖”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买受人可以
    2023-05-08
    107人看过
  • 怎样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况
    一、怎样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况1、买房前,查询房产的所有人选好了房子之后,与卖方进行交易的时候,要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是同一个人,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归属到很多人名下,除非是公有产权人,其他没有例外。交易时,和卖家一同去房管部门进行查询产权的归属。如果你要求查询房子的产权情况,卖家却以各种方式推脱,那么你就要小心了。2、先进行预告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条规定是告诉人们,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是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也就是说该房只能卖给预告登记的购房人,预告登记后面的其他任何买卖人都不能再取得此房产权。只
    2024-01-24
    197人看过
  • 怎样应对一房二卖的情况?
    买卖二手房的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主要是二手房一房二卖的实际情况都不尽相同,有些人和前购房者签了合同并且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在购房者搬家的这个过程当
    2023-03-13
    489人看过
  • 一房两卖的顺序怎么排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一套房产两次出售的权利排序问题,其主要的规则按照如下次序进行排列:首先,采取登记制度主义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应该优先履行那些已被完成产权登记处理的售卖合同。其次,在无法判断的情况下,采用物权占据主义作为判定依据,当双方都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时,优先支持那些合法占据房产的一方。最后,如果所有的合同都没有完成产权登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合法占据了房屋,那么通常会被视为已经履行了该方的售卖合同。在所有的合同都没有完成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如果存在一方已经合法占据了房屋,那么一般来说,应该优先认定履行已合法占据房屋的那一方的售卖合同。此外,还需要考虑请求权优先主义,这意味着我们应该根据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的顺序,来确认谁有权优先行使登记请求权。如果存在多份合同且都没有完成产权登记,并且双方都提出了请求,那么就应该根据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先后,来确认哪一方有权优先行使登记请求权。如果一份合同规定了履行期限,而另
    2024-05-03
    106人看过
  • 退房权是在哪些情况下给予买房人的?
    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的情况如下:1、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2、出现质量问题,房屋无法交付;3、交付后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4、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生活;5、开发商擅自将房屋抵押或出售给第三人。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买房面积误差达到多少能要求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
    2023-07-06
    398人看过
  • 新政下农村宅基地买卖情况是怎样的
    宅基地作为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影响着农民的日常生活,他更是农民手中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性权利。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从以上规定来看,法律对售房主体有限制,这就要求出售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的情况有两种: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1、购买方本身已有宅基地,也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根据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一斤拥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是不能在申请宅基地的,即使申请了也不会得到批准。2、购买方有宅基地,但并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由于村民已经有宅基地,所以如果在进行申请有违国家标准,
    2023-02-27
    140人看过
  • 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没有立遗嘱的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只有配偶,除了配偶还有死者的子女和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
    2023-03-15
    357人看过
  • 什么样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可继承的情况:有遗嘱的遵循遗嘱,遗嘱指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为遗产继承人的;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一、《民法典》遗产继承怎么做遗产继承的方法,具体如下: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产;2、没有遗嘱,有遗产扶养协议的,那么需要按照遗产扶养协议继承遗产;3、没有遗嘱和遗产扶养协议的,那么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通常会让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二、被继承人的遗产怎么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分配方式如下:1、如果长辈立有遗嘱的,则依照遗嘱分配遗产;2、如果长辈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2023-04-06
    329人看过
  • 一房数卖确定权利人的方法是什么
    一房数卖的权利人确定方式如下:1、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来确定其归属。所以在多个房屋买卖合同中,不管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只要进行了房产登记的买方,就取得了房屋产权;2、如果在数个房屋买卖中,买方均未办理房产登记的,但是有买方已经合法占有了房屋的,那优先合法占有的买方,取得房屋产权;3、如果数个买方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也没有合法占有房屋的,则需要综合考虑因素,合同签订成立顺序、实际付款顺序等,公平合理地予以认定。最后,没有取得房屋的善意第三人,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一房数卖房子归谁在实际中,要是遇到一房多卖的,就会导致出现多个买家,签订多份房屋买卖合同。所以,要是一房多卖的,最终将房子给谁都会产生纠纷,而且在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判断房子的归属权归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2、都没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
    2023-08-14
    494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什么情况是受限购的
    以下二手房买卖受限:房屋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房屋未按规划许可建造的;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房屋已依法征收没收的;房屋转售未经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意。买受人在二手房买卖中应注意的问题买受人需要注意的问题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房屋产权是否明晰?2、是否是共有房屋?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
    2023-08-08
    1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一房数卖中买受人权利顺序是什么,需要哪些资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6
      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该予以支持。但是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权利人。也就是恶意串通人的权利不保护。
    • 法律告诉你一房数卖中买受人的权利顺位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7
      一房数卖中买受人的权利顺位 一房数卖中的数个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当依据《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二部分第(二)方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13条的规定确定权利保护顺位。在房屋查封期间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对抗在先查封房屋的买受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或房屋网签手续买受人的权利,不能对抗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
    • 所谓一房数卖中买受人的权利是啥意思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2
      一房数卖中买受人权利顺序: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 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 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
    • 继承人顺序不变的情况下哪个是第一顺序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16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
    • 没有一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1
      (1)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在死者之前故去,那么就是没有合法序列继承人,这样情况下死者遗产有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 (2)如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人是在死者死亡之后过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办理代位继承或者或转继承手续。